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劉遠舉:“吳鶴臣事件”後,眾籌平臺如何面對“信任危機”?

記者 | 陳鑫

2019年4月8日,德雲社相聲演員吳鶴臣突發腦血栓住院,隨後其家人在“水滴籌”平臺中發起上限百萬元的籌款,但網友陸續爆料出吳鶴臣有兩套房產、私家車等信息,質疑其家人“騙捐”。在吳鶴臣妻子眾籌費用列出的後續花費包括2年12萬的租房費用,半年4萬的護工費等明細,被網友稱為“眾籌養老”。

對此,吳鶴臣的妻子微博迴應稱,已關閉籌款,網友質疑的兩套房都是公租房,無法出售。家中有癱瘓病人,日常出行比較麻煩,因此車也不能賣,家人並不存在騙捐行為。5月4日,水滴籌表示會向社會公示患者治療情況和款項用途。

這起事件中,作為籌款的重要一方,很多網友質疑平臺是否可以提前核實房產、治療費等信息。

近年來網絡眾籌爭議事件時有發生。網絡眾籌如何應對“信任危機”?眾籌平臺如何監管?界面新聞就此專訪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研究員、知名財經作家劉遠舉,分析此次德雲社吳鶴臣事件的“籌款邊界”,並探討“熟人出資擔保”的可行性。

界面新聞:在吳鶴臣妻子列出的眾籌費用詳情中已支付費用包括兩次手術、檢查治療費用,備受爭議的是後續花費。自付與籌款的邊界在哪?哪些費用應由患者自行承單,哪些“眾籌項目”能被社會認可?

劉遠舉:一般來說,治療項目更容易被公眾接受。護理項目,如眾籌中列出的租房、護工等,不容易被社會理解。事實上,治療與護理、住院與租房費用往往很難分清。比如病人需要定期去醫院做檢查,公眾能夠接受因檢查產生的住院費,卻無法接受實際上更經濟實惠的租房費用。

不管是治療還是護理,我認為最重要的是這些手段對於病人是否有必要。其次是病人家庭的經濟情況。如果用家庭經濟情況進行衡量,自付與籌款的邊界就更加模糊。從吳鶴臣的案例來看,吳鶴臣已經喪失工作能力,需要長期的康復治療,因此要在醫院附近租房。在社會看來,租房是一項日常性開支,但對於他來說則是對住院的替代。

幫助一個人,首先是幫助他治病,但如果病治好了,病人仍處於喪失勞動力的狀態下,可以幫助他有尊嚴地生存下去。

界面新聞:您曾撰文提出“大多數人的大病眾籌都是在自己的階層內求助,很少有人能打破信息壁壘,擴大傳播”,吳鶴臣事件是如何打破這種階層壁壘的?

劉遠舉:壁壘是基於階層身份形成。吳鶴臣是演員,他有自己的觀眾和粉絲。即使沒有多少知名度,他的師父、師兄也具有較強的擴散能力。由此可見,吳鶴臣是可以打破階層壁壘。

如果是一個剛剛畢業的大學生,就難有這種傳播能力。根據我的觀察,籌款能力與家庭的經濟狀況相關。因為人們的經濟和社會關係有強有弱,通常來說,越窮的人,越湊不到錢。也有一些群體,比如警察、醫生、教師,工資收入相對不高,但是社會認同高,行業群體的相互支撐也比較強。這類群體通常在熟人社交圈中可以獲得很強的傳播能力,進而打破階層壁壘。

各個階層的公眾對該幫到何種程度存在不同看法。通常在處於同一圈子中,願意就幫一下,不願意就拒絕或者不轉發。而圈子外的人跟他關係比較疏遠,或者認為發起人經濟狀況不需要援助,捐款意願就會減小。

界面新聞:吳鶴臣妻子發佈聲明稱 “眾籌本來就是自願原則” “沒有逼捐騙捐”,為何網友的看法和吳妻的看法存在這麼大的差異?

