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時男方房子不加女友名字,女友拿彩禮買了另一套房,付了首付要男友還月供,男友該怎麼辦?

結婚前我有一套裝修好的房子,女友非要加名字我不讓,於是她要求十五萬彩禮,然後商量都不商量自己付了首付,月供4500,關鍵是她自己的工資才三千多,根本不夠還的,要求我出一半月供,可是為了湊夠彩禮我已經欠了一筆債了,現在不知道怎麼辦,如果換做是你會怎麼做。
10 個回答
市井之天
2019-04-30

我覺得婚前的房子如果全款的,裝修好了的婚房,不加女方名字,我能理解,但是如果是有房貸的需要未來用夫妻共同財產還的,可以加女方名字。關於女方自己用彩禮付首付,房子要你付一半貸款。婚後還貸用的也是夫妻共同財產,畢竟女方買了房子,你們也可以住或者租出去,以房租還一部分房貸,剩下來的,你們再分配怎麼還房貸,這樣也可以呀。只要不是全款的,婚後如果你們出現變故,女方的那套房子首付必然是女方的,但是中間的增值卻是兩方的。

所以無論如何,要看自己的對於未來婚姻的把握了。畢竟這件事沒處理好,會給未來婚姻埋下導火索。

有风吹过
2019-03-18

用我的經歷來回答你吧:我和前女友認識一年多,且我是外地人、她是當地人,感情我認為還可以,我們從老家過來加她家裡人見過面了;我是婚前付了50%的首付(買房子時我們還不認識),我們認識後我自己出錢裝修房子,我一個人也比較忙,經常出差,他爸爸退休了,我想有時讓他爸爸幫忙看一下裝修進展,但她說她爸爸忙、沒空,我也就算了,我是全包給裝修公司的了;後來買傢俱,送貨到了,我想讓他爸爸幫忙開一下門,他爸爸說怕我家丟東西算他身上,讓他們週末我在家時才送貨,要買沙發和窗簾,這個在網上不合適買,我意思是兩個人一起去店裡面看看買什麼樣的,她不想去,意思是平時上班比較累,週末要在家裡休息,我自己一個人去,發了許多樣品給她看,她都不滿意,這樣拖拖拉拉的過來兩個月左右,最後我硬拉著她去才確定下來。等的具體談婚論嫁時:他們家裡人開始要在房產證寫她名字,我是堅持婚前不寫的她名字:我的意思是:領證結婚後兩年內寫名字;她比較生氣,就不理我:打電話不接、微信不回、去她家不和我說話,所有事情都讓他父母來和我談;我房子貸款38萬,30年,每個月還2000左右,其中我公積金每個月可以扣1300,也就是說我每個月只要從工資中拿出來700就好,我工資每個月稅後是8500左右;她父母認為我現在貸款太多,結婚後她女兒就要和我還房子貸款,為了給她女兒以後一個保障,現在必須先寫名字才能領證結婚,彩禮可以象徵性的給5萬左右,其他結婚的所以費用都要我自己出,我自己一個人在這裡,同事和家裡人最多兩桌,他們這裡20桌左右;她女兒在銀行上班,一定要在5星酒店,不然同事會笑她們,這樣結婚酒席、買東西也要15萬左右,關鍵是我也沒有這麼多錢了,買房子裝修都是在這兩年內。我和積極主動和他們溝通,最後錢也自己找到了,不過她女兒就是一直不理我,她父母每次都說我自己現在貸款多少、她女兒以後生活壓力大,我也火了:一直不理我,還要她父母和我談結婚的事情,惡人都要她父母來做,這樣的女的不要也罷,她家裡又不是多好,80平的拆遷房,一個勁的提要求,年紀比我還大一歲,最後兩個人和平分手

