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監局力推用人單位職業健康培訓

職業病 十三五 法律 社會 山西新聞網 2017-06-04

近期,省安監局關於舉辦職業健康監管人員業務知識培訓班,以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為主要宣貫內容,以落實《“十三五”職業病防治規劃》為目標,突出重點,實施分類培訓,對參培的300餘人就職業健康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塵毒危害治理示範企業創建工作、防塵技術與放射防護知識、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管理等知識進行了深入的講解,進一步提高了職業病防治監管人員和監管隊伍整體法治意識和監管水平,為防治職業病危害提供保障與支持。

省安監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力爭在“十三五”期間,礦山開採、金屬冶煉、石材加工、水泥生產、化工、建材等職業病危害嚴重行業領域的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職業健康管理人員和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培訓率達到100%;其它行業領域的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和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培訓率不低於90%。

省安監局提出,用人單位要履行好職業健康培訓的主體責任,根據行業和崗位特點,制定培訓計劃,落實培訓資金;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的職業健康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健康培訓,普及職業健康知識,督促勞動者遵守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國家職業健康標準和操作規程;合理安排培訓時間,確保培訓內容落實,用人單位職業健康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初次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繼續教育不得少於12學時;建立健全培訓檔案,真實記錄培訓內容、培訓時間、培訓科目及考核情況等內容。對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的,要依法倒查用人單位職業健康培訓的落實情況,凡存在未經培訓上崗的,嚴格依法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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