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一“老賴”辦滿月酒,執行法官“秒速”趕到,咋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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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段偉朵 通訊員 劉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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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段偉朵 通訊員 劉璐璐

鄭州一“老賴”辦滿月酒,執行法官“秒速”趕到,咋回事?

一個當爹的,拖欠孩子撫養費,是不是挺不地道的?哪怕又組建新的家庭,有了新的寶寶,但前一個給不了父愛的孩子,至少不能拖欠撫養費吧?7日,記者從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法院瞭解到這樣一起案例,因為拖欠撫養費被強制執行的“孩兒他爹”,就這樣與執行法官展開一段奇妙的偶遇。

8月2日,結束了一週的忙碌工作,執行法官郭付功如約來到單位附近的飯店和朋友小聚,菜還沒上桌,卻接到了一名申請人的電話:“郭法官,我在一家飯店找到我前夫了!他正在這兒給孩子辦滿月酒呢!”聽到飯店的名字,郭付功笑了:“您放心,我一分鐘內就趕到!”

為啥郭法官這麼神?原來,這個被執行人辦滿月酒的飯店,正是他與朋友小聚的飯店。顧不上吃飯,郭付功起身辦案。

申請人孔女士和被執行人付先生不久前在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法院經調解協議離婚,二人約定,婚生子由孔女士撫養,而作為父親的被執行人付先生,則每月給孩子支付一千元撫養費。

接到調解書後,付先生在支付了三個月的撫養費後就了無音訊,無計可施的孔女士便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請求依法強制被執行人支付拖欠的8個月的撫養費共計八千元。

由於該被執行人躲避執行,打電話不接,人找不到,執行法官一時拿他沒辦法。

不過,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巧的是,執行法官剛在三樓坐定,就得知被執行人在二樓辦滿月宴。

隨後,郭付功在申請人的指認下,找到了從未見過面的被執行人。因為酒店環境嘈雜,人員眾多,郭付功決定將其帶回法院進行進一步做工作。

在法院,被執行人聲稱自己沒錢支付撫養費,滿月酒的錢還是借的。這時,申請人也來到現場,念及舊情,雙方和解。最終,二人在執行法官的主持下協商,付先生將微信裡的2550元支付給孔女士,其餘的錢立下保證書保證於9月30日前支付完畢。

來源:大河客戶端 編輯: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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