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800的房,1年2萬出租!這位\'房東\'想幹嘛?獲刑16年'

租房 跳槽那些事兒 幼兒園 不完美媽媽 北京日報客戶端 2019-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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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城法院近日公佈了一起詐騙案的判決結果。該案被告人劉某,將短租來的40多套房按年轉租給他人,並一次性收取一年的租金,金額合計上百萬元。因為劉某交不起房租,租客們相繼被要求搬離出租房,最終案發。一審判決結果顯示,女子劉某最終獲刑16年。

檢察院向法院指控,2017年3月到11月期間,劉某從中介處以日租、短租的形式租了40多套位於東城區的房子。劉某謊稱這些房產是自己、朋友的拆遷安置房,以一次性繳納年租金的方式和他人簽訂了40餘份租房合同,騙取了136萬餘元。除了轉租房子,劉某還以能幫忙辦理幼兒園入院手續、加盟某商超、申領員工福利房為由,騙走另外兩人89萬餘元。

據瞭解,劉某租來日租房的價格為每天每間400元到800元不等,自己1周或10天給中介付款。而其向外租房的價格有年租2萬元、2.3萬元、2.7萬元、3.8萬元,根本收不回本。劉某向法庭供述:“向外租房收的是年租金,因為收的錢比花的錢要多,就沒想之後的事,沒想過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想著只要有房能讓租客住進去就行,至於住多少天其沒有想過,具體差多少錢也不知道。”

為了招攬“生意”,劉某向租客承諾,如果介紹他人來租房,會給其2000元到5000元的好處費。其中一名被害人許某表示:“劉某曾說房子是自己家的回遷房,房本要1年以後才能下來。”許某信以為真,向其轉了房租錢,並介紹兩名同事也向劉某租了房。

劉某甚至還向三四個租客提前收過第二年的定金。但是到了2017年11月,收來的房租都給了原房東,劉某自己卻收不到錢了,甚至還借了20多萬元給中介。

因為劉某開始無法向原房東和中介支付房租,劉某租客們的房子陸續被中介收回。房客們紛紛意識到被騙,只能報警。

而在2014年到2017年之間,女子劉某還以幫被害人劉某1孩子上幼兒園、加盟某連鎖超市、申請員工房為由,先後騙取了劉某1近90萬元人民幣。為了獲取被害人的信任,劉某製作了假的幼兒園錄取通知書、幼兒校服提供給劉某1,但是其孩子最終沒有入讀該幼兒園。

案發後,劉某被警方迅速抓獲。法院審理認為,劉某的行為構成合同詐騙罪、詐騙罪,應當數罪併罰。最終法院判決,被告人劉某犯合同詐騙罪、詐騙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罰金三十六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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