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組迎四大禮包,創業板低市值股、ST概念股掀漲停潮

併購重組深化改革步伐不停歇。擬取消重組上市認定標準中的“淨利潤”指標、縮短“累計首次原則”的計算期間、鬆綁符合條件的創業板重組上市、恢復重組上市配套融資……6月20日晚間,《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重組辦法》)公開徵求意見發佈,證監會一次性為重組上市送出四大禮包。受此消息影響,6月21日早盤,創業板低市值個股、ST概念股掀起漲停潮。

重組迎四大禮包,創業板低市值股、ST概念股掀漲停潮

早盤高開

東方財富數據顯示,創業板指數在6月21日早盤高開2.23%,開於1531.39點,首單成交252萬手,成交金額達22.62億元。創業板771只股票,近700只股票呈現不同程度的上漲狀態。包括星星科技、先鋒新材等創業板低市值個股大面積開盤漲停,創業板股票開盤漲停數量達60只。

另外,從盤面上來看,ST概念股漲幅居於兩市概念板塊漲幅榜前列。ST概念指數早盤一度高開超3%,截至北京商報記者發稿,該指數上漲幅度達到2.95%,板塊內個股呈現普漲行情,包括*ST秋林等約20只股票漲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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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徵求意見稿,證監會提出,為了進一步理順重組上市功能,激發市場活力,對現行監管規則的執行效果開展了系統性評估,擬進一步提高《重組辦法》的“適應性”和“包容度”。

淨利潤指標擬取消

具體來看,證監會擬取消重組上市認定標準中的“淨利潤”指標。

北京商報記者瞭解到,在現行的《重組辦法》中對於重組上市有著資產總額、資產淨額、營業收入、淨利潤、股本5個認定指標,只要其中任一達到100%,就認定符合重組上市。

提及對這一條款修訂的初衷,證監會表示,針對虧損、微利上市公司“保殼”、“養殼”亂象,2016年修訂《重組辦法》時,證監會在重組上市認定標準中設定了總資產、淨資產、營業收入、淨利潤等多項指標。規則執行中,多方意見反映,以淨利潤指標衡量,一方面,虧損公司注入任何盈利資產均可能構成重組上市,不利於推動以市場化方式“挽救”公司、維護投資者權益。另一方面,微利公司注入規模相對不大、盈利能力較強的資產,也極易觸及淨利潤指標,不利於公司提高質量。在當前經濟形勢下,一些公司經營困難、業績下滑,更需要通過併購重組吐故納新、提升質量。鑑此,為強化監管法規“適應性”,發揮併購重組功能,本次修法擬刪除淨利潤指標,支持上市公司資源整合和產業升級,加快質量提升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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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證監會擬取消“淨利潤”這一認定標準,資深投融資專家許小恆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是監管層支持上市公司依託併購重組實現資源整合和產業升級的體現。

縮短累計首次原則計算期間

除擬取消“淨利潤”這一認定標準外,證監會擬將“累計首次原則”的計算期間進一步縮短至36個月,引導收購人及其關聯人控制公司後加快注入優質資產。

據瞭解,2016年證監會修改《重組辦法》時,將按“累計首次原則”計算是否構成重組上市的期間從“無限期”縮減至60個月。證監會表示,考慮到累計期過長不利於引導收購人及其關聯人控制公司後加快注入優質資產。特別是對於參與股票質押紓困獲得控制權的新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60個月的累計期難以滿足其資產整合需求。因此,本次修改統籌市場需求與我會抑制“炒殼”、遏制監管套利的一貫要求,將累計期限減至36個月。

創業板重組解禁

尤為值得一提的是,為促進創業板公司不斷轉型升級,證監會擬支持符合國家戰略的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資產在創業板重組上市。

而實際上,考慮創業板市場定位和防範二級市場炒作等因素,2013年11月,證監會發布《關於在借殼上市審核中嚴格執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標準的通知》,禁止創業板公司實施重組上市。前述要求後被《重組辦法》吸收並沿用至今。對於推動創業板重組上市改革的初衷,證監會稱,經過多年發展,創業板公司情況發生了分化,市場各方不斷提出允許創業板公司重組上市的意見建議。因而,經研究,為支持科技創新企業發展,本次修改參考創業板開板時的產業定位,允許符合國家戰略的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資產在創業板重組上市。同時明確,非前述資產不得在創業板重組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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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潘向東對此分析稱,這對於“符合國家戰略的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公司無疑是一大利好,將促使此類企業通過借殼創業板公司進入A股市場。“同時也有利於A股出清一些創業板殼公司,優化A股上市公司質量。”潘向東如是說。

恢復配套融資

此外,證監會擬恢復重組上市配套融資。

據悉,為抑制投機和濫用融資便利,現行《重組辦法》取消了重組上市的配套融資。證監會稱,為多渠道支持上市公司置入資產改善現金流、發揮協同效應,重點引導社會資金向具有自主創新能力的高科技企業集聚,本次修改結合當前市場環境,以及融資、減持監管體系日益完善的情況,取消前述限制。對此,許小恆分析稱,這有利於多渠道支持上市公司置入資產改善現金流、發揮協同效應,引導社會資金向具有自主創新能力的高科技企業集聚。

規則適用方面,在證監會核准前,上市公司按照修改後發佈施行的《重組辦法》變更相關事項,如構成對原交易方案重大調整的,應當根據《重組辦法》有關規定重新履行決策、披露、申請等程序證監會指出本次修改將一併明確科創板公司併購重組監管規則銜接安排,簡化指定媒體披露要求。

證監會表示,下一步,證監會將強化對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依託“三點一線”監管體系提升併購重組全鏈條監管效能,對併購重組“三高”問題持續從嚴監管,堅決打擊惡意炒殼、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遏制“忽悠式”重組、盲目跨界重組等市場亂象。

刺激行業

中信證券發佈研報指出,證監會修訂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將刺激市場上漲行情擴散,長期來看,符合產業趨勢的併購才會成為主流,2013年至2015年的併購重組泡沫不會重現。

重組迎四大禮包,創業板低市值股、ST概念股掀漲停潮

中信建投發佈研報稱,併購重組的放鬆有利於提升上市公司質量,繁榮資本市場。一些原本的經營價值較差的公司可能迎來新生。由於放開創業板的借殼上市,對於創業板的殼公司,一旦資產注入,將極大地提升創業板質量,帶動創業板整體估值上升。中信建投稱,對未來市場長期樂觀,在當前股票市場逐步觸底、開啟反彈的時候,備戰金秋將沿著“消費基石,先鋒科創”的方向展開,建議投資者逐步佈局,併購重組放鬆將給券商帶來更多業務機會。

高萍 馬換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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