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和業主的矛盾為何如此普遍,如何看待物業被炒扔拒不撤出的情況?

物業和業主的矛盾為何如此普遍,如何看待物業被炒扔拒不撤出的情況?
物業和業主的矛盾為何如此普遍,如何看待物業被炒扔拒不撤出的情況?
10 個回答
百草元
2017-05-15

物業是業主永遠的痛,財務不公開,亂收費,服務不到位,沒人監管,水電暖等等涉及民生的掌控在物業手中,成了物業強制收費的工具。物業是一暴利行業,一方面要求漲價,一方面又賴著不走,由此可見物業就是為了收錢,根本不顧業主權益

我将与你同行
2017-05-15

物業公司與業主的矛盾在現階段不可調和,主要存在這幾個方面:

1,物業公司是開發商的附屬公司,說得不好聽就是開發商的附屬品。一個樓盤建好以後,開發商指定或者臨時組建的雜牌軍,就是小區的物業公司。這個公司跟業主的關係是臨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關係,簽訂的合同也是臨時的物業管理合同。當小區交付使用以後,成立了業委會可以另聘物業公司。

2,因為小區在現階段體制下成立業委會太難,而且運作非常的麻煩。雖然政策上有《物權法》作為保障來成立業委會,但是在現實面前,成立業委會的機會極低,也難以運作。所以,很多小區連正式的物業管理合同都沒有,監督成為空話,業主的權益是沒有辦法保護的。

3,物業公司是一個企業,是一個新樓盤的延伸品,是開發商的子屬公司,雖然政策有規定,開發商和物業公司要獨立經營的,但實際上很多樓盤兩者就是沒有完全獨立的,很多開發商賺了賣房子的錢,又通過物業公司撈回小區其它公共收益的錢。物業公司只不過衝在了前線而己。現在市場上的正規物業公司少之又少,也沒有竟爭力。一旦失去開發商,單打獨鬥的物業公司太少,也難以生存。

4,物業與業主的關係就是聘用關係。只是現階段這種關係平衡遭到了破壞,物業似乎成了主人,業主倒成了被管理者,而不是被服務者。物業賺取自已利潤無可厚非,但是撈過界侵佔業主利益才是矛盾的衝突點。如服務不到位,侵佔業主公共收益,亂漲價亂收費,不作為亂作為等現象時有發生。業主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業主維權意識提高,所以矛盾就經常有了。

既然物業與業主的矛盾現階段難以處理,為什麼成立業委會的小區,也做不到盡善盡美,有的物業要麼不配合業委會工作,要麼對著幹,有的還做一些地下活動損害了業主利益,被業委會罷免之後還不願撤出呢,主要有這幾方面:

1,巨大的利益。業主的公共收益包括業主的公共停車場收入,除了管理費之外,停車費用巨大。(如2000個車位,一個車位費按300月元每月算,除了三分之一左右的管理費,那麼一個車位一個月200元,2000個車位毎月公共收入400000萬,一年4800000萬。)還有,電梯廣告,露天廣告等費用也會不少。雖然說有公共收入,如果沒有交給業委會管理處置,那麼很多的去向就不了了之了。

2,物業公司一定被罷免,很多情況就解散破產了。很少有獨立的優勢物業公司在市場上立足。這樣就導致開發商利益不得不從小區撤出。這個局面開發商是否願意,如果開發商不願意,居委,街道會願意嗎?

