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榜“不作惡”的谷歌 為什麼這麼招人恨?

文 / 華商韜略 賈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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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媒體報道稱,美國司法部將對谷歌的反壟斷調查。次日,5大明星科技股“FAANG”股價重挫,市值一日蒸發1700億美元。

在美國,有權進行反壟斷調查的部分有美國司法部和聯邦貿易委員會(FTC)。早在2011年,FTC就曾發起過對谷歌的反壟斷調查。不過在2013年,谷歌被裁定“無罪”。這次的調查,FTC同意由司法部主導。

關於調查的背景,據外媒報道,源於特朗普對硅谷的芥蒂,指責高科技巨頭們刻意壓制保守派在網絡上發聲。

這次被調查的對象不止於谷歌,未來將由FTC主導對亞馬遜和Facebook的審查,而司法部將主導對谷歌和蘋果公司的調查。

反壟斷調查又雙叒叕來,谷歌怎麼這麼招人煩?

遏制科技巨頭的行動,由來已久。被調查最多、罰款最多的“倒黴蛋”,非谷歌莫屬。

據不完全統計,從2016年至今,谷歌已經在美國、歐盟、意大利、法國、愛爾蘭、日本、韓國、俄羅斯、印度、澳大利亞等重要經濟體,受到多起反壟斷調查,並被開出多張鉅額罰單。

其主要“罪狀”有三宗——

第一宗罪,是濫用安卓系統的壟斷優勢,迫使其他企業簽署“不平等條約”、強制捆綁安裝谷歌產品以及打壓競爭對手。

比如,2018年6月谷歌就因這一原因,被歐盟判罰了破紀錄的43億歐元罰款。谷歌允許手機制造商免費使用開源的安卓軟件,但要求手機制造商捆綁安裝谷歌產品,如谷歌搜索、谷歌地圖、Chrome瀏覽器和Google Play應用商店。

其二,是谷歌濫用搜索領域的支配地位搞不正當競爭,通過操縱搜索結果打壓對手,妨害消費者從競爭中獲益。

歐盟反壟斷專員稱,谷歌迫使其AdSense(相關)業務的客戶簽署合同,聲明他們不會接受競爭對手搜索引擎的廣告。2017年6月,谷歌就因為操縱購物搜索結果,將自己的購物服務優先於競爭對手,被歐盟判處24億歐元。而印度競爭委員會,也曾對谷歌處以13.6億盧比(1946萬美元)的罰款,罪名是其搜索引擎存在排擠對手現象。

第三宗罪,是侵犯用戶隱私。在2018年5月被稱為史上最嚴格的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 (GDPR)生效後。今年伊始,因谷歌向用戶推送廣告未獲得用戶有效許可等原因,法國隱私監管機構向谷歌開出5000萬歐元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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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在美國搜索市場,份額仍保持在90%以上,在歐盟份額也超過70%。谷歌Chrome在全球瀏覽器市場中,份額近三分之二。安卓是占主導地位的移動操作系統。谷歌收購來的YouTube,則在視頻領域佔據主導地位……

不作惡(Do not be evil)是谷歌創始人於1999年提出的,並在2004年上市時被寫入招股書,且一直是其經營理念之一。

不過,在去年4、5月間,有媒體發現在“谷歌行為準則”中,“不作惡”的表述被悄悄刪除了。

樹大招風。谷歌的任何舉動,都可能對競爭對手產生致命影響。

從近期谷歌與華為之間的糾葛,也可看出這種巨大的影響力。當美國開始遏制華為後,谷歌急於撇清與華為的關係。若非早有自研鴻蒙系統做“備胎”,華為將面對的局面,將困難得多。

不過,密集的反壟斷行動顯示出,全世界都在對科技巨頭的過度膨脹感到緊張。

在歐盟,谷歌被累積的判罰已達82億歐元之巨。鉅額罰款也拖累了谷歌業績。4月29日公佈的2019財年一季報顯示,Alphabet期內營收增速創3年新低,淨利潤同比大幅下滑逾29%,低於市場預期。

在美國,今年3月時已宣佈參加大選的伊麗莎白·沃倫宣佈:如果勝出,將把亞馬遜、谷歌、Facebook等科技巨頭全部拆分,並將提名新的監管機構以阻止大型科技公司併購。

反壟斷調查又雙叒叕來,谷歌怎麼這麼招人煩?

1998 年,幾乎拆分了微軟的反壟斷訴訟,為新興科技巨頭的崛起剷平了道路。但其帶來的痛苦一面,則是刺破了當時的互聯網泡沫。

2000 年 4 月 3 日,微軟被判違反《謝爾曼法》,裁決微軟要一拆為二。次日,納斯達克指數從4283點一度暴跌至3649點,雖然後來反彈回4223點,但這一天也成為納斯達克歷史上波動最大的一天。其後2年半內,納斯達克指數下跌幅度高達78%。

反壟斷調查又雙叒叕來,谷歌怎麼這麼招人煩?

沉淪了近10年後,美股再次開啟了本輪長達9年的牛市,科技巨頭也再次扮演了領頭羊角色。

不過,市場分歧正在加強。美銀美林量化分析團隊報告曾指出,“FAANG”股價漲幅和持續上漲持續時間,已經導致交易異常擁擠,高投資收益難以持續。同時,監管使法律和道德成本高漲,這也將阻礙科技巨頭們發展的腳步。

這次反壟斷,會成為美股的不能承受之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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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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