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變\'水房\' 法院判決臨沂一衛浴經銷商賠償房主3萬元'

裝修 臨沭 臨沂 大眾網 海報新聞客戶端 2019-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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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裝修從來不是一件讓人省心的事兒,買房需要千挑萬選,裝修也需要貨比三家,好不容易等到裝修完畢,房主張某滿心歡喜準備入住新房,但打開房門的一剎那卻傻了眼,木門、壁紙、衣櫃等物品統統浸泡在水中,新房變成了"水房"。

據瞭解,張某在王某經營的衛浴公司購買了衛浴產品,並約定由該王某負責送貨、安裝。后王某安排了安裝工人李某進行安裝調試,由王某向李某支付安裝費。安裝完畢後,因花灑右邊靠牆部分漏水,安裝完的安裝垃圾未清理堵塞地漏,造成張某房內的物品被水浸泡。張某找到經銷商王某和安裝工人李某進行協商,對方都辯稱自己不該承擔責任。最後協商不成,張某一紙訴狀將經銷商王某和安裝工人李某告上了法庭,要求二人賠償其損失。

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焦點是對張某的損失應由誰承擔賠償責任。張某從王某處購買衛浴物品,按照雙方約定,王某負責送貨安裝,其負有安裝調試達到正常使用標準的合同義務。安裝工人李某為房主張某安裝調試衛浴設施,由經銷商王某安排,系代王某履行合同義務的行為。

臨沭縣人民法院判決,其行為產生的後果依法由王某承擔。由被告王某承擔當事人張某就案涉被水浸泡物品損失,認定按前期評估損失賠償3萬元。(大眾網臨沂·海報新聞記者 鄧夢嬌 通訊員 胡鬆剛 王豔妮 鍾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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