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自由”的哲學史

關於“自由”的哲學史

人類自古以來皆矯情,當別的動物只求果腹捱日子的時候,我們卻要在溫飽之上,給自己再號令一個尊嚴。於是我們自古至今的所有努力無非是就是兩種:生存和為生存求得尊嚴。

但世界並不讓我們如意,為了生存,我們研究和利用現象之間的因果關係,最終世界在我們眼中展現為一個龐大的因果之網,也就是在這樣的因果之網中,我們獲得了溫飽的安全感。為了替生存求得尊嚴,我們必須超越這個必然性的因果之網,因為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為自由爭取空間,而自由正是尊嚴最重要的土壤。

無論是深奧晦澀的喃喃自語,還是一呼百應的奔走呼號;無論是曲徑通幽的理性思辨,還是熱情奔放的藝術展現,我們所有知識最大的主題一直是——自由。

今天我想先梳理一下關於“自由”這個話題的西方思想史。

一、古希臘

其實,從不同的層面去理解,自由會呈現很多不同的含義,而在哲學上通常被理解為“自由意志”。

每一個文明在其開端時期都會展開對人自身的研究,但一開始並沒有直接探討“自由”,而是首先會探討“意志”。即人的天性的問題——說白了就是人類是“性本善”還是“性本惡”的問題,中國是這樣,西方也是這樣。蘇格拉底主張人性是向善的,因為“知識就是美德”,而求知慾是人類的天賦。

但是,智者學派的代表人物普羅塔哥拉卻認為人性是惡的。因為他發現,每個人都有損人利己的天然傾向,除非有教育的引導和法律的懲戒,人們才會表面上隱藏或糾正人性之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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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臘少女

經過一段時間的爭論之後,我們對“人”的研究從籠統的人性假設開始轉向對能動精神的專門強調。這個時候,“自由意志”這個概念正式出現,我們對人類尊嚴的思想征程正式開啟:中國古代有莊子強調精神高度自由的“逍遙遊”;古希臘也出現了追求內心安寧、富足的斯多亞學派和努力擺脫對物質生活的依賴的犬儒學派。他們在精神上都表現為追求自我在審美情趣和思維想象上的超越,在生活中都表現為特立獨行甚至驚世駭俗的生活理念與實踐。

二、中世紀

歷史進入以宗教為意識形態的中世紀,這個時代的人們有自己特殊的煩惱,而且當然與自由有關,那就是:“掌控一切的上帝”和“自由的人類”之間的矛盾:

既然上帝創造了一切,又決定了一切,那麼世間萬物就不會、也不需要所謂的“主觀能動性”了。我們只需要按部就班的受上帝和他所創造的必然規律支配就行了——就像石頭順著山坡往下滾,遇到障礙就停下那麼簡單。但這樣一來,人的自由應該置身在何處呢?

如果沒有自由,我們——帶著原罪來到世上的人——怎麼贖罪呢?更根本也更棘手的是,如果沒有自由,如果我們做的所有事情都是經過上帝授意的,那麼人類的惡行應該由誰認領?因為很顯然,對於那些不出自自由選擇的行為,我們是很難進行善惡評判的。就像一個滾落下山的石頭砸死了一個人,我們很難譴責這塊石頭一樣。

針對這個難題,哲學家們絞盡腦汁,他們既想維護無處不在的上帝意志,又想為人類的自由意志留下一條縫隙,但都不甚理想。

總之,雖然因為全知全能的上帝的阻撓,中世紀的哲學家們在開闢自由之路上焦頭爛額、舉步維艱,但是畢竟,在他們這裡,人類自由竟然與上帝權威打了個難分難捨,這也反過來證明了自由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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絞盡了腦汁的中世紀哲學家

三、近代

進入近代,宗教情感漸漸消退,我們重新高揚起精神,“自由”重新生長。

重新生長的自由重點並不在意志層面,而更多的是在思想層面。法國的笛卡爾和英國的培根首先開創了兩種自由的認識事物的方法——理性主義與經驗主義(這裡的自由指的是不依賴外界權威而做出獨立的判斷)

