機構改革中,單位的超編人員、臨時合同工如何進行安置?

7 個回答
80后小公
2019-04-05

按照既定要求,全國各地的黨政機關在3月底前均完成了改革。本次改革實行機構和編制限額管理,原則上不能超編、超崗、超職數,但由於機構的歸併,人員崗位歸攏實際上又不可避免。對於這部分超編人員,普遍釆取以下方式處理:

1、拉長板凳。對機構改革中涉改單位人員,按照方案要求一時難以安排的,釆取暫時超編、超職數、超崗位過渡等措施解決,實行實名制管理,退一減一,在3-5年內消化完畢。

2、轉非領導。受領導職數限制,對部分機構改革前擔任領導職務,機構改革後沒有辦法安排擔任領導職務的,保留原領導職務待遇,退二線。

3、提前退休。對部分工齡滿三十年或工齡滿二十年距退休不足五年的,在在與本人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經本人申請允許提前退休。

4、分流安置。結合本人意願和組織意圖,分流到其他單位安置。同時適當減少招錄人員,如:機構改革中新設立的單位,在3到5年內需補充人員的,原則上從同類型單位的超編、超職數、超崗位安置人員中選調。

5、鼓勵轉崗。對部分已取得相關專業技術資格的參公人員,本人自願轉崗到其它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按照崗位條件、要求等允許聘任到相應崗位,執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

6、自然消化。行政機關工勤崗,因機構改革出現超編的,實行超編過渡,按照“只出不進,自然消化”的原則逐步消化。

至於臨時工,看崗位需求,有需要繼續聘;沒有,一律解聘。

機構改革中,單位的超編人員、臨時合同工如何進行安置?

真宁腔调
2019-12-20

黨政、事業單位改革,要求不突破目前正在使用的編制底數,精簡機構、精簡人員,提質增效,節約政府運營成本。對於在崗在編人員來講,在機構改革中,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隨職能進行安置:承擔行政職能、使用行政編制的公務員,隨職能保留在原單位,或者整合到新組建成立的行政部門;承擔行政職能、使用事業編制的參公人員,部分隨職能劃轉到行政機關,部分保留在事業單位,進行綜合改革;承擔公益服務職能,使用事業編制的事業人員,繼續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承擔生產經營職能,使用自收自支事業編制,或者自定自籌類事業編制的合同制管理人員,隨生產經營職能改企,重新就業或者自主擇業。

機構改革中,單位的超編人員、臨時合同工如何進行安置?

對於機構改革中的正式職工中,因為各種原因造成的超編人員、非在編人員,將在人員轉隸中,根據個人身份和各單位編制情況,進行妥善安置:公務員超編人員或者非在編人員,調整安置在有空編的黨政機關工作;參公或者非參公的事業人員,以安置到有空編的事業單位為主。超編人員安置,要麼調劑增加編制,要麼調動到有空編的單位,基本上只有這兩種方式。機構編制部門要求,由於機構改革造成的政策性超編,以及歷史遺留的非在編人員,要在2020年10月底前整改到位。

機構改革中,對於原行政、事業單位使用的臨時合同工、編外人員,會按實際情況,由當地人事部門統一招聘,重新安排使用;或者指定勞務派遣公司,重新簽訂合同,派遣到事業單位就業。這些人員的工資待遇,除部分醫療單位自行承擔外,基本上都由地方財政部門統一供養。由事業單位改製為企業的,正式職工分流安置,合同管理人員隨企改制,或者自主擇業。環衛、社區等公益性崗位,除勞動關係主體可能發生變化外,其個人待遇、工作性質基本上都不會發生變化,困難群體的就業安置優惠政策會繼續施行。

機構改革中,單位的超編人員、臨時合同工如何進行安置?

年年有余2548
2019-12-25

不在編滿十年給補貼,太不合理,以前活都是合同工幹工資和事業編差距神遠,這不是推完殺驢吃,天理何在。

磨盘石500
2019-12-13

在編年齡滿55歲按退休處理。合同工滿10年以上,每年補貼一定費用回家。

67337665
2019-12-13

不能資源浪費啊,全分流到企業工廠一線,計件拿工資,想掙的多就多幹,不想掙就少幹

满天雨hui
2019-12-13

下崗,分流回家。

恭喜发财39164
2019-12-20

按照法律文件去做沒問題…請放心…祖國越來越好人民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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