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蘇州的氣溫就像過山車
一會兒熱熱熱!
一會兒雨雨雨!
但是,不得不承認,夏天已經來了!
出門5分鐘,流汗兩小時有木有
隔著屏幕都能感到一股熱浪襲來…
但是有一個好消息
還是跟你息息相關的
下個月起
你的工資卡上就有望
每月打入200元高溫費
打滿4個月
錢請拿好,不謝
什麼是高溫津貼?
2012年6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衛生部、人社部、全國總工會等部門制定了《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規定,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
蘇州高溫津貼發放標準
根據《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江蘇省高溫費發放標準是每人每月200元,發放時間為4個月,分別是6月、7月、8月、9月。蘇州高溫費標準與江蘇省同步,企業可以分月發,也可以一次性支付4個月的津貼。
綜合下來,高溫津貼得滿足兩個條件:
條件一:室外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室內達到33℃以上
條件二:有3個以上高溫天
200x4=800元
就是說
這個夏天我們有望多拿800元的工資!
動圖
單位不發高溫補貼怎麼辦?
只要用人單位安排了高溫作業,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單位的勞動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溫津貼。
但是在高溫費發放的執行上,一直存在爭議,按照平時的執行標準來看,一般一個月有3個高溫天企業就應當支付高溫津貼。執法時,執法部門將會以當天的溫度作為標準,如果當天超過規定的溫度,就應當發放高溫費。
如果用人單位在發放高溫津貼上違規,勞動者可以向工會尋求幫助,工會組織有權要求用人單位及時改正。
此外,勞動者還可以向社保、安監等部門舉報,由相關部門採取責令用人單位整改、行政處罰等措施,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有關高溫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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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人,除了高溫津貼
這些權利我們同樣享受
1、日最高氣溫>40℃,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2、40℃>日最高氣溫>37℃,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超過6小時,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3、37℃>日最高氣溫>35℃,應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4、單位應對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
5、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和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因工作而中暑,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經診斷為職業病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這說明,中暑被納入職業病範圍,如果因工中暑,可以向衛生部門申請認定為職業病。
一旦被認定為職業病,人社部門將會為其認定為工傷,再進行傷殘等級評定,確定讓其享受工傷待遇。當然,如果中暑未達到傷殘等級的評定標準,可以為其報銷住院費用。
公司發清涼飲品,不算高溫補貼
夏天有的單位會直接給員工發放清涼飲品作貼心福利,可以發福利,但是折抵高溫津貼卻不行。
因為《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特別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也就是說,單位發放的冰糖綠豆,只能算作一般福利,不能折算為高溫津貼。
附其他城市高溫費
我國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平衡,高溫津貼標準也因地而異,具體由各省根據實際確定。
廣東:每年6月至10月期間發放,具體每人每月150元。
浙江:每年6月到9月期間發放,高溫作業人員每月225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員每月145元。
北京:發放時間為6月至8月,室外露天作業每人每月不低於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每人每月不低於120元。
上海:每年6月到9月期間發放,具體為每人每月200元。
接下來,很快蘇州就會進入“燒烤模式”
願每一個在高溫下工作的小夥伴
都能領到這筆錢!
動圖
▌來源:崑山視聽、勞動報等,指南綜合發佈,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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