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奇案:知名演員“誘拐”十七歲少女,到底怎麼回事?

尼爾·波茲曼在其著作《娛樂至死》中說:“有兩種方法可以讓文化精神枯萎,一種是奧威爾式的——文化成為一個監獄,另一種是赫胥黎式的——文化成為一場滑稽戲。”

而現在,就是一個“娛樂至死”的時代。

娛樂八卦已經日漸成為廣大群眾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調和劑。

但凡明星結婚、生子,粉絲奔走相告,彷彿自家有喜事登門,假如偶像出軌、分手,網友們爭相調侃,轉發評論,看熱鬧不嫌事大。

粉絲追星的姿勢各有不同,有一些人,動不動就喜歡管自己“愛豆”叫老婆或老公,既是表達愛意,又頗有幾分自嘲之意。

撫今追昔,這種風氣由來已久。最愛君想起,清末,有一個17歲的追星少女,還真的輕而易舉地讓偶像成了自己丈夫,兩人情投意合,互訴衷腸,可惜,結局並不美好。

晚清奇案:知名演員“誘拐”十七歲少女,到底怎麼回事?

同光十三絕

1

同治十一年(1872年),京劇名角楊月樓赴上海演出,在十里洋場引起轟動。

楊月樓時年二十八歲,相貌英武,身材偉岸,“玉立亭亭,藝兼文武”,最擅長的行當是武生,是一個極具實力的偶像派,憑藉著精彩的演出,在全國各地擁有一大幫迷弟迷妹。

當時上海最有名的戲園丹桂軒和金桂軒,為爭奪楊月樓而相互攻訐,甚至對簿公堂。剛創刊的《申報》引領時尚潮流,對楊月樓的上海之行進行跟蹤報道,曾刊登詩曰:“金桂何如丹桂優,佳人個個懶勾留。一般京調非偏愛,只為貪看楊月樓。”

彼時,楊月樓就是最炙手可熱的一線大咖,在娛樂圈的地位,大概相當於現在的劉德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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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上海外灘風景。

那一天,楊月樓受邀到金桂軒表演劇目《梵王宮》。

這齣戲講的是元末的一段愛情故事,男主角華雲與女主角含嫣在梵王宮廟會上相遇,一見鍾情。少女回家後相思成疾,託人請華雲男扮女裝,偷偷來到家中,兩人私定終身,最終突破重重阻礙,收穫幸福。

臺上,扮演主角的楊月樓驚豔亮相,聲情並茂,引人入勝,臺下,有一名少女看得如痴如醉。

這名少女姓韋,小名阿寶,來自廣東香山,其父是經營茶葉生意的富商,常年在外,只留妻女在滬居住。當天,她陪母親來戲園聽戲解悶,正趕上楊月樓的演出。

韋小姐年方十七,正是情竇初開的年華,或許是戲中女子思春的姿態讓她感同身受,又或是楊月樓的英俊瀟灑讓她一見傾心。這次演出後,楊月樓成功打動了少女的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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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阿寶對楊月樓一見傾心。【劇照】

韋小姐回到家中,茶不思,飯不想,幾番躊躇之後,終於鼓起勇氣,寫了一封書信給楊月樓,表明愛意,並聲稱願意為他以身相許。隨後託乳母王氏寄給楊月樓,同時還附上自己的年庚帖。

女追男,隔層紗,這句話有時還真有點兒道理。

楊月樓收到這封信,聽聞是自己粉絲寄來的,還是位富家之女,心裡倒有幾分欣喜,只是又怕是人惡作劇,因此沒作出迴應。

韋小姐在家等不到楊月樓的回信,竟害了相思病,整天愁容滿面。韋小姐的母親發現女兒行為異常,一問才知道,是有心上人了。男大當婚,女大當嫁,韋母對楊月樓也很中意,有意撮合,派人告知楊月樓,雙方可請媒妁,正式訂立婚約。

楊月樓也有意會會這位韋小姐,適逢他母親從北京南下,於是在得到母親同意後,約兩家人出來見面。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楊月樓與韋小姐見面後,立馬就看對眼,怦然心動。

男方事業有成,女方家境殷實,楊母與韋母也都同意這門親事。於是,雙方決定“閃婚”,楊月樓以戲班班主為媒,下聘禮定親。

2

故事發展到這兒,楊月樓與韋小姐,你情我願,因戲結緣,本來可以傳為佳話。可是天有不測風雲,有一個人,跳出來反對這門親事。

這人是韋小姐的叔父,他強行給自己加戲,認為嫂子和侄女完全是在胡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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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反對這門親事!”

