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3公職人員被開除公職

政治 法制 時政 廣州日報官方 2017-05-03

經查,羅少林在任南雄市地方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濫用職權,不嚴格執行國家稅收政策,造成國家利益重大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企業謀取稅收減免等方面的利益,收受財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

經查,潘經力在任新豐縣公安局西門派出所所長期間,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在任梅坑派出所所長期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礦山經營人員謀取利益,收受財物;違規審批民爆物品,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和國家利益重大損失。

經查,王毅在新豐縣國土資源局任職期間,為礦山經營人員謀取利益,收受財物,違規為企業審批採礦許可;在新豐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任職期間,不正確履行職責,對有關石場監管不力,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和國家利益重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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