最後我要告訴你的是:現在這個女的不能要,結婚前就要這要那,不為你著想、不和你溝通交流、自己拿彩禮錢買房子還要你一起還房貸,事先也不溝通,這個女人自私自利、不合適結婚過日子,且現在你心裡也有情緒,你們兩個三觀就不合,這樣結婚後你們兩個人也不會幸福的,估計還要離婚,所以這個女人不能要,把那15萬要回來,找一個值得這15萬的女人。我現在也很好:找了一個事業單位上班的,他們家看我一個人在這裡買房子、裝修好等,也不容易,現在不要我彩禮,也不要加名字,結婚的事情我們兩個自己去處理,除了快結婚外他們家裡人沒有要求,我們兩個有什麼問題都是一起去溝通處理。

潘卫霞律师
2019-12-04

他們要結婚了。婚房是男方買的,全款。

這天,兩個人甜甜蜜蜜地去挑婚紗,突然,女的臉睛轉陰,長睫毛下居然掛上兩顆晶瑩的水珠。

小夥兒慌了,忙摟過姑娘:你怎麼了?怎麼突然一下就不 高興了?

姑娘用蔥管一般的玉指抹抹淚:你的房子,不加我的名,我這心裡就是不踏實。

小夥沉吟一下。轉而笑道:傻丫頭,我的還不就是你的,結了婚就是一家人了,我的地盤,你作主,行了吧?

姑娘還真不傻,聽明白了這小夥的意思,也沉吟一下:不加我的名,那給我15萬彩禮吧,反正都帶回來,好嗎?要不我心裡就是不踏實。

小夥眼看快要煮熟的鴨子,也想反正彩禮最後都能帶回來,心一橫,牙一咬:好,賣血賣腎我給你去籌備!

小夥子回家去,幾天時間,求爺爺告奶奶湊了15萬,交到姑娘手上。

婚,風風光光地結了。

小夥兒這屁股債還欠著,可是好幾天過去了,新娘絕口不提自己帶了多少彩禮回來。

終於一天忍不住,小夥問:你的嫁妝?

姑娘打開自己的首飾箱,摸出來的,不是金銀財寶,而是一份購房合同,笑靨如花:正想和你說呢,這是我的嫁妝……

小夥兒一看,一份購房合同,首付是自己的彩禮和姑娘自己攢的私房錢湊的,月供4500.

頭轟的一聲,差點暈過去,接著便心花怒放,抱起媳婦原地轉了個圈:這樣的好媳婦,哪兒找去?

是的,小哥,你偷著樂吧。

這15萬彩禮做首付,應當不夠吧,姑娘必定自己要添上一塊。另外,婚後你們共同還的貸款,是你們的共同財產。

姑娘月薪3000,她敢月供4500,這意味著,她婚後必定會省吃儉用。

你的15萬彩禮,她花也就花了,給父母養老也就養了,自個兒存著當私房錢也就貶值了,現在她把它放在房子上,變成硬通貨存了起來,而且,還要繼續省吃儉用來供房,這不是過日子的好料嗎?

這房子以後最終會歸誰?只要你們好好過,它人給你們的孩子,為你省下以後給孩子操心買房的累;萬一你們過不好,因為她名下有房,也不會分得那麼難看。

總之,這哥兒娶到寶了,好好愛著吧。

祝幸福。

七月流火140400643
2019-05-16

提問者的描述是這樣的:結婚前我有一套裝修好的房子,女友非要加名字我不讓,於是她要求十五萬彩禮,然後商量都不商量自己付了首付,月供4500,關鍵是她自己的工資才三千多,根本不夠還的,要求我出一半月供,可是為了湊夠彩禮我已經欠了一筆債了,現在不知道怎麼辦,如果換做是你會怎麼做。