3,一旦被罷免交結,帳目的混亂將曝光於天下。物業公司的帳目一般是不清不楚的,一旦交割帳目和資產,很多問題會集中暴發。

4,小區需要物業管理,物業公司需要小區,這是雙方都需要的。只有達到平衡,才能共存。如果業委會沒有一個強大的理由,難於另聘新的物業。因為舊的物業不願自動撤出的。

所以,現在的狀況,沒有強有力的法律支撐,政策監管介入,兩方糾結一段時間是必然的,這是雙方甚至多方利益的博弈。只有把關係理順了,才能順應市場。

汉东省段子总局
2017-05-15

我大學輔助了物業管理,應該屬於物業管理本科第一批人才。但是我就業的時候並沒有選擇物業管理。第一擠不進去,學歷在物業行業並不吃香,也不是敲門磚。現在的物業公司很多人都是建築、包工頭、爆發戶轉型過來的。他們認為物業管理不需要什麼高學歷人才,就是掃掃地,通個下水道什麼的。因此物業和業主矛盾最大的原因就是物業方面人員素質普遍不高。其次物業管理升職最快的有兩種人,第一是負責招投標的人,第二是保安隊長。可以看出來,物業管理方非常重視安保力量在公司的地位。第三,國家政策。目前國家的政策對於物業管理方是有偏袒性的。從對接上來說,物業是可以直接同公安、社區、衛生、建設部門掛鉤的業主代表。其次,國家法律暫時沒有對物業管理方的作用做出非常明確的義務。另外我國目前也沒有出臺《物業管理法》,一直以《物業管理條例》作為暫時性的政策文件,其文件只是對硬性板塊做出學約束,對待服務質量考核、權益做出劃定。第四,先入為主的觀念,物業大多數都是開發商自己的物業或者開發商招投標的物業,這些物業對待開發商基本上是百依百順,代表了開發商的利益。另外小區業主的工作是各種各樣的行業,而物業職業面對的是小區業主。在這個方面物業在小區的地位中一直佔有優勢。第五業主的心裡優越感。在中國的思想觀念中,我掏錢買的房,我掏錢請的物業,你就應該為我服務,就應該聽我的。但是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小區要想有一個好環境必須人人都去遵守,第六,物業對待利潤的最大化,基本上每個物業公司的目標就是物業利潤最大化,最大化利潤的其中一個方面就是最小成本。業主掏了錢,享受不到服務,卻還要面對鳩佔鵲巢的感覺,矛盾和壓抑慢慢的就積累了下來。

其實要想解決物業管理的問題。其一就是應該在法律做出明確規定物業服務的期限,服務期限滿後,未達到全體業主全體滿意比例,物業將不能繼續服務。

其次,有效的監督和監管。主管部門劃分不明確,沒有人對物業服務進行考察。而業主除了拒繳費也沒有對抗物業的辦法。而物業卻有辦法停水停電,讓業主無法生活。如果業主擁有維權渠道。國家對物業實施積分制,一年被扣除20分的物業吊銷其營業資質。

其三,明確物業收益。物業在小區的唯一合法收入即為物業費。在小區廣告、停車位、電動車充電樁等一切收益人為小區業主,物業沒了這些利益驅使,也就不會不擇手段的對付業主了。

女娲补天造人
2017-05-15

  • 謝邀!

  • 物業與業主的矛盾是越來越嚴重了。有的地方還出現了極端情況!這裡關鍵是認識問題,認識清楚了,就沒那麼大的火氣了。
  • 從業主的角度講,想得到等值或超值服務,這個可以理解但絕對不可能實現的。
  • 為什麼哪?物業費要交稅, 物業公司還要有利潤,物業還要有其它損耗,還要有其它的各種打點。隱晦的講還有業委會成員,有的人張嘴就是代表業主的利益把物業趕出去!細想想為什麼有的人熱衷於趕出物業這個事?多說一句,就是換十個、八個物業,一般的業主也不能多得到一分錢的好處,相反的可能還要吃更大的虧。另外物業的能源費是按照商業價格交的,比民用的要高出許多。所以根據以上所說的那些個事,實際上業主得到的服務從一開始就已經打了很大的折扣了!
  • 從物業公司來講,物業公司虧損了,是沒有任何地方給補貼的,所以物業是一個不能虧損的企業。說的難聽一點,物業只能佔便宜不能吃虧,吃虧就是死亡。另外物業方就是服務方,社會上那個服務方是不偷懶的?有嗎?不偷懶那是“傻瓜”。
  • 另外相關的法律法規定的不嚴、不細,使雙方的理解產生了較大的偏差,有問題時適當的調節調節平衡,握住這個關鍵點,是比較牛逼的!
  • 另外有的業主天真的想沒有物業是否可行,絕對的說公寓樓裡,沒有物業是絕對不行的,公寓要居住就要運行,誰負責運行誰就是起到了物業的作用,也就都存在以上的問題。
  • 其實物業與業主這個矛盾,就是一個糞坑,別攪合味還小點,越攪合越臭!再怎麼臭大家還都得聞著。攪合的太厲害了還容易中毒的!得不償失。

5130830168
2017-05-15

″此路是你攤,此房是你買。想從門前過,留下物管錢。″物業管理是什麼?就是國家強加給百姓的″將你的骨頭熬你的油"的斂財工貝。買房的時候已經被開發商殘酷剝削了一次,得到房屋後還要被開發商指定的物業管理長期剝削。自己的房屋自己不能作主,卻要被物業長期剝削。強烈要求取消物業,實行業主自治。

逍遥居士107362671
2017-05-15

物業現在已是高盈利的實體,業主已分攤的公共面積再利用的收入,牆體樓頂電梯等大量的地方作為廣告媒體的收入,景觀設施等為了節省水電人工不發揮其作用。等等這些並不經過業主許可,由此引發集聚大量的矛盾。

