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臺2017年第三批保障房配租申請公示,什麼條件?如何申請?

資格考試 保障房 租房 經濟 清風普法 清風普法 2017-08-26

邢臺2017年第三批政府產權保障性住房

配租申請

邢臺市區已取得住房保障資格的保障家庭持《邢臺市廉租住房租賃補貼資格證》(B)或《邢臺市住房保障資格證》(符合條件未取得住房保障資格證的新申請家庭持辦事處、居委會出具的《邢臺市住房保障受理申請告知書》)、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戶口本(第一類保障家庭還需持低保證,優先批次和第三批次申請家庭還需持殘疾證、大病證明等其他相應證件),到邢臺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務中心,提出配租申請,填寫《邢臺市2017年保障性住房配租意向申請表》。

申請時間: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8月25日(節假日除外)。

服務中心地址:橋西區中華大街88號房產大廈二層

邢臺2017年第三批保障房配租申請公示,什麼條件?如何申請?

房源情況

本次分配的政府產權保障性住房房源分佈在以下小區:

水岸綠城小區剩餘房源共457套,位於鋼鐵南路以西、七里河北岸,單套面積為42.23㎡—50.99㎡(面積以最終實測面積為準);

和諧雅居小區房源共300套,位於濱江路以東,八一大街以北,單套面積47.00㎡-54.22㎡(面積以最終實測面積為準);

祥和城小區3428套,位於濱江路以東,七里河南街以南,單套面積41.87㎡-59.97㎡(面積以最終實測面積為準);

配租對象

(一)市區範圍內持有效的《邢臺市廉租住房租賃補貼資格證》(B)或《邢臺市住房保障資格證》的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住房保障家庭。

(二)符合市區住房保障准入條件,在本次申請截止時間前提出申請,經住房保障部門審核符合住房保障條件並在搖號分配前取得《邢臺市住房保障資格證》的家庭。

本次政府產權保障性住房配租共分五個批次分配

(一)優先批次(低層次房屋1-3層):優先面向年滿65週歲以上老人、大病臥床患者、二級以上肢體或視力殘疾患者等提出優先配租意向的住房保障家庭分配。

(二)無障礙戶型批次:面向大病臥床患者、二級以上肢體殘疾患者等提出無障礙配租意向的住房保障家庭分配。

(三)第三批次:面向第一類住房保障家庭、烈士遺屬、優撫對象、特困職工、重大疾病患者、二級以上殘疾患者、市級以上勞動模範或先進人物、65週歲以上老人分配。

(四)第四批次:面向市區城鎮第二類、第三類住房保障家庭分配。

(五)第五批次:面向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外來務工家庭分配。

詳情諮詢電話:

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務中心 :0319 - 2252233

橋西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0319 - 7612005

橋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0319 - 5259808

開發區城鄉規劃和建設管理局 :0319 - 3636122

邢臺市區2017年度保障性住房保障對象准入條件

邢臺2017年第三批保障房配租申請公示,什麼條件?如何申請?

(一)第一類住房保障准入條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1、具有市區常住戶口的家庭,在市區實際居住。家庭是指夫婦雙方及未婚子女組成的家庭、離異或者喪偶帶子女的單親家庭、年滿30週歲的單身家庭;家庭成員的戶籍因就學、服兵役遷出的,在就學、服兵役期間視為具有市區常住戶口。

2、申請家庭收入在市政府確定的住房保障對象家庭收入標準以下,由民政部門認定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3、家庭資產符合規定的標準。具體按照市政府當年向社會公佈的標準執行。

4、家庭在市區無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且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1人戶自有住房建築面積在30平方米以下(不含附屬配套用房)。

5、申請前五年內沒有轉讓過住房;雖轉讓過住房,但住房面積符合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的。

6、未享受房改及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二)第二類住房保障准入條件(低收入家庭)

1、具有市區常住戶口的家庭,在市區實際居住。家庭是指夫婦雙方及未婚子女組成的家庭、離異或者喪偶帶子女的單親家庭、年滿30週歲的單身家庭;家庭成員的戶籍因就學、服兵役遷出的,在就學、服兵役期間視為具有市區常住戶口。

2、申請家庭收入在市政府確定的住房保障對象家庭收入標準以下,由民政部門認定為城市低收入保障家庭。住房保障對象家庭收入標準(2017年按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314元的0.8倍以下,即21851元/人以下),由市政府每年向社會公佈一次。

3、家庭資產符合規定的標準。具體按照市政府當年向社會公佈的標準執行。

4、家庭在市區無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且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1人戶自有住房建築面積在30平方米以下(不含附屬配套用房)。

5、申請前五年內沒有轉讓過住房;雖轉讓過住房,但住房面積符合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的。