從題主的描述中,可以看出現代婚姻與傳統婚姻關係的本質不同。傳統婚姻,是男女雙方共同組建一個家庭,統過家庭的組建,使得兩個人最終合二為一。因此,在傳統婚姻關係,無論是男方的財禮,以及女方的陪嫁,是雙方家庭為男女之間組成新家庭而給予的啟動資金,有了這筆資金,一個新家庭便可以建立和運轉。啟動資金的多少,代表起步時的情況,而家庭是否能在運轉之中做到強爺勝祖,並不是絕對的關係。這樣的婚姻形式,稱之為門當戶對。門當戶對,是相對比較理想的婚姻狀況。如果結婚的雙方家庭經濟條件相差太遠,相對差的一方如果不是個人能力超強,一般在家庭中就會處於弱勢地位。這是所謂的,經濟地位,決定家庭中的地位。

現代婚姻與傳統婚姻不同之處在於,傳統的婚姻關係達成之後,形成統一的經濟生活,統一的人際關係,從而使兩個人成為一個人。現在不一樣,許多結婚之後,情感獨立,經濟獨立,社會關係獨立。與傳統的婚姻相比,傳統的婚姻像個家,現代婚姻更象是兩個人因為需要而臨時的結合。以前人們結婚的時候,考慮最多的是白頭偕老。現在結婚的時候,許多人想的是如果不能一起走到底時,該如何保全自己的財產,使自己在婚姻存續的過程中,不至於吃虧。

明白了這一點,看起來似乎挺殘酷的,但想通了也沒啥。傳統社會生產力發展緩慢,條件艱苦,人們要保持家庭的穩固,以降低生存的成本。而現在,以個人為單位,也可以生存下去。這就是婚姻狀況發生變化的原因。這也是社會的進步。

我自己在十多年前,感受到社會的這種變化的。當時是戰友的兒子結婚,小兩口都是八零後公務員。當時,昆明市政府搬遷到呈貢,公務員可以在呈貢團購商品房,戰友一套,兒子一套,兒子對象一套。這樣,經濟上就有點緊張了。當我們問這麼多房子為什麼不賣掉一套呢?戰友說,現在年輕人的婚姻,你知道能維持多久?如果維持不下去了,自己要有退路。所以,個人名下的房子都不願意賣。

現在可以回到題主的問題了。你女朋友的做法,就是在現實條件下,為自己在婚姻中的經濟獨立所做的準備。我們讚賞現代社會中女人自強自立的精神。但是,這裡你女朋友的做法與此毫無關係。它的本質上是一種打著愛情的旗號而實施的巧取毫奪。她們這類人的常常有一個萬能的藉口說,男人掙錢不就是為女人花的嗎?這話好象有理,其實不對。男人掙錢不是為給女人花的,而是給自己的女人花的。女人要花男人的錢,她必須讓男人相信,雙方是相互擁有的。否則的話,男人這女人和男人是無關的。花街柳巷的小姐們也都是女的。

在這個問題中,男人在結婚前,已經有一套房子了。這是男人的婚前財產。女人為什麼要提出加名呢?如果男人婚前全款買房,加上了女友的名字。結婚後,成為夫妻共同財產。之後再離婚,男子就要把自己兩代積蓄的財產分一半給女方。這樣,男人就把自己的財產放在一個危險的境地之上。這種情況已經發生過不少了。所以,男方不同意是正常的。女方雖然沒有在房子上加名,只要雙方婚姻正常存續,那個房子事實上也就是你的。假如,女方還是沒有安全感,可以在婚後,與男方商量,投資再買一套,雙方根據實際情況量力而行。這樣,假如婚姻真的無法存續了,雙方都有住處。

這裡的女方,充滿了算計。先是拿財禮錢做首付,再把月供還的遠超自己的能力。讓男人替她個人還貸。這種做法,起碼可以看出女方的兩個特質。一是性格上的霸道,二是感情上的見外。她買了一套房子,寫了自己的名字。憑什麼讓男人還貸?既然已經要和男人結婚了,兩個人組成一個家庭。雙方的個有收入,成為家庭的共同財產。收入高的一方,在財產支出中,應該更有話語權吧?既然女人這樣霸道,又不和男人一條心。那麼,男人找到這樣的女人會幸福嗎?我覺得不可能。

因此,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是。按題主的性格,是降不住這個女人的。如果能夠的話,也不用向別人問計了。這種情況下,還是斷絕關係,及時止損更好一點。這麼大的事情,她都可以自己做主。結婚之後,你還能有一點話語權嗎?還有一點更重要。這套房子,就是女方婚前的埋伏。首付是你給的,婚後,拿你的財產還帳。還沒結婚,已經在實施轉移你財產的計劃了,結了婚,還有好嗎?