理性主義要求我們擱置所有對世界的成見——不管它是正確的還是錯誤的,排除所有的個人經驗(因為有些成見和經驗知識沒有經過我們自己嚴格的理性篩選,不是我們“自己的知識”)。從最確定無疑的知識出發,最終構建起我們的知識大廈。

那麼什麼是最確定無疑的知識呢?就是那個可以自由思考的自我的存在。“可以自由思想的自我”在笛卡爾的哲學中成為了證成一切——包括上帝——的合法性基礎,也就是說,我們對一切事物的肯定或否定都必須以對“思想自由的自我”的承認為基礎,否則所有的知識都將成為無本之木。

和理性主義一樣,經驗主義也要求我們拋棄以往對世界毫無根據的確信和成見。任何知識的合法性或合理性並不能以外在的權威做背書,而是必須經過我們人類的經驗驗證。也就是說,人類的的經驗觀察和在此基礎上的歸納演繹是判斷真理的唯一標準——我們自己才是自己知識的法官,而不是上帝或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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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思故我在”的笛卡爾

在笛卡爾和培根奠定的邏輯下,經過近代長時期的醞釀,我們終於迎來了康德的振臂一呼:“大膽地、公開地運用自己的理性”。人類完全有認識自己和世界的能力,所以應該恢復我們思想的自由。康德的呼籲將啟蒙運動推向了高潮,使思想自由成為所有人的共識,也使上帝徹底退出了我們的理智世界。

四、現代

在現代哲學中,明確以自由為主題的就是存在主義了,宣揚意志的尼采可以被看作廣義上的存在主義的先驅,而薩特終其一生都在講自由。

在存在主義者看來,自由並不是我們孜孜以求、甚至求而不得的東西。對於人來講,自由是絕對的,是人本原的生存狀態,人不可能做到不自由。而且在很多時候,我們並不是在追求自由,而是在逃避自由。

當一個罪犯被關押在監獄中時,他看上去是不自由的。但實際上他既可以選擇越獄,也可以選擇老老實實服刑,這就是他的自由——他什麼都沒做其實就意味著他選擇了後者。監獄高牆的限制只是囚犯的一種客觀的生存環境而已,囚犯的任何一個選擇都是對這個環境的自由反應。所以每個人實際上都是自由的,他的一生都在進行一個又一個自由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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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很多時候感覺不到自己在做自由選擇,是因為我們成功地逃避了自由,因為自由有的時候會讓我們感到“煩勞”(海德格爾語)。

在面對狂轟濫炸的廣告和鱗次櫛比的商品時我們經常會犯“選擇困難症”。這個時候,我們非常希望同伴或導購給出一些建議,讓我們儘快擺脫這種“自由”。在這個時候,自由並不是一種權利甚或福利,而是一種重負,它意味著:既然每一次行動都是自由選擇的結果,那麼我們就需要對自己的每一次行動負全責,不管是道德上的還是理智上的。每一瞬間的行動自由所蘊含的責任重擔壓得我們喘不過氣來,我們乾脆將很大一部分自由讓渡給了“常人”(海德格爾語):中午吃什麼的自由、衣服搭配的自由、買房買車的自由甚至人生規劃的自由,這些自由都在我們自願放棄之列。看看網上點擊頗高的大眾點評、旅遊攻略和商品評測,我們就會對“逃避自由”有一個更直觀的感受。

自由,這個永遠讓我們一唱三嘆,魂牽夢繞的詞彙。它是我們的負擔,在我們連溫飽都難以維持的時候,還要豁出性命捍衛這個尊嚴的基石;它是我們的師友,在篳路藍縷中引導我們不斷認識自己、批判自己;它更是我們的希望,在所有荒誕的時代提醒我們:往事並不如煙。

它就是我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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