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穆長春談央行數字貨幣:研究了五年,現“呼之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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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2014年夏天的時候,周小川行長有一天講,我們要研究發行央行數字貨幣的可能性。當時有很多問題需要回答,比如為什麼要在電子支付已經這麼發達的情況下,還要發行自己的央行數字貨幣?該採取什麼樣的技術路線?是採取區塊鏈還是採取集中賬戶體系?我們對這些問題進行了研究,也得出了一些成果。”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回憶稱。8月10日,在中國金融四十人伊春論壇上,穆長春透露,2014年至今,央行數字貨幣DC/EP(DE,digital currency,是數字貨幣;EP,electronic payment,是電子支付)的研究已經進行了五年,現在“呼之欲出”。央行決定保持技術中性,不預設技術路線,並採取雙層運營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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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2014年夏天的時候,周小川行長有一天講,我們要研究發行央行數字貨幣的可能性。當時有很多問題需要回答,比如為什麼要在電子支付已經這麼發達的情況下,還要發行自己的央行數字貨幣?該採取什麼樣的技術路線?是採取區塊鏈還是採取集中賬戶體系?我們對這些問題進行了研究,也得出了一些成果。”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回憶稱。8月10日,在中國金融四十人伊春論壇上,穆長春透露,2014年至今,央行數字貨幣DC/EP(DE,digital currency,是數字貨幣;EP,electronic payment,是電子支付)的研究已經進行了五年,現在“呼之欲出”。央行決定保持技術中性,不預設技術路線,並採取雙層運營體系。

央行穆長春談央行數字貨幣:研究了五年,現“呼之欲出”


雙層運營體系

對於是否採用區塊鏈技術的問題,穆長春表示,由於法定數字貨幣是M0替代,如果要達到零售級別,因此高併發是繞不過去的一個問題。“去年雙十一的時候,網聯的交易峰值達到了92771筆/秒,比較一下,比特幣是每秒7筆。以太幣是每秒10筆到20筆,Libra根據它剛發的白皮書,每秒1000筆。可以設想,在中國這樣一個大國發行數字貨幣,採用純區塊鏈架構無法實現零售所要求的高併發性能。所以最後我們決定央行層面應保持技術中性,不一定依賴某一種技術路線。”記者瞭解到,DC/EP採取的是雙層運營體系。單層運營體系是人民銀行直接對公眾發行數字貨幣;而人民銀行先把數字貨幣兌換給銀行或者是其它運營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眾,這就屬於雙層運營體系。“央行做上層、商業銀行做第二層,這種雙重投放體系適合我們的國情。既能利用現有資源調動商業銀行積極性,也能夠順利提升數字貨幣的接受程度。”穆長春表示,採取雙層運營架構有以下幾個考慮:首先,中國是一個複雜的經濟體,人口教育程度以及對於智能終端的接受程度不一樣。在這種經濟體發行法定數字貨幣是一個複雜的系統性工程。如果採用單層運營架構,意味著央行要獨自面對所有公眾,會給央行帶來極大挑戰。“從提升可得性、增強公眾使用意願的角度出發,我們認為應該採取雙層的運營架構來應對這種困難”。第二,採取雙層架構也是為了充分發揮商業機構的資源、人才和技術優勢,促進創新,競爭選優。商業機構IT基礎設施和服務體系比較成熟,系統處理能力較強,在金融科技運用方面積累了一定的經驗,人才儲備比較充分。中央銀行和商業銀行等機構可以進行密切合作,不預設技術路線,充分調動市場力量,通過競爭實現系統優化,共同開發運行。第三,雙層運營體系有助於化解風險,避免風險過度集中。發行央行數字貨幣要直接面對公眾,涉及到千家萬戶,僅靠央行自身力量研發並支撐如此龐大的系統,而且要滿足高效穩定安全的需求,還要提升客戶體驗,是非常不容易的。無論是從技術路線選擇,還是從操作風險、商業風險來說,通過雙層運營設計可以避免風險過度集中到單一機構。第四,單層運營架構會導致金融脫媒。單層投放框架下,央行直接面對公眾投放數字貨幣,央行數字貨幣和商業銀行存款貨幣相比,前者在央行信用背書情況下,競爭力優於商業銀行存款貨幣,會對商業銀行存款產生擠出效應,影響商業銀行貸款投放能力,增加商業銀行對同業市場的依賴。穆長春強調,雖然加密資產的自然屬性是去中心化,但在雙層運營體系安排下,DC/EP一定要堅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第一,央行數字貨幣仍然是中央銀行對社會公眾的負債。這種債權債務關係並沒有隨著貨幣形態變化而改變。因此,仍然要保證央行在投放過程中的中心地位;第二,為了保證並加強央行的宏觀審慎和貨幣調控職能,需要繼續堅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第三,指定運營機構來進行貨幣的兌換,要進行中心化管理,避免指定運營機構貨幣超發;最後,在整個兌換過程中,沒有改變二元賬戶體系,所以應該保持原有的貨幣政策傳導方式,這也需要保持央行中心管理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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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2014年夏天的時候,周小川行長有一天講,我們要研究發行央行數字貨幣的可能性。當時有很多問題需要回答,比如為什麼要在電子支付已經這麼發達的情況下,還要發行自己的央行數字貨幣?該採取什麼樣的技術路線?是採取區塊鏈還是採取集中賬戶體系?我們對這些問題進行了研究,也得出了一些成果。”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回憶稱。8月10日,在中國金融四十人伊春論壇上,穆長春透露,2014年至今,央行數字貨幣DC/EP(DE,digital currency,是數字貨幣;EP,electronic payment,是電子支付)的研究已經進行了五年,現在“呼之欲出”。央行決定保持技術中性,不預設技術路線,並採取雙層運營體系。

