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協:申花未指派官員參加賽前聯席會,罰款2萬元

今日,中國足協發佈處罰通知,申花俱樂部因為未按規定派人蔘加賽前聯席會,遭到通報批評及2萬元的處罰。

足協:申花未指派官員參加賽前聯席會,罰款2萬元

關於對上海綠地申花足球俱樂部隊違規違紀的處罰決定:

2017年8月19日,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第184場,上海綠地申花足球俱樂部隊與廣州恆大淘寶足球俱樂部隊的比賽在上海虹口足球場舉行。

根據比賽監督報告及俱樂部書面說明等,上海綠地申花足球俱樂部隊未按規定指派特定官員參加賽前聯席會,對中國足球協會聯賽組織工作造成不良影響。

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八十四條,《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規程》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作出如下處罰:

一、對上海綠地申花足球俱樂部隊予以通報批評;罰款人民幣2萬元。

上述罰款應按照《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十七條規定執行。中國足球的發展一直以倡導公平競賽,弘揚體育精神,充分發揮和全面實現足球的教育功能和社會價值為宗旨及理念。比賽勝利是每個參與者所追求的結果,但絕不能以犧牲足球秩序與破壞足球規則為代價。尊重規則、尊重裁判、尊重球迷、尊重對手、尊重比賽是我們對所有足球運動參與者的要求。

中國足協將繼續嚴懲各類違規違紀行為,望各俱樂部、官員、球員共同維護比賽秩序和來之不易的足球發展環境。

足協:申花未指派官員參加賽前聯席會,罰款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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