而他反對的理由,總結為四個字,就是“良賤不婚”。據《大清會典》記載,清代百姓“區為良賤:四民(士農工商)為良,奴僕及娼、優、隸、卒為賤。”楊月樓系戲班出身,韋小姐是商人之女,二人門不當戶不對,不符合當時的核心價值觀,他認為,應該及時退婚,免得讓人恥笑。

韋母不愧是一位久在上海的新式女性,她不顧小叔子的反對,向楊月樓建議,既然世俗不容,咱們可仿照上海民間舊俗,行搶親,以完婚

十一月初一,婚禮當天,韋小姐在乳母的幫助下,攜帶金銀首飾離家出走,楊月樓在半路上接應,兩人私奔,逃到法租界成親。

與此同時,韋小姐的叔父得知此消息,到衙門控告楊月樓犯“拐盜”罪,縣衙的差役和巡捕在其指引下,進入法租界,很快找到楊、韋二人的住所。由於此案沒有涉及洋人,會審公廨便任由上海縣衙將人帶走審問,在場搜得的嫁妝七箱,據傳價值四千金。

韋小姐被押往縣衙時,她一身鮮紅豔麗的嫁衣仍穿在身,十分顯眼,引來無數路人圍觀起鬨。一夜之間,楊月樓與韋阿寶的桃色新聞成為頭條,那時沒有網絡,刷不了抖音,看不了朋友圈,坊間流言就是老百姓最大的談資,一傳十十傳百,傳遍了大上海。

上海知縣葉廷眷,正好是廣東香山人。當時,一些封建衛道士認為,韋小姐自作主張,委身於戲子,丟了在滬粵籍人士的臉面,應當嚴懲,葉廷眷也受到此輿論的影響。

葉廷眷讓穩婆為韋小姐檢查身體,發現她早已失身於楊月樓,生米已經煮成熟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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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韋雖有情,世人卻不容。【劇照】

面對訊問,情深意重的韋小姐又在公堂之上直言反駁:“嫁雞隨雞,絕無異志!”葉廷眷勃然大怒,下令“掌女嘴二百”,並下令敲擊楊月樓脛骨一百五十下,而一直負責牽線搭橋的乳母王氏,則被杖打背部二百下。(據《申報》文章描述)

葉廷眷要治楊月樓“拐盜”之罪,卻還對“受害者”韋小姐用刑,實在是匪夷所思,足見其仗勢欺人,暴力執法。而此前為了挽回家族名聲的“直男癌”叔父,在侄女被捕之後,竟然不聞不問,著實無情。

女兒、女婿遭此劫難,韋母感到深深愧疚,她親自在縣衙說情,稱韋父在上海時,曾同意自己為女兒挑選夫婿,而且,以前韋父要將女兒帶回香山,也是女兒執意要留在上海,出於這些原因,才自作主張把女兒許配給楊月樓。

既然韋父對此事態度成疑,一切暫無定論。葉廷眷遂將先前扣押的財物由韋母領取,讓韋小姐先回家,而楊月樓也找到人作保,暫時出獄,類似於現在的“取保候審”

至此,楊月樓和韋小姐暫時得到一個喘息的機會,但是,他們不知道,等待自己的將會是怎樣的命運。

3

當時社會輿論分為兩派。除了以知縣葉廷眷為首的一派,認為楊、韋二人結合,傷風敗俗,表面上是要以“拐盜”罪嚴懲楊月樓,實際上是要追究兩人違律成婚之罪

還有一方認為,楊、韋二人兩情相悅,談一場跨越階級的戀愛,無可非議。其中的代表,當屬《申報》。

曾經在楊月樓來滬時撰文力捧的《申報》,一開始也只是將此案當作花邊新聞報道,更何況楊月樓還是一線巨星,可以吸引大量“流量”,所用標題多是《楊月樓誘拐捲逃案發》、《拐犯楊月樓送縣》之類,並做評論:

“桃李輕狂,楊花飛揚。申江花樹大底如斯,不謂繡閣名姝易逐臭嗜痂,取材於優孟也,似此筆記之。”

當年的吃瓜群眾也由衷喜愛這種很黃很暴力的話題,《申報》的文章成功引起百姓的關注。

後來經過調查,《申報》的編輯們才知道,楊、韋二人兩心相許,有婚書、聘禮為證,又得到各自母親同意,是正當婚姻,僅僅是因為“良賤不婚”的思想根深蒂固,二人結合不為世俗所容,才被冤枉,且社會輿論也多抱以同情。

於是,《申報》立馬轉變立場,認為“楊韋婚姻合法,楊月樓情有可原,官府量刑不公”。

葉廷眷對楊、韋嚴刑逼供,引起民憤。《申報》便發評論道:“聽說有個名叫翟茂和的人與人通姦一案,與楊月樓案差不多同時發生,但翟茂和僅僅是刑杖一百下即釋放。可如今楊月樓犯案,大堂上卻聲稱必將他置於死地。這或許只是民間的謠傳,本報將它記錄下來,只是想讓官府知道,料想上海縣令是斷然不會這麼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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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知縣葉廷眷棒打鴛鴦。【劇照】

作為中國媒體的先驅,《申報》除了關注國內評論,也不忘“翻牆”引用一下英國媒體的報道,其中一篇《英京新報論楊月樓事》,更是直言不諱地指出,上海民間風傳,有人要求葉縣令務必將楊月樓置之死地,並且許諾,如果真的殺了楊月樓,將付給葉縣令三萬兩銀子作為答謝。