央行穆長春談央行數字貨幣:研究了五年,現“呼之欲出”


雙層運營體系

對於是否採用區塊鏈技術的問題,穆長春表示,由於法定數字貨幣是M0替代,如果要達到零售級別,因此高併發是繞不過去的一個問題。“去年雙十一的時候,網聯的交易峰值達到了92771筆/秒,比較一下,比特幣是每秒7筆。以太幣是每秒10筆到20筆,Libra根據它剛發的白皮書,每秒1000筆。可以設想,在中國這樣一個大國發行數字貨幣,採用純區塊鏈架構無法實現零售所要求的高併發性能。所以最後我們決定央行層面應保持技術中性,不一定依賴某一種技術路線。”記者瞭解到,DC/EP採取的是雙層運營體系。單層運營體系是人民銀行直接對公眾發行數字貨幣;而人民銀行先把數字貨幣兌換給銀行或者是其它運營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眾,這就屬於雙層運營體系。“央行做上層、商業銀行做第二層,這種雙重投放體系適合我們的國情。既能利用現有資源調動商業銀行積極性,也能夠順利提升數字貨幣的接受程度。”穆長春表示,採取雙層運營架構有以下幾個考慮:首先,中國是一個複雜的經濟體,人口教育程度以及對於智能終端的接受程度不一樣。在這種經濟體發行法定數字貨幣是一個複雜的系統性工程。如果採用單層運營架構,意味著央行要獨自面對所有公眾,會給央行帶來極大挑戰。“從提升可得性、增強公眾使用意願的角度出發,我們認為應該採取雙層的運營架構來應對這種困難”。第二,採取雙層架構也是為了充分發揮商業機構的資源、人才和技術優勢,促進創新,競爭選優。商業機構IT基礎設施和服務體系比較成熟,系統處理能力較強,在金融科技運用方面積累了一定的經驗,人才儲備比較充分。中央銀行和商業銀行等機構可以進行密切合作,不預設技術路線,充分調動市場力量,通過競爭實現系統優化,共同開發運行。第三,雙層運營體系有助於化解風險,避免風險過度集中。發行央行數字貨幣要直接面對公眾,涉及到千家萬戶,僅靠央行自身力量研發並支撐如此龐大的系統,而且要滿足高效穩定安全的需求,還要提升客戶體驗,是非常不容易的。無論是從技術路線選擇,還是從操作風險、商業風險來說,通過雙層運營設計可以避免風險過度集中到單一機構。第四,單層運營架構會導致金融脫媒。單層投放框架下,央行直接面對公眾投放數字貨幣,央行數字貨幣和商業銀行存款貨幣相比,前者在央行信用背書情況下,競爭力優於商業銀行存款貨幣,會對商業銀行存款產生擠出效應,影響商業銀行貸款投放能力,增加商業銀行對同業市場的依賴。穆長春強調,雖然加密資產的自然屬性是去中心化,但在雙層運營體系安排下,DC/EP一定要堅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第一,央行數字貨幣仍然是中央銀行對社會公眾的負債。這種債權債務關係並沒有隨著貨幣形態變化而改變。因此,仍然要保證央行在投放過程中的中心地位;第二,為了保證並加強央行的宏觀審慎和貨幣調控職能,需要繼續堅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第三,指定運營機構來進行貨幣的兌換,要進行中心化管理,避免指定運營機構貨幣超發;最後,在整個兌換過程中,沒有改變二元賬戶體系,所以應該保持原有的貨幣政策傳導方式,這也需要保持央行中心管理地位。