劉遠舉:我們在朋友圈裡看到網絡眾籌時,捐款與否與個人心境有關,前幾個可能會捐錢,到後面自然就麻木,捐錢的可能性很小。但是當事件擴散之後,吳鶴臣因為家裡有兩套房、有車而受到社會上很多聲音的質疑,認為是一種“逼捐騙捐”的行為。

結合吳的情況,一套房是公租房不能賣,另一套是自住的房子。如果讓這家人突然搬家,是一個很折騰的過程,另外還涉及到房產流動性的問題。我在文章裡也寫過,大家對這個看法不同,有些人覺得車是生活必須,但有些人覺得“我一個月工資才3000塊,你還有車”,這也從側面體現出中國貧富差異很大。

發起者希望通過籌款來維持生活現狀,甚至當家裡的經濟頂樑柱喪失勞動能力之後,籌款能夠解決後續的問題。如果這是我的朋友,我會覺得應該幫,或者是我覺得這家人可憐我也會幫,但是很多人他並不瞭解各自的情況,因此產生看法上的差異。

界面新聞:有網友認為德雲社應承擔對吳的援助,其師父郭德綱、師兄岳雲鵬均是知名人物,應該慷慨解囊。也有一種聲音認為這是對德雲社的道德綁架。

劉遠舉:吳鶴臣和德雲社存在師徒關係。第一,按照傳統曲藝當中的師徒關係,比如學徒工對於師傅的依附,會比單位裡上下級同事關係更強一些。第二,在吳鶴臣沒有出師之前,他的收入可能確實不多,類似學徒工。第三,如果我們以傳統社會的師徒來看,“一日為師、終身為父”,德雲社或者郭德綱和吳鶴臣的關係,就不是簡單的公司上下級關係。在這種師徒關係的綁定之下,網友對於德雲社和郭德綱援助吳鶴臣的期待是正常的。

同樣的案例如果發生在大型企業,企業按照勞動法承擔患病員工的醫療和生活費用,員工仍不滿意,網友不會認為這是企業應盡的義務,因為企業與員工之間是僱用與被僱用的關係。

企業按照法律執行即可,但是網友對於德雲社的要求則不同,因為德雲社是一種傳統的師徒關係的組織,德雲社則需要在法律之外承擔一些義務。從企業文化角度來說,入職時雙方籤合同,與入職時下跪要磕頭,是兩種截然不同的關係。因此公眾對於吳鶴臣事件有一種期待——“你的師兄、師傅那麼有錢,為什麼還要向我們要錢?”

界面新聞:許多網友將吳鶴臣事件的爭議歸因於互聯網眾籌平臺監管不利,民政部日前回應此事件稱“將引導平臺修訂自律公約”,您認為互聯網平臺可以在哪些方面做出完善?

劉遠舉:首先,根據《公開募捐平臺服務管理辦法》,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在顯著位置向公眾進行風險防範提示,告知其信息不屬於慈善公開募捐信息,真實性由信息發佈個人負責。所以,國家沒有強制要求網絡平臺對個人求助信息的真實性進行審核,以及平臺對資金進行監管。

網絡眾籌平臺可以對發起人的資格進行審查,人人都在互聯網上留下痕跡,可以通過蒐集這些數據來判斷個人的經濟水平。對於發起人而言,既然向大眾募捐,讓渡一部分隱私權,這應該是合理的,但也涉及到兩個問題。

第一,互聯網平臺是否有權限獲得數據,這些敏感的隱私數據是否會被不當地用作商業開發,制度上仍需探索。通過網絡的痕跡來核實真實性,是很容易想到的辦法,但也面臨著有很多障礙。

第二點,平臺自律難以實現。平臺無法審核信息的真實性,最多隻是認真審核醫院費用明細。如果平臺無法接觸到用戶的隱私數據,很難進行更大力度的審核。目前眾籌平臺還是要求用戶上傳資料,而一些前置性的審查很容易作假。比如發起者可以修改病歷,而平臺也只能在形式上檢查病例上有沒有蓋章,有沒有出具相關條目明細,但如果章是假的,平臺就沒有辦法審核,除非安排人手到醫院接洽,這又涉及到更多的人力成本。

界面新聞:“讓渡一部分隱私權”具體指哪些?

劉遠舉:應該允許平臺查發起人銀行交易信息,包括其直系親屬的存款,最近一段時間的流水,避免用戶通過轉賬逃避,並對網絡購物行為進行審核。比如有人每月通過微信支付、支付寶消費2萬元,但眾籌詳情上說自己每個月工資只有5000元,這種情況就存疑。這些痕跡其實很容易判斷一個人真實的經濟水平,但也涉及到隱私保護。

界面新聞:如果要求平臺對數據進行嚴格監管,需要成本投入,比如收取手續費,是否會遭受新的質疑?

劉遠舉:傳統慈善機構有一個隱形的機制,就是挖掘信息,而挖掘信息也需要成本。中國紅十字會的手續費大約6%左右,很多人認為這一比例很高,但要保證信息的真實,把錢從捐贈一方送到受助者一方,很多實物需要運輸,確實需要一定手續費。目前的網絡眾籌平臺收費還是很低的,並沒有動力,也沒有能力去做這件事。

界面新聞:您此前撰文建議設定熟人擔保金額增加信度,能否詳細談談?