Winniebbb
2019-12-03

同為女性,覺得這個女生太過分了。

我跟老公結婚,他跟他爸媽前兩年就買了一套房。還不全是他爸媽的錢,有一半是他自己的錢。他十年的工資全部都交給他媽媽。

讓他把房子加我的名字,這種無理的要求根本不會去提。那房子我沒出過一分錢,憑啥加我名字啊?

如果我們相愛,加不加我名字都一樣。

如果有一天我們走到離婚,我也不好意思分人家的半套房啊。誰的錢都不好賺。

多少人結婚時連房都沒有,還不是照樣結婚?

什麼不加名字就沒安全感,都是貪得無厭的藉口。

結婚有一套現成裝修好的房子給你住,還有十五萬現金在你手裡,還有什麼好要求的?

這個女的太任性,自己工資才三千多卻要買房貸款四千五。需要別人幫忙付貸款卻事先商量都不商量一下?不是幫她付貸款那麼簡單,付完貸款一分錢沒有,還不是吃住穿的費用也都要男的來負擔。

男的為了彩禮錢已經負債了,卻還要他幫忙付貸款?可見這個女的也不怎麼愛男的。滿足她自己有房的心裡比男的是不是欠債還錢更重要。

最好的辦法就是要回十五萬彩禮然後分手,讓她自己根貸款過日子去吧。

雯子妈Y
2019-12-04

一個年紀輕輕的姑娘家為什麼會有這種要求,還不是父母教的。想當初我媽也是這麼教導我的,我們家是一個完整的家,我爸都聽我媽的,為啥我媽還會有這種想法,因為常常就跟街坊鄰居八卦誰誰被老公打了,誰誰被離婚了,可憐的啊……我老公也是婚前有套房,婚後我就各種教唆他賣房換房,到新買房的時候就天天跳著要寫兩個人的名字,我老公說你跟我在一起的時候不以家為單位,想著怎麼把家越弄越好,天天就想著哪天跟我離婚了可以多分點錢走,那這日子還過不過了。最後房子寫的我一個人的名字,讓我安心。深圳的房哦,唯一要求叫我不要去外面得瑟別讓他父母知道了!

空杯97507336
2019-05-07

雙方利益真的是要建立在感情基礎上的,我過兩天就要結婚了,很多事情方方面面也是經歷過才能懂。結婚前車啊房啊都不問,但是現在細思極恐,但又覺得杞人憂天,自己選擇的路唄,給是情分,不給是本分。女孩子吧要有拿的起放的下的本事,何況要看人了,老公和婆婆都挺好的。我覺得這個女孩子並沒有錯,但是這個男人太不講情分了,因為看得出來這女孩是要跟他過一輩子的,不然還一起還什麼月供。我是因為房子在公公婆婆名下,我老公要是自己有房子,怎麼可能不讓他加,我真的不懂你們男人有什麼好計較的,這個世界上女人都是傻得物種,但是一旦被傷害,再傻的女人也不得不變得現實物質。