6、未享受房改及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三)第三類住房保障准入條件(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業職工、外來務工人員)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承租保障性住房、購買限價商品住房,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市區常住戶口的家庭,在市區實際居住。家庭是指夫婦雙方及未婚子女組成的家庭、離異或者喪偶帶子女的單親家庭、年滿法定結婚年齡的單身家庭;家庭成員的戶籍因就學、服兵役遷出的,在就學、服兵役期間視為具有市區常住戶口。

2、家庭資產符合規定的標準。具體按照市政府當年向社會公佈的標準執行。

3、申請家庭收入在市政府確定的住房保障對象家庭收入標準以下,住房保障對象家庭收入標準(2017年按上年度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7314元的1.8倍以下,即49165元/人以下),由市政府每年向社會公佈一次。

4、家庭在市區無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建築面積在60平方米以下且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20平方米以下,1人戶自有住房建築面積在30平方米以下(不含附屬配套用房)。

5、申請前五年內沒有轉讓過住房;雖轉讓過住房,但住房面積符合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的。

6、未享受房改及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新就業職工申請承租保障性住房、購買限價商品住房,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年滿法定結婚年齡。

2、申請人具有本市市區城鎮戶籍且在市區實際居住。

3、可支配收入在本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線1.8倍以下。

4、在本市無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且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5、依法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6、住房保障部門規定的其它條件。

新就業職工結婚後,可按城鎮住房困難家庭申請保障性住房。

外來務工人員申請承租保障性住房、購買限價商品住房,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年滿法定結婚年齡。

2、收入不受限制,但必須收入穩定、有能力承租購買保障性住房。

3、在本市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和自有住房,且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4、依法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自行從事經營活動滿一年以上或取得居住證。

5、住房保障部門規定的其它條件。

鄉鎮教師、醫務工作者、引進人才等群體申請保障性住房應同時符合上述條件。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第一類、第二類住房保障

1、申請家庭5年之內自有住房被拆遷的,其建築面積超過保障面積標準且已獲得補償安置的;

2、擁有轎車或經營性機動車的;

3、興建、購買商業用房或高標準裝修現有住房的;

4、出資安排子女出國留學或就讀高檔收費學校的;

5、已享受過集資建房、領取政府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政府提供優惠政策住房的;

6、父母在市區的房產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身申請人:

(1)申請人父母房產數量大於子女數;

(2)申請人父母有單套及以上非普通住宅(建築面積144平方米以上);

(3)申請人父母的房產總面積除以申請人父母及與其同住子女的總人數大於等於30平方米;

7、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名下有工商註冊的,經民政部門審核後,仍不符合低收入家庭條件的。

申請住房保障時應提交的材料

(一)申請第一、二類住房保障應提交的材料

1、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身份證(軍官證、士官證)、戶口簿、居住證;

2、住房狀況證明〔擁有私有住房的,需提供所擁有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租住公有住房的,需提供所租房屋的租賃證或租賃協議,租住(含借住)個人住房的,需提供所住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及租賃(或借住)證明〕;

3、收入狀況證明(應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低保證》或出具的低收入證明材料);

4、婚姻狀況證明(已婚的須提供結婚證;離異的須提供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證件丟失的,提供發證機關出具的證明);

5、因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變賣房產治病的,需提供賣房協議及治療費用證明(甲級以上醫療機構提供的費用收據);

6、孤、老、病、殘等特殊家庭提供相關材料及證明;

7、其他需要補充的證明材料;

(二)申請第三類住房保障應提交的材料

1、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身份證(軍官證、士官證)、戶口簿;

2、住房狀況證明〔擁有私有住房的,需提供所擁有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租住公有住房的,需提供所租房屋的租賃證

或租賃協議,租住(含借住)個人住房的,需提供所住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及租賃(或借住)證明〕;

3、收入狀況證明(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應提供所在單位或戶籍所在地社區居委會開具的收入情況證明,外來務工人員收入不受限制,不需提供);

4、婚姻狀況證明(已婚的須提供結婚證;離異的須提供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證件丟失的,提供發證機關出具的證明);

5、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除上述材料外,同時提交大中專院校畢業證書、勞動(聘用)合同或從事經營活動滿一年的營業執照或居住證。

外來務工人員中有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購房申請人需提供滿一年的勞動合同。

外來務工人員中有從事經營活動的購房申請人,需提供在工商部門登記一年以上的營業執照,如無營業執照有固定經營場所的申請人,由經營場所的經營部門出具在此地經營一年以上的證明;如無營業執照、無固定經營場所的申請人,由居住地的社區出具經營活動一年以上的證明。

外來務工人員中持有居住證的購房申請人,需提供居住證。

6、其他需要補充的證明材料;

以上證明材料均提供原件及複印件。

申請人應當對所申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並同意審核機構調查核實及公示其有關信息。

邢臺2017年第三批保障房配租申請公示,什麼條件?如何申請?