劉遠舉:熟人擔保就是一個比較容易挖掘信息的低成本的辦法。人是生活在社會關係當中,我們同樣也可以從社會關係中去挖掘信息的真實性。實際上,現在的各個平臺,也是有這個機制的,那就是熟人、朋友出面擔保真實性。不過,這隻具有了擔保的形式,但卻不具備擔保的實質,形同虛設。因為一般來說,擔保都必須付出、承擔風險,沒有風險的擔保沒有任何意義。所以,這裡的關鍵是出資擔保。

比如對於五萬元、十萬元以下的眾籌,可以免擔保金額,但如果是大額籌款,比如五十萬,就需要找10個人進行擔保,每個人押5000元在平臺上,用於對他所聲明的內容進行保證。如果發起人的信息有重大事實錯誤,平臺會扣除這5000元。

擔保的前提是瞭解、信任發起人的情況,如果擔保人瞭解到的情況與發起人描述的不一致,擔保人出於對自身資金的安全考慮,可能就不會做這個擔保。

而公眾作為捐贈者,可以在平臺上看到為其擔保的人數,擔保人數可以不設上限。比如說有發起人,有很多熟人願意給她擔保,可能他原本求助30萬,擔保額就有20萬,如果網友對此存疑,這筆錢是可以返還的。

如果擔保金額和籌款金額一樣,對於捐贈者來說,這是一個很強的信號,即發起人情況屬實。擔保只會對真實負責,並不會對貧富負責。舉例來說,他如果如實聲明家裡有一套房,但是小孩還需要上學,不能搬。如果有人願意擔保、捐助,並沒有什麼不合理。

界面新聞:什麼樣的熟人擔保最有效?

劉遠舉:擔保的人可能分三種類型:第一,親人,互動度高,但擔保度低,這意味著如果擔保金被扣除,發起人可以與親人交涉,容易達成協議;第二,陌生人,如果發起者的擔保人均是陌生人,可能是發起人欺騙了陌生人。

最有效的是與發起人平時有互動,但互動不算多的人,這種關係需要發起人與擔保人協調,共謀來騙錢的可能性很小。因為雙方並不算是非常熟,但也能夠大致瞭解到發起人的家境情況。

界面新聞:熟人擔保和向熟人借錢的方式有何不同?

劉遠舉:擔保的方式和借錢不一樣,熟人借錢可能會不好意思問他要,但是擔保只是對信息真實情況做出保障。平臺甚至可以從擔保中發現一些信息,比如說基於微信朋友圈的擔保,平臺就可以去發掘這些擔保的人的信息。

從擔保人的這種結構來說,平臺可以判斷這個事情的真實性,熟人社交裡面可以發掘大量的信息。操作起來也比較簡單,如果是基於微信的,微信投過很多平臺,程序員寫幾個代碼,當然也存在一些法律上的問題,但我認為,比直接去查隱私要更好一些。

界面新聞:近年來網絡眾籌爭議時有發生,從“羅一笑你站住”到 “王鳳雅之死”,再到此次“吳鶴臣百萬眾籌”,不少眾籌發起者被爆出家庭經濟條件優越,引發網友不滿。如何避免人們的善意被濫用?

劉遠舉:公眾對互聯網服務寄予很高期望,比如說我們日常生活中使用打車軟件,我們既希望打車平臺提供順風車等便利服務,同時確保這項服務的安全性。這需要公安部門保障,公安有派出、哨卡、民眾舉報。沒有公安介入其中,卻要求打車平臺獨自承擔安全監管責任,對於平臺來說也是一項艱難挑戰。

互聯網眾籌本身是為供需雙方進行信息傳遞平臺平臺,所能夠做的,就是手機和網絡。道德問題無法完全通過技術解決,網上眾籌也不可能獨善其身,跟中國的總體的道德水平有關。

如果出現詐騙行為,公安將對其採取刑事責任,但對於行業中的模糊地帶,可以持有更加寬容的態度,否則將傷害更多的人。比如你一年捐出去1000元,當中有700或800元確實幫助到有需要之人,餘下300元可能產生“浪費”,但也不至於用於買車、買房,可能會買一個好手機。如果因為可能產生浪費的300元,就決定把1000元都全部撤回,就會讓真正需要幫助的人群失去被幫助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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