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打折加油卡”騙了2000多萬元!男子被判無期徒刑'

中國石油化工集團 人生第一份工作 北京日報客戶端 2019-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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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買到過打折加油卡,楊某以為找到了發財之路,結果,卻走上了詐騙道路,騙走個人及一家養老院錢款共計2000多萬元,最終被法院處以無期徒刑。今天(9月16日),記者從市檢三分院瞭解到該案詳情。

46歲的楊某,本是一家商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自稱,一次加油時,認識了在中石化加油站工作的於某。“我這有打折加油卡,要不要?”楊某抱著試一試的心態,從於某處以8.8折購買到加油卡,後來,他在朋友圈賣出了這些加油卡。

“這是條財路啊!”楊某心想,低價買進、高價賣出,中間的差價利潤可觀。隨後,楊某在某商務平臺上認識了被害人陳某和陳某某,自稱可以弄到打折的中石油和中石化加油卡。不久後,一家養老院的財務主管也在朋友圈看到了楊某出售打折加油卡的信息,並詢問具體細節。就這樣,陳某、陳某某和養老院都成了楊某的“客戶”,動輒一次“訂貨”幾百萬元。

楊某說,自己交給於某430萬元左右用於購買加油卡,結果,於某收錢後就消失了,再也找不到。害怕東窗事發,楊某隻能拆東牆補西牆,以原價購買加油卡發給客戶。

但這畢竟不是長久之計,為了一了百了,楊某偽造了中石化的“裝箱一覽表”和“特此通知”單,證明自己雖然購買了加油卡,但被中石化發現,認為其行為嚴重影響市場價格,不僅扣除了30%的違約金,還停止供卡。楊某希望以這兩份材料,停止向陳某等人“供貨”。

陳某覺得事情不對,親自到售卡處十里河加油站詢問情況,得知楊某以其單位名義購買加油卡,每次都是正價購買,從無折扣。

辦案檢察官鄔娟介紹,經查明,楊某共騙取陳某、陳某某和養老院錢款共計2000餘萬元。除了高買低賣和偽造材料認定屬實之外,楊某其他說法,均沒有證據或者證人證言能夠證實。

庭審時,楊某不認可指控,認為自己已經履行了與被害人之間的合同。

法院審理認為,楊某雖實施了履約行為,但其自稱能夠以折扣價格購買加油卡才與被害人達成供貨協議,可見,楊某是在履行合同過程中虛構事實,對被害人實施了詐騙,其履行合同的行為僅是騙取被害人錢款的手段。並且,楊某將被害人錢款用於個人用途後拒不返還,還在明知被害人追索錢款的情況下逃匿,能夠認定其具備非法佔有目的。

據此,法院認定,檢方指控楊某犯合同詐騙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判處楊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楊某上訴後,近日,二審法院維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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