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加碼在營P2P納入徵信 打擊逃廢債進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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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鄭瑜 張榮旺 北京報道

P2P行業監管又有新動作。

據新華社消息,日前,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互金整治小組”“網貸整治小組”)聯合發佈《關於加強P2P網貸領域徵信體系建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支持在營P2P網貸機構接入徵信系統。

《中國經營報》記者注意到,業內有部分聲音認為《通知》的出臺是網貸行業備案提速的信號。

麻袋研究院高級研究員王詩強表示,此次監管發文推動在營網貸對接徵信主要目的是為了打擊惡意逃廢債以及更好地進行網貸平臺良性清退。

北京金誠同達(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彭凱表示,將網貸平臺納入徵信體系對逃廢債人群是有一定威懾力的。“但我認為,通知的目的一來是打擊網貸領域的逃廢債,二來是服務於市場出清,不宜只因這份文件,對P2P的未來抱有過高期待。”

持續加大打擊逃廢債力度

值得注意的是,依照《通知》要求,各地互金整治小組、網貸整治小組組織轄內在營的P2P網貸機構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運行機構、百行徵信等徵信機構。

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運行機構,是由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建設、運行和維護的徵信系統。百行徵信則為我國唯一一家擁有個人徵信業務牌照的市場化個人徵信機構。

記者看到,此次《通知》主要分為四個部分,其中包括支持在營P2P網貸機構接入徵信系統、持續開展對已退出經營的P2P網貸機構相關惡意逃廢債行為的打擊以及加大對網貸領域失信人的懲戒力度。

其中《通知》,指明在其發佈之日前已經退出經營的P2P網貸機構,各地互金整治小組、網貸整治小組將協調人民銀行省級分支機構徵信管理部門積極配合,繼續按照《關於進一步做好網貸行業失信懲戒有關工作的通知》精神,收集篩選相關失信信息並送轉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運行機構、百行徵信等徵信機構。

關於上述已經退出經營的P2P網貸機構失信人界定,互金整治小組、網貸整治小組給篩選參考標準:1.企業借款人和個人借款人金額較大者優先(應扣除超過24%以上的利息);2.企業借款人和個人借款人逾期時間較長者優先;3.已進行合法、必要的催收;4.失聯、跑路的P2P網貸機構實際控制人及高管人員。

據瞭解,此前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已經開展指導各地將P2P網貸領域嚴重失信人信息納入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和百行徵信工作,國家發展改革委對P2P網貸領域嚴重失信人實施聯合懲戒。

有行業人士表示,從去年開始,監管就開始對暴露的風險事件進行處置,對存量P2P開展合規檢查,對逃廢債行為進行打擊。其中重要的威懾手段就是納入P2P徵信情況,因為違約現象從根本上來說還是徵信問題。進行統一的徵信管理之後,這種現象能夠得到有效遏制。“(從去年到現在《通知》出來)這項工作是有連續性的。”

“一開始,納入徵信工作是以人工方式將失信名單分批報送,且範圍只侷限於部分嚴重失信人。互金整治小組、網貸整治小組此次通知發文,是政策的進一步升級。”上述行業人士說道。

解決多頭負債問題

事實上,此前已有部分P2P網貸平臺接入百行徵信,但此次《通知》要求的逐步在營P2P網貸平臺全面納入徵信體系,更為全面、系統。

“在市場對於P2P能否經營下去持負面態度的情況下,惡意逃廢債問題日益加劇,如果不接入徵信,借款人違約成本實在太低,對於平臺而言,現在懲戒借款人的手段太少。而密集違約帶來的出借人損失造成社會問題,不利於平臺清退工作的正常開展。監管試點後,網貸平臺轉型消費金融公司或網絡小貸,作為持牌機構本身就可以接入央行徵信。在P2P監管試點正式開展前推動P2P接入徵信是監管震懾惡意逃廢債人、構建誠信社會的重大舉措。”西南財經大學普惠金融和智能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陳文坦言。

“百信徵信主要接入的是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部分消費金融公司、網絡小貸因為客戶群體與P2P重疊程度較高,先前接入百行徵信可以更好地解決多頭負債問題。百行徵信目前並未與央行徵信打通,不會影響借款人在正規商業銀行方面的信用記錄,因此百行徵信接入價值不如央行徵信。先前已經有部分P2P接入了百行徵信,這次明確P2P不但可以接入百行徵信,還可以接入央行徵信,對行業構成實質性利好。”陳文補充道。

北京市網絡法學研究會副祕書長車寧對記者表示,此前銀行無法看到P2P借款人在網貸平臺的借款信息,即使客戶有P2P逾期記錄、信用資質較差,但銀行因無法查詢,仍認為其符合貸款發放資質。進入貸後管理環節,因P2P催收力度比銀行相對較大,客觀上造成了“劣幣驅逐良幣”的情況,借款人往往會優先償還P2P的貸款。除了催收力度大外,P2P利率也相對較高,借款人負債成本高,這樣一來就導致銀行無形之中成為“劣後債權”。“雖然P2P主要針對傳統信貸覆蓋不到的‘次級用戶’,但是兩者的客戶群裡還是會有一定重疊。此次納入徵信後銀行可以查詢P2P徵信情況,能夠一定程度上減輕多頭借貸問題,提升銀行借貸質量。”

“接入徵信不意味退出工作暫緩”

對於此次在營的P2P全面納入徵信是否可以解讀為網貸行業獲得“喘息”,這一問題也同樣值得關注。

在陳文看來,這次發佈政策主要還是為了P2P的平穩退出考慮,但也在一定程度上為少部分真正合規的平臺進行監管試點創造了相對良好的條件。

“形象說來,網貸合規備案整改與此次在營P2P納入徵信可以看作是相對獨立而有所交叉的兩條線。整改備案工作有其開展的自身邏輯和步驟,不能想當然地認為P2P全面接入徵信系統就意味著這項工作的暫緩或放鬆。”車寧說,但納入徵信此舉可以讓逃廢債行為人產生忌憚,最大程度上去遏制逃廢債現象,客觀上確實對網貸行業有積極意義。

王詩強也向記者表示,此次監管發文推動網貸對接徵信主要目的是為了打擊惡意逃廢債以及更好地進行網貸平臺良性清退。當前網貸平臺數量眾多,要想把絕大部分平臺接入徵信系統,需要大量人力物力長時間配合。此外,監管要求優先對接的是借款利率24%以下的產品,因此,需要平臺和徵信中心雙重甄別,工作量巨大。

“從通知來看,落地並不是一蹴而就的,全面實施仍需要時間。從‘24%以上利息扣除’‘各地制指定部門對失信人名單進行復核等內容,可以看出審慎穩妥推進的原則。實施過程中的技術、系統對接,納入徵信所需要的眾多環節、步驟,都需要各方通力配合,我覺得通知在各地的落地進度可能會出現偏差,不排除部分地區走先試點再推行的模式,第一批納入名單會經過嚴格的審核和篩選。”彭凱指出。

“將網貸平臺納入徵信體系對逃廢債人群是有一定威懾力的,但不能因為這份文件就對P2P的未來抱有過高期待,從我個人來看,在營網貸平臺接入徵信系統,其目的一是打擊網貸領域的逃廢債,二是服務於市場出清,自175號文以來的‘能退則退’原則仍將嚴格執行。”彭凱補充道。

編輯:張榮旺 校對:彭玉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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