央行穆長春談央行數字貨幣:研究了五年,現“呼之欲出”


注重M0替代

雙層運營體系會對貨幣政策帶來哪些影響?穆長春認為,雙層運營體系不會改變流通中貨幣債權債務關係,為了保證央行數字貨幣不超發,商業機構向央行全額、100%繳納準備金,央行的數字貨幣依然是中央銀行負債,由中央銀行信用擔保,具有無限法償性。另外,雙層運營體系不會改變現有貨幣投放體系和二元賬戶結構,不會對商業銀行存款貨幣形成競爭。由於不影響現有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也不會強化壓力環境下的順週期效應,這樣就不會對實體經濟產生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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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穆長春談央行數字貨幣:研究了五年,現“呼之欲出”


雙層運營體系

對於是否採用區塊鏈技術的問題,穆長春表示,由於法定數字貨幣是M0替代,如果要達到零售級別,因此高併發是繞不過去的一個問題。“去年雙十一的時候,網聯的交易峰值達到了92771筆/秒,比較一下,比特幣是每秒7筆。以太幣是每秒10筆到20筆,Libra根據它剛發的白皮書,每秒1000筆。可以設想,在中國這樣一個大國發行數字貨幣,採用純區塊鏈架構無法實現零售所要求的高併發性能。所以最後我們決定央行層面應保持技術中性,不一定依賴某一種技術路線。”記者瞭解到,DC/EP採取的是雙層運營體系。單層運營體系是人民銀行直接對公眾發行數字貨幣;而人民銀行先把數字貨幣兌換給銀行或者是其它運營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眾,這就屬於雙層運營體系。“央行做上層、商業銀行做第二層,這種雙重投放體系適合我們的國情。既能利用現有資源調動商業銀行積極性,也能夠順利提升數字貨幣的接受程度。”穆長春表示,採取雙層運營架構有以下幾個考慮:首先,中國是一個複雜的經濟體,人口教育程度以及對於智能終端的接受程度不一樣。在這種經濟體發行法定數字貨幣是一個複雜的系統性工程。如果採用單層運營架構,意味著央行要獨自面對所有公眾,會給央行帶來極大挑戰。“從提升可得性、增強公眾使用意願的角度出發,我們認為應該採取雙層的運營架構來應對這種困難”。第二,採取雙層架構也是為了充分發揮商業機構的資源、人才和技術優勢,促進創新,競爭選優。商業機構IT基礎設施和服務體系比較成熟,系統處理能力較強,在金融科技運用方面積累了一定的經驗,人才儲備比較充分。中央銀行和商業銀行等機構可以進行密切合作,不預設技術路線,充分調動市場力量,通過競爭實現系統優化,共同開發運行。第三,雙層運營體系有助於化解風險,避免風險過度集中。發行央行數字貨幣要直接面對公眾,涉及到千家萬戶,僅靠央行自身力量研發並支撐如此龐大的系統,而且要滿足高效穩定安全的需求,還要提升客戶體驗,是非常不容易的。無論是從技術路線選擇,還是從操作風險、商業風險來說,通過雙層運營設計可以避免風險過度集中到單一機構。第四,單層運營架構會導致金融脫媒。單層投放框架下,央行直接面對公眾投放數字貨幣,央行數字貨幣和商業銀行存款貨幣相比,前者在央行信用背書情況下,競爭力優於商業銀行存款貨幣,會對商業銀行存款產生擠出效應,影響商業銀行貸款投放能力,增加商業銀行對同業市場的依賴。穆長春強調,雖然加密資產的自然屬性是去中心化,但在雙層運營體系安排下,DC/EP一定要堅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第一,央行數字貨幣仍然是中央銀行對社會公眾的負債。這種債權債務關係並沒有隨著貨幣形態變化而改變。因此,仍然要保證央行在投放過程中的中心地位;第二,為了保證並加強央行的宏觀審慎和貨幣調控職能,需要繼續堅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第三,指定運營機構來進行貨幣的兌換,要進行中心化管理,避免指定運營機構貨幣超發;最後,在整個兌換過程中,沒有改變二元賬戶體系,所以應該保持原有的貨幣政策傳導方式,這也需要保持央行中心管理地位。

