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眾籌的另一面


網絡眾籌的另一面


視覺中國

法治週末記者 宋媛媛

“有房有車還籌錢,是在籌集自己的下半生。”“善良很貴,別隨意浪費。”據《新京報》等多家媒體報道,近日,德雲社相聲演員吳鶴臣(藝名,原名吳帥)突發腦出血住院救治,其家人在眾籌平臺“水滴籌”上發起100萬元籌款。截至5月3日晚共籌得14.8萬元。

但有網友發現吳家在北京有兩套房產、一輛汽車,卻在眾籌平臺勾選了“貧困戶”標籤。事件持續發酵,吳鶴臣的妻子先後發出三條關於吳帥財產方面的證明和解釋,但並沒有得到網友的理解,反遭到了更多的質疑。

因為網絡眾籌引起輿論質疑的不止此一例,2018年,《新京報》等多家媒體報道,南寧的鄧女士在水滴籌發起籌款,稱女兒小黃由於病毒感染住進了ICU,卻無錢治病。經過近萬人捐款,7月11日,鄧女士將善款25萬多元提現。事後,有網友爆料稱,鄧女士並不缺錢,她在武鳴開有多家粉店,開奧迪車,且名下有幾套房產。

除了質疑募集資金的當事人,水滴籌、輕鬆籌等大病救助公益網絡眾籌平臺也成了眾矢之的。監管責任缺失、籌款目標任意定、隨意改、病情及治療方案缺乏權威助證、籌款後資金使用無人監管等指責紛至沓來。究竟誰該對事件負責?要負哪些責任?輿論亟待揭開幕後真相。

“詐捐”事件頻發 平臺稱審核嚴格

在吳鶴臣事件發生後,眾多網友感嘆,眾籌來錢太容易,有網友留言說:“如果事情沒有發酵到現在,恐怕她們100萬元的眾籌已經達成了。平臺究竟是如何審核通過的?目標金額又是怎麼制定的?”

5月13日,法治週末記者以眾籌發起人的身份撥通了水滴籌的客服。客服人員說:“水滴籌在發起、傳播等各個環節都有嚴格的風控。不但會對求助項目進行審核,也會提醒發起人上傳真實的個人資料以及描述真實的患者情況。”

該工作人員說:“即使通過平臺初步審核之後,還需要經過社交網絡的監督驗證、提現公示驗證等環節,在沒有異議的情況下,一到兩個工作日安排打款。另外,水滴籌藉助熟人社交網絡驗證,在籌款的整個過程進行風險控制。”

記者注意到,2018年10月,愛心籌、輕鬆籌和水滴籌曾聯合發佈《個人大病求助互聯網服務平臺自律倡議書》和《個人大病求助互聯網服務平臺自律公約》,提出平臺應實行機器智能和人工“雙審核”。

根據這些倡議書,求助發起人須按平臺規定,提交發起人及患者身份信息、患者所在醫療機構開具的醫療證明等真實材料,經平臺審核通過後,求助項目方可上線和生成籌款鏈接。求助人對個人及家庭經濟狀況要真實、全面、客觀地進行說明(主要是工資收入、房產、車輛、金融資產、醫療保險等信息),並可提供證明材料,也可邀請第三方協助佐證。

而對於目標金額的確定,上述工作人員說道:“眾籌目標金額並非按照募集者個人意願而定,需要相應資質醫院、醫生開具治療方案及花費情況確定。並且需要查看募集者的個人家庭情況,如果家庭能夠承擔一部分資金,則需要把承擔的部分扣除掉,將剩下的一部分再去眾籌。另外,病人以前治療所借款項或未來康復後續康復的護理部分,均屬於超出服務範圍的,不被計入到籌集金額範圍內。”

有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醫院對於“水滴籌”平臺有些牴觸,因為醫生所開的處方或治療方案需要確保真實無誤,一旦發生問題,醫院恐怕也會擔責。因此,對於一些依靠“水滴籌”的病人都會有所顧慮,有時候並不會給出確定的花費金額。

信息真實性之責誰來擔

既然是平臺方嚴格審核,為何“詐捐”之事屢屢發生?