這篇文章暗示上海知縣或與粵籍商人狼狽為奸,假如葉廷眷真的對楊月樓判處死刑,那他受賄3萬銀的謠言自然就坐實,同時,《申報》又不忘給自己留個餘地,稱此“或系奸民風傳”

針對楊月樓案,《申報》前後發表四十多篇報道,引導社會輿論,為楊月樓和韋小姐鳴不平。對於同時期楊乃武與小白菜案的平反,《申報》也同樣進行跟蹤報道,功不可沒,確實是一家知錯能改的良心媒體。

4

但是,有時候,正義不僅會遲到,還會缺席。

同治十一年(1872年)十二月,韋父回到上海。

韋父做生意,捐過官,自以為是體面人。可氣的是,他回家後聽說自己女兒和戲子廝混,還未婚失身,竟不管女兒死活,只覺得她的所作所為有辱門楣,讓自己很沒面子。

不久前,韋母因見女兒堪憂,每日提心吊膽,已鬱鬱而終,楊、韋失去了最支持他們的人。

韋父遂向縣衙反映,自己並不知道楊、韋二人的婚約,也不願讓這不孝的女兒回家。天下居然有如此當爹的。

上海縣衙重新就此案進行審理。此前,縣衙差役在楊月樓的住處,搜出一些黑色藥末,疑為迷藥,誘拐的罪名因此坐實。

葉廷眷以誘拐罪判楊月樓充軍黑龍江。韋家的乳母王氏則因擅自為二人牽線,被判戴枷示眾十天。韋小姐因行為不端,被逐出家門。依律,判決結果還需層層上報,進行復審。可是,報到省內後,江蘇巡撫丁日昌完全不加調查,維持原判,報予刑部。

昏官棒打鴛鴦,楊月樓蒙受不白之冤,只能暗自叫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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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縣衙再次提審楊、韋二人。【劇照】

隨後,縣衙將韋小姐遣送善堂,命她重新擇偶。一說,她之後被當地的普育堂(專門收容殘疾貧病者)擇配給一個家境尚可、但無妻室的七旬老人。或許在當時的世人眼中,一個失貞的女子,與其嫁給優伶,還不如嫁給一個老頭,和現在一樣,總有一些人喜歡站在道德的制高點,自以為是地批判他人。

從此之後,韋小姐銷聲匿跡,難覓芳跡。

5

就在楊月樓身陷囹圄,等候官府發落時,事情出現了轉機。

光緒元年(1875年),新帝登基,適逢慈禧太后四十大壽。慈禧一高興,大赦天下,楊月樓正巧在特赦之列,重新量刑,只被罰杖責八十,遣送回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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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月樓受刑被囚,沉冤莫白。【劇照】

楊月樓受此大難,再度形單影隻,與韋小姐的美麗邂逅猶如夢一場,自己白白捱了打,坐了牢,還莫名其妙地落得個誘拐婦女的罪名,在全國上下“火”了一把。楊月樓案更是被稱為清末四大奇案之一。

一番休整之後,楊月樓重回上海,繼續藝術生涯,粉絲們依舊沒忘他的名號,時常前來捧場。就好像現在一些明星,不管惹了多大的事,過段時間總能若無其事地復出,當然,也有些例外,像陳冠希。

有一次,楊月樓演《長阪坡》的趙雲,現場“四座寂寂,屏息以俟,即至繡幕一揭欲不喝彩不能也”,演到高潮處,趙子龍在亂軍中英姿颯爽,七進七出,觀眾則“不禁呆若木雞,噤若寒蟬,必待一決告終,方得氣息乍緩,縱聲一讚,屋瓦為動也”。大家似乎都不記得,眼前這位楊月樓,當年在上海灘和一位富家千金有過一段風流往事。

可是,楊月樓忘不了那段情,後來,他逐漸改變戲路,專演老生,就此作別英俊的小生扮相,或許,是為了忘記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回北京後,楊月樓深受慈禧賞識,多次進宮演出,並接掌程長庚的三慶班,重回“一線明星”的行列。其子楊小樓,在父親的培養下,成為名噪一時的武生泰斗,李碧華小說《霸王別姬》,及其同名電影中的男主角之一段小樓,正是以他為原型。

雖說楊月樓在感情上難免缺憾,但其藝術生涯確實可圈可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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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小樓。

今天,無數粉絲都在腦補與偶像的邂逅,把偶像捧上天,一旦偶像被噴,不惜客串“鍵盤俠”與黑粉在網上互撕,護主心切。

而在晚清,韋小姐本是幸運的追星族,與偶像兩情相悅,勇敢地跨越身份的鴻溝,可還未開始的幸福婚姻就被世人強行拆散。富家千金與著名演員相戀,卻遭到聲討,以悲劇收場。

時代,真的變了。

參考文獻:

張永和:《皮黃初興菊芳譜:同光十三絕合傳》,上海古籍出版社 2014年版

馮玉軍:《衙門裡這些事兒》,法律出版社, 2007年版

焦潤明,蘇曉軒:《晚清生活掠影》,瀋陽出版社2002年版

李長莉:《從“楊月樓案”看晚清社會倫理觀念的變動》,《近代史研究》200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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