央行穆長春談央行數字貨幣:研究了五年,現“呼之欲出”


注重M0替代

雙層運營體系會對貨幣政策帶來哪些影響?穆長春認為,雙層運營體系不會改變流通中貨幣債權債務關係,為了保證央行數字貨幣不超發,商業機構向央行全額、100%繳納準備金,央行的數字貨幣依然是中央銀行負債,由中央銀行信用擔保,具有無限法償性。另外,雙層運營體系不會改變現有貨幣投放體系和二元賬戶結構,不會對商業銀行存款貨幣形成競爭。由於不影響現有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也不會強化壓力環境下的順週期效應,這樣就不會對實體經濟產生負面影響。“

央行穆長春談央行數字貨幣:研究了五年,現“呼之欲出”


另外,採取雙層體系發放兌換央行法定數字貨幣,也有利於抑制公眾對於加密資產的需求,鞏固我們的國家貨幣主權。”穆長春稱。穆長春表示,現階段的央行數字貨幣設計,注重M0替代,而不是M1、M2的替代。“因為M1、M2已經實現了電子化、數字化,沒有再用數字貨幣進行數字化的必要。相比之下,現有的M0(紙鈔和硬幣)容易匿名偽造,存在用於洗錢、恐怖融資等的風險。央行數字貨幣的設計保持了現鈔的屬性和主要特徵,也滿足了便攜和匿名的需求,是替代現鈔的較好工具。”穆長春稱,由於央行數字貨幣是對M0的替代,所以對於現鈔不計付利息,不會引發金融脫媒,也不會對現有實體經濟產生大的衝擊。同時,應該遵守現行的所有關於現鈔管理和反洗錢、反恐融資等規定,對央行數字貨幣大額及可疑交易向人民銀行報告。此外,穆長春強調,央行數字貨幣是可以加載智能合約的。央行數字貨幣依然是具有無限法償特性的貨幣,它是對M0的替代。它所具有的貨幣職能(交易媒介、價值儲藏、計賬單位)決定其如果加載了超出其貨幣職能的智能合約,就會使其退化成有價票證,降低可使用程度,會對人民幣國際化產生不利影響。“因此,我們會加載有利於貨幣職能的智能合約,但對於超過貨幣職能的智能合約還是會保持比較審慎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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