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資縣村幹部多年冒領、騙取惠農補貼 最終難逃法律制裁

近年來,隨著農村經濟的大力快速發展,利農、惠農政策日益增多,農村基層幹部在其中承擔了大量的基礎性工作,但由於過於依賴傳統經驗,法制意識淡薄,往往更容易誘發職務犯罪。近日,內蒙古卓資縣紀委監委就成功辦理了一起村幹部職務犯罪案件,該案件也是卓資縣監察委員會成立以來首起自主辦理的留置案件。

2018年12月,卓資縣紀委監委接到自治區紀委監委交辦的關於中央第八巡視組脫貧攻堅專項巡視受理的問題線索:卓資縣某村委會主任王某某侵佔100餘畝退耕還林補貼款的問題。縣紀委監委領導高度重視,隨即責成第二監察室成立核查組,展開初步核實,前後共經2個多月時間,基本掌握了王某某職務違法犯罪事實,經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特成立專案組,對其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並採取了留置措施。

在案件辦理中,專案組運用查詢、詢問、訊問等多種調查措施。留職期間,王某某對自己夥同原村委會支書、會計兩人,利用其協助鄉政府實施退耕還林工程及辦理惠農補貼工作的便利,虛構、冒用其他村民名義,冒領、騙取退耕還林補貼及各項惠農補貼的事實供認不諱。經審理認定,王某某的行為涉及年限較長,數額巨大,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三百八十三條之規定,涉嫌貪汙犯罪,目前,該案件已移送卓資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該案的依法處理,進一步彰顯了法律權威和紀委監委大力整治群眾身邊“微腐敗”的堅定決心,有效淨化了農村基層政治生態,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文/張 鵬)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