申請住房保障程序

(一)申請第一類、第二類住房保障程序

1、申請: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住房保障,應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以家庭為單位向戶籍所在地社區居委會提交書面申請,申請人如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由監護人代為申請,並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委託社區居委會即時受理申請人的申請。受理部門應當核對材料是否齊全,所反映信息是否一致,向申請家庭出具同意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告知書。

2、初審: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進行初審。通過社區居委會進行入戶調查、查檔取證,對申請人的家庭成員、住房、收入、資產等情況進行調查核實,並提出初審意見。審查工作實行“雙審核、雙簽字”制度,應由兩人完成。

經初審認為符合條件的,應當將申請人家庭基本情況和初審意見在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所有成年家庭成員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日。公示期間,如有舉報申請人申報情況不實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應當對舉報情況進行查證。公示期滿,對公示無異議或經查實異議不成立的,應當每季度定期或不定期將初審意見連同申請人的申請材料一併報區住房保障部門審核。

3、審核:區住房保障部門應在收到有關資料後15個工作日內,會同民政、公安、房管、稅務、人社、工商、金融、住房公積金監管機構等部門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房產、家庭資產等情況進行聯審。並應按不低於15%的比例,採取入戶調查、電話核實等方式進行抽查,提出複審意見。認為符合條件的,應將規定條件、申請人申報的基本情況在市級主要媒體、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所有成年家庭成員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日。公示期間,如有舉報申請人所申報情況不實的,區住房保障部門應組織相關部門對舉報人舉報的情況進行查證。公示期滿,對公示無異議或經查證異議不成立的,納入住房保障範圍。

4、發證:區住房保障部門認定具備住房保障資格的申請家庭(個人),經區政府同意後,發放全市統一編號的《邢臺市住房保障資格證》,納入輪候分配序列。

5、備案:發證後5日內,區住房保障部門將審核通過的家庭名單報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務中心備案。

(二)申請第三類住房保障程序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住房保障程序:

1、申請: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住房保障,應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以家庭為單位向戶籍所在地社區居委會提交書面申請,申請人如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由監護人代為申請,並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委託社區居委會即時受理申請人的申請。受理部門應當核對材料是否齊全,所反映信息是否一致,向申請家庭出具同意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告知書。

2、初審: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進行初審。審查工作實行“雙審核、雙簽字”制度,應由兩人完成。

經初審認為符合條件的,應當將申請人家庭基本情況和初審意見在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所有成年家庭成員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日。公示期滿,對公示無異議或經查實異議不成立的,將初審意見連同申請人的申請材料一併報區住房保障部門審核。

3、審核:區住房保障部門應在收到有關資料後1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的戶籍、房產等情況進行審核。認為符合條件的,應將規定條件、申請人申報的基本情況在市級主要媒體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日,在公示期滿後,將申請家庭納入住房保障範圍。

4、發證:區住房保障部門認定具備住房保障資格的申請家庭(個人),經區政府同意後,發放全市統一編號的《邢臺市住房保障資格證》。

5、備案:發證後5日內,區住房保障部門將審核通過的家庭名單報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務中心備案。

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申請住房保障程序:

1、申請: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申請住房保障,應當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由所在單位將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連同單位營業執照複印件報單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提供擔保。無單位的外來務工人員直接到居住地所屬辦事處或居住證所屬地的辦事處提出申請。

2、初審: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進行初審。經初審認為符合條件的,應當將申請人家庭基本情況和初審意見在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所有成年家庭成員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日。經公示後將初審意見連同申請人的申請材料一併報區住房保障部門審核。

3、審核:區住房保障部門應在收到有關資料後1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的戶籍、房產等情況進行審核。認為符合條件的,應將規定條件、申請人申報的基本情況在市級主要媒體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日,在公示期滿後,將申請家庭納入住房保障範圍。

4、發證:區住房保障部門認定具備住房保障資格的申請家庭(個人),經區政府主管區長同意後,發放全市統一編號的《邢臺市住房保障資格證》。

5、備案:發證後5日內,區住房保障部門將審核通過的家庭名單報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務中心備案。

新就業職工、外來務工人員申請用人單位自建的保障性住房,由申請人向用人單位直接申請。單位受理申請後,應當對申請人提供的有關材料進行審核,供應對象的認定標準應與市區保障性住房准入標準一致。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在本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日。公示期滿,對公示無異議或者經查證異議不成立的,由單位予以登記、公佈,並將審核結果和住房分配結果,逐級報用人單位所在區住房保障部門、市住房保障部門備案。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