高盈利使物業不願放棄,又不能發揮服務單位的職能,政府把其作為燙手的山芋懶於勤政,矛盾將會越積越深

马上奔五
2017-05-15

至於物業和業主矛盾普通存在的問題,首先業主認為我交你費了,你就要什麼都給我幹否則就說你不做為,其實不然,物業不是萬能的,當業主要指責物業時要先看一下物業合同,雙方是如何約定的,只要履行了約定就不算不做為。再則物業現在管理水平差,物業自己有的都弄不清物業是幹哪些事的,最後就變成該乾的沒幹不該乾的都幹了,矛盾也就產生了,如果雙方都按物業管理條例來約束自己就大大減少了矛盾,可唯獨都忽視了物業管理條例這把尺子。物業被炒拒不退出,這往往是內部矛盾,比如相互搶資源鼓動業主鬧事,其實很多業主不明真相瞎搗亂,那家物業幹你都要繳費,這與業主關係不大,主要是為了搶奪市場為某些人謀利吧了。

潜水139230893
2017-05-15

物業和業主之間的矛盾就在收費和管理上,物業費高了,業主接受不了,物業費低了,服務質量有看不上,有點小區收費便宜,服務好,那是開發商為了賣房,貼錢到物業公司,一單房子賣完,服務質量立馬不近仁義,服務不好,就會矛盾不斷,在說說物業管理這方面,管理嚴了,有些二貨業主自認為是主人,痛恨物業管理,物業要是管理鬆散了,有很多人埋怨物業不作為,什麼都不管,管的嚴了,又說物業管的寬了,總之物業怎麼做都不是,怎麼做都是有矛盾,再細說說物業費的事,開房商的房子,物業費相對高點,不過小區品質環境也好,物業費的定價,也不是開發商想收多少錢就收多少錢的,開房商的物業費大多都是市場調節價,是經過多個部門審批的,經適房,廉租房,物業費大多都是政府指導價,物業費相對比商品房低很多,不過環境,綠化服務各方面沒有商品房的品質好,感覺服務不好的最好看看物業費每平方多少錢,要是高層每平方一塊多點,服務水平也就一般般了,想要更好的服務,物業就得賠錢,這年月賠錢的買賣沒人做,收費低的物業費會幹十年,都是奇蹟,收費就不細說了,在說管理,車輛亂停,,垃圾亂到,小區種菜,電動車上樓,私拉亂扯充電,高空拋物,噪音施工,隨意晾晒,這些物業管不管都有矛盾,管理得罪人,惹得業主不高興還不交物業費,不管更不行,不管不交物業費的更多,誰要是覺得物業工作好乾,自己體驗三月在出來噴,可以說,好的物業收費普遍都高,業主素質相對也高,繳費的也多,就是不繳費,也有實力去起訴業主,最不好管的就是經適房 廉租房,素質太差,閒人太多,整天在家找事,也不上班掙錢,老吵著物業費高,這樣的素質,那個物業也服務不好,很多人大喊自治,取消物業,你以為開房商真在乎一個物業的收入啊,新建小區 沒物業房子都驗收不上,想自治也行,小區不大二三百戶的還行 大小區自治不太現實,總之,一個小區,沒個幾十萬,上百萬的費用,誰也玩不轉,一天到晚想著廣告費的 業主,有幾個會按時交物業費,總想著物業多掙錢,自己多委屈,要想調節物業矛盾,最好每週搞個公眾平臺,視頻條件,有中間人在場,要是物業跟業主自行調節,有很多人感覺不公平,所以最好用視頻的方式調解,調解不成,去法院也有依據

知与行11
2017-05-15

這也是現在社會的一種病。有多少小區就有多少物業,有多少物業就有多少矛盾。在這裡提倡兩點,一點是理解,一點是明白。先說理解。物業與業主就象婦妻過日孑需要相互理解,物業要理解業主的要求。業主是出了錢的,理直氣壯的要求不為過,這就看物業怎麼接招,一切為了業主是方針,解決問題靠平心不能義氣用事,出言偏激,至事態不可收恰,這點物業一定要切記。再一點就是雙方一定要明白一個理,這個理就是和上利益生。雙方的利益是建立在和上面的,一但失和兩敗具傷。物業損失的是收入,業主損失的環境,

风过无痕150261744
2017-05-15

各位不要爭執,也不用評論,因為評論了沒有作用,現在縣城一級的小區物管現在都聯合業委會黑業主啦!這是為什麼?關鍵是我們大多數業主還不知道有物權法,認為物管公司就是來整治業主的,的確、物管公司的保安狗對業主大呼小叫,業主敢怒不敢言,能解決問題的唯一途徑是:運用法律武器把物業公司追出去,實行自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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