聊咋咧依依
2019-12-25

先不說誰對誰錯,直接看題我能說女方這個反手賬打的漂亮嗎?你不在房子上加我名,我自己買房給自己安全感,這估計是這個女的的第一想法。直接狠狠的打臉男方,但回到題目,我們想發現了問題點,首先第一反應,有結婚證嗎?有,並且是領證後女方買的房子,這個屬於婚後財產,如果沒有,在結婚之前女方用彩禮買了房子怎麼算也是女方私有財產,先不說女方工資多少,是否還的起貸款,我們先說還貸之前的具體流程,半年銀行流水號,公司證明,以及個人信用度都是貸款的考察標準,不說需要時間但最起碼還是要有準備的,女方如果沒領證未婚,只考察她一個人,領證已婚是男女雙方,如果這些她都提前弄好了,只等你還貸,還能說什麼,那你就是羊,其次,對於這種問題你自己也是雙向選擇,要麼,結婚還貸,好好生活,房子以後也會是你們家小寶的,只是預先購買而已,要麼解散,要回彩禮錢和女方拜拜,女方自己承擔所有房屋貸款,和你沒有一毛錢關係,其實所有結果都是明擺的,在你拒絕添加名字怕吃虧時,你就該想到所有的後果

豆了个豆豆哎
2019-05-10

最近看到很多這種問題。現代的人真的都不傻,也沒有人結婚是為了離婚,當然也不願意離婚了自己一點保障沒有。感謝自己老公,領證後,我們首付加傢俱什麼的的75萬,二手房,不用裝修。我出了8萬,其他都是他的。但是我們沒有出現頭條上說的寫誰名字的問題,從一開始是他就準備只寫我的名字。可能大家說,首付誰出的多按比例的,他簽了放棄產權。17年年底,18年年初定的房子,當時對於年薪20來萬的他說,這錢真的不算少。我們沒有因為房子名字的問題有任何矛盾。當然,我也明白,我們經歷的值得他這麼去做。另一個例子,他大姑家的弟弟,比他小兩歲,同樣接近170萬的房子,他大姑出了110萬,老公的父母出了15萬給我們。他弟弟的貸款60萬,精裝房,在大學就談了個女朋友,兩人同樣研究生畢業。他大姑跟我說,聘禮是不可能的,我就這麼多錢,沒有能力再出了。希望女方陪一輛車。女方到現在遲遲不同意結婚。本來按照過往,南方出房,女方出車,很正常。但是,就算你結婚就加了名字,首付的110萬跟她也沒有關係,餘下的60萬算一半的話,她也只有30萬,自己家出一輛車20萬。結婚是不以離婚為前提,但是我都能想到的問題,她還是研究生,如果她不考慮的這些,那確實很大度明事理,可是這明事理女方家裡能接受麼。

遠方有你e
2019-03-19

原本很簡單的一件事被你弄的如此複雜。我真替你捉急,之前你女朋友讓你在房產證上加名。那你就答應她加唄,哪裡還會發生後面這些個破事呢。

如果是以前房本加名,離婚時按房本上的名字算。如果婚後加名屬於贈與行為,離婚是會進行分割。可是2019年已經施行新修改的婚姻法了啊。你平時難道都不關心這些事情嗎?根據新修改後的婚姻法,以後離婚房產分割不在是看房產證了。只看房產證日期,如果日期是婚前,那麼房本就算有她名字也沒用了。因為你的是婚前全款買的房,是你的個人財產不會在因為加了個名字就會被分掉一半了。如果不放心你可以去找律師找法官諮詢下具體情況。

現在你女朋友拿了彩禮首付了一套房。讓你婚後付一半的房貸,我能感覺的出來你是不願意的,我不知道你是出於哪方面考慮。但是你答應還了又能怎樣?就算離婚了你出的房貸加房子增益部分又不會跑掉。最終還是會回到你口袋。

同時我也在想你們這是在結婚嗎?這還沒結婚呢就開始互相算計對方。都在為離婚做打算,女方怕離婚後自己啥也沒得到虧了。男方怕離婚後自己的財產被分掉。我沒有看到你們的相敬如賓,只看到了你們互相傷害。你們之間那點可憐的情份,估計在這場爭鬥中都被磨完了吧。女方說真的吃相太難看,男方也挺窩囊。一個自私自利,一個沒有主見沒有頭腦。

你們之間我沒有看到感情,沒有看到誰為對方付出過,也沒用看到誰為對方考慮過。婚姻的確需要物質保駕護航,可是沒有感情的婚姻還有必要護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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