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和縣城區學校現狀,今年需要給和縣城區部分學校補充教師。所需教師採用筆試的方式進行,在本縣農村學校在編在崗正式教師中選調(和縣四中在本縣農村中學在編在崗正式教師中選調)。現公告如下:
一、選調學校、學科、指標
選調學校 | 選調人數 | 選調學科及各學科指標 |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地理 | ||
合 計 | 34 | 16 | 14 | 3 | 1 |
和縣四中 | 2 | 1 | 1 | ||
歷陽一小 | 2 | 1 | 1 | ||
歷陽二小 | 4 | 1 | 2 | 1 | |
歷陽三小 | 16 | 8 | 7 | 1 | |
歷陽四小 | 10 | 5 | 4 | 1 |
注:每學科指標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不低於1∶2,對於報考人數小於以上比例的學科,相應減少或取消該學科的指標。
二、選調條件
1.報名者須經所在單位同意(所在單位以行政、工資關係為依據)。
2.忠誠黨的教育事業,有良好的師德師風。在近三年內,未受到任何黨紀或行政處分,且在年度考核中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小學具有國民教育的專科及以上學歷;和縣四中具有國民教育的本科及以上學歷。
4.小學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和縣四中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且與報考學科一致。
5.年齡:45週歲以下(1972年9月1日以後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證為準,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6.工作年限:入編滿5年及以上。
三、選調方法
選調採用筆試的方式進行。
四、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由縣教育局、人社局共同組織實施,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
1.辦理報名手續,審查報名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於選調全過程,一經發現弄虛作假,隨時取消報名、考試或選調資格)。
報名時間:8月10日~8月12日(週六正常報名)。
報名地點:縣教育局人事股。
報名手續:①個人申請(經所在直屬學校同意並加蓋公章);②有關證件的原件和複印件(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③近期1寸照片2張;④筆試與馬鞍山機電工程學校選調教師同步進行,不得兼報。
2.筆試
①筆試科目和內容及成績計算
筆試科目為“公共知識”(內容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規以及教學設計理論基礎等)和“專業知識”(內容為本學科高中知識)兩科。筆試總分為150分,其中“公共知識”為50分;“專業知識”為100分。
②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8月14日;筆試地點:歷陽三小。報考人員憑筆試《准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參加筆試。《准考證》於8月13日下午4:00在和縣教育局人事股領取。
3. 筆試後,依據筆試成績分中學、小學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選調人選(指標的最後一名如有並列,按所報學科專業知識成績排序。仍相同的,增加無生上課環節,擇優選調)。
4.公示及擇校。考試後公佈考試總成績、名次及擬選調的人選,公示3天,無異議者確定為選調對象;小學選調對象按名次進行自主擇校。
5.縣教育局、人社局、編辦分別給予辦理調動手續(有關職稱工資按新調入學校正式印發的崗位設置實施方案規定予以聘用兌現)。
和縣教育局 和縣人社局
2017年8月1日
原標題:2017年和縣城區部分學校選調教師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