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神聖不可侵犯,觸犯法律最後的下場必定是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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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神聖不可侵犯,觸犯法律最後的下場必定是受到法律的制裁

關於這幾年網貸行業及個人信貸催收行業如何觸犯我國的法律的,大家都是看得很清楚,雖然我國相關部門不斷的出臺相關的文件,以此向阻止這些網貸平臺及個人信貸催收市場的犯罪行為,但是事以願違,這些所謂的P2P網貸平臺及催收機構卻未按照相關的法律條款來執行發佈的相關文件。

根據這樣的一個情況,我們分析了目前的個人信貸催收存在的違法情況,我們總結出個人信貸市場六個違規比較嚴重的問題,而這六個違規比較嚴重的問題足讓這些催收人員受到法律的制裁。

一、個人信貸催收市場的債務人信息是通過什麼樣的方式,什麼樣的資質來接受的債務人的個人隱私信息的,這些個人信息為什麼要包括通訊錄、通話記錄、相機相冊等於債務無關的隱私信息。

二、個人信貸催收市場催收成員有什麼樣的資質和什麼樣的權利去惡意騷擾與債務無關的人員,而且這些與債務無關的人員在法律上保護的對象,這些催收成員這樣惡意的騷擾違背了相關的法律,為什麼至今依然這麼囂張跋扈,他們背後到底有什麼樣的“勢力”支撐其在監管嚴格的時段這麼肆意的觸犯法律。

三、個人信貸催收市場的催收成員利用網貸平臺獲取的權限“盜取”債務人的生活照片及孩子的照片來威脅債務人及親屬好友,並且利用“盜取”的照片P成淫穢圖片涉嫌傳播淫穢圖片,主要的是利用債務人孩子的照片(包括債務人幼童孩子)P成侮辱性圖片傳播,侵犯了孩子及債務人的人格權,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15修正)第三百六十三條和第三百六十六條的規定是應該受到嚴重的懲罰。

根據我國對於(傳播淫穢物品罪)的定義:三百六十三條【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為他人提供書號出版淫穢書刊罪】以牟利為目的,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 穢物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 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三百六十六條 單位犯本節第三百六十三條、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三百六十五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而我們很少關注另外一個權益,那就是肖像權,而最近的個人信貸催收市場頻繁的侵犯債務人與孩子的肖像權是明顯的觸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簡稱:意見)。

根據意見中的對於侵犯肖像權的認定:認定肖像權被侵害,有一定的原則。按照中國民法通則規定,只要符合這樣三個要件,即可認定構成侵害肖像權的民事責任:一是有損害事實的發生。如被攝者肖像權受到侵害後,受害人的名譽、地位、身份受到打擊帶來了精神上的痛苦,主要體現為肖像權人就其肖像獲取財產利益的可能性減少,這裡包括直接和間接的損失、包括精神損害和物質損害。二是侵權人主觀上有過錯(這裡包含故意和過失)。即攝影活動中確有法律、法規禁止的行為,非法侵害他人肖像權的,即可認定有過錯。三是損害事實和侵權行為之間有因果關係。這種有因果關係必須是攝影者的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的內在、本質、必然的聯繫。

而且目前的個人信貸催收市場的催收成員,不僅僅侵犯了債務人的肖像權還侵犯了債務人的人格權“人格權是指為民事主體所固有而由法律直接賦予民事主體所享有的各種人身權利。人格權是一種非財產權,因而與財產權相區別。人格權是一種支配權,因而具有排他的效力。人格權是一種絕對權,因而任何他人都不得妨礙其行使。最後,人格權還是一種專屬權,即他人不得代為行使。”

四、個人信貸催收市場存在惡意“盜取”債務人的私密信息,根據我國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定義: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現已變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是指以竊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行為。根據刑法規定,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五、個人信貸催收市場存在偽造律師函、起訴通知函、法院通知函等相關部門的文件,根據我國

刑法 第二百八十條 【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罪】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六、個人信貸市場存在冒充國家執法人員,這種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罪論處,根據具體情節判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79條: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法律就是法律,是神聖不可侵犯的,面對個人信貸催收市場及網貸平臺存在的這些犯罪行為,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這樣才能維護好法律的權威性,而且隨著這些犯罪行為的打擊,才能更好的規範互聯網金融市場的秩序,更好的發展互聯網金融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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