在吳鶴臣事件持續發酵的檔口,有媒體曝光,在某互聯網電子商務平臺上可購得醫院診斷證明、檢驗報告單,甚至還可以僱人撰寫大病眾籌文案。

5月13日,法治週末記者登錄某網上商城頁面,輸入“病例診斷檢查報告”字樣就可以找到,“病歷診斷定製、檢查報告單”等上百條信息躍然而出,5元至10元價格不等,包郵寄送。多家店鋪頭像右側標有“廣告”標識。

據媒體報道,不久前,“水滴籌文案代寫及潤色”也可買到,經過曝光最近已經下架了不少。

為了檢測這些假病歷是否可用,有媒體人嘗試用這些買來的虛假材料在水滴籌、輕鬆籌等平臺發起眾籌,全都順利通過了審核,並提示已經可以申請提現。

對此,北京市法大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高級合夥人賈永發律師對法治週末記者指出:“對於平臺來說,大病救助公益網絡眾籌平臺有提示風險的監管義務,慈善信息應該真實、完整、及時,不得有虛假記載和誤導性陳述。”

“但是,目前很多平臺實施的多為形式審查,例如,核實申請人是否患病、需要多少目標資金,家庭經濟狀況如何等,但實際上,這些大病救助公益網絡眾籌平臺目前仍不具備實質性審查的能力。一旦有人利用虛假的證件、或者偽造票據等資料,除了有人舉報,否則很難查出來。而一旦發現虛假的或者偽造的資料,平臺有責任關閉或刪除相關申請,如果沒有發現,則審核通過。”賈永發律師對法治週末記者強調說。

賈永發進一步指出:“實務中,如果平臺盡了相應的監管義務,且主觀沒有過錯,則不承擔責任;但如果平臺進行虛假記載和誤導性陳述,甚至故意與募資人達成協議,則必須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

“目前,網絡眾籌信息不屬於慈善公開募捐信息,真實性由信息發佈者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肖颯對法治週末記者說,網絡眾籌平臺的責任是,在公開募捐活動展示頁面提供舉報功能,並在接到舉報後5個工作日內通過電話、郵件或短信等方式對舉報人進行反饋,並與相關方面溝通;對涉嫌詐騙、詐捐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平臺應立即凍結籌款、終止項目、啟動核查,直至向法院起訴,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積極配合有權機關進行調查。

據瞭解,目前在水滴籌、輕鬆籌、愛心籌三家平臺上,均顯示有發起人承諾,“所提交的求助信息完整、真實、合理,不存在任何虛構、隱瞞和偽造的情況”“如有違背,願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並賠償相關方所有損失。”三個平臺在項目發起頁面也都有舉報按鈕。

大病眾籌實為無償贈與

有不少網友反映應該給眾籌添加一個後悔鍵,當爭議性的眾籌事件出現時,平臺主動向捐款人發出提醒,允許捐款人根據最新情況決定是否收回捐款。

水滴籌平臺方的工作人員向法治週末記者說:“如果申請人資料通過了審核,也經過了公示期,如果沒有異議的情況下,眾籌款項是一次性打入到申請人手中的。這期間是不能退換的。除非籌款人具備了經濟能力,或者善款未用完,則可以聯繫工作人員返還。平臺再按照相應比例原路退還給捐款人。網站並沒有設置後悔按鈕。”

賈永發律師指出,“後悔鍵”實際上與眾籌平臺自身利益相悖。嚴格來說,目前,所謂的水滴籌、輕鬆籌等大病救助公益網絡眾籌平臺並非經濟意義上的眾籌平臺。

據賈永發介紹,眾籌平臺的規則應該是對支持者設有相應回報的。且籌資項目必須在發起人預設的時間內達到或超過目標金額才算成功。如果項目籌資失敗,那麼已獲資金全部退還支持者。

“而水滴籌等平臺更類似於一種贈與模式,將自己的財產無條件地轉移給他人。贈與合同是單務合同,只有贈與人一方承擔義務。贈與人具有任意撤銷權,但須在贈與財產轉移之前進行。交付後,不能再撤銷,也就是說贈與行為一旦發生就不能反悔了。”

“要防止詐捐事件的發生,最好通過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的方式。”肖颯向法治週末記者說:“我們目前有慈善法,但是沒有針對利用互聯網眾籌平臺進行籌款的監管法律。應該要求互聯網眾籌平臺按照《慈善組織互聯網公開募捐信息平臺基本技術規範》和《慈善組織互聯網公開募捐信息平臺基本管理規範》的規定進行運作,加強審核程序,確保信息的真實性。”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