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饋巡察意見 越城區委巡察組給部門黨組織“抽筋骨”

政治 民主 時政 浙江新聞 浙江新聞 2017-08-03
反饋巡察意見 越城區委巡察組給部門黨組織“抽筋骨”

越城區委第一巡察組向區環保局反饋巡察意見

“以個別商量的形式替代黨組會議,應公開招標的工程項目被拆分成多個標段直接委託實施,用專項工作經費違規支付餐費,違規購買使用公車……”近日,越城區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組分別向區環保局、區農水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反饋了巡察意見,目前,3家被巡察單位正在進行整改工作。

今年5月,按照越城區委統一部署,九屆區委第一輪巡察工作全面鋪開,區委3個巡察組分別對區環保局等3家區級部門黨組織開展了巡察。通過聽取情況彙報、民主測評、查閱檔案資料和受理來信來訪來電等方式,對被巡察部門黨組織是否存在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問題、是否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是否存在不廉潔行為、是否存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現象、是否落實區委區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等方面情況進行了巡察。

巡查組通過梳理,發現被巡察單位存在的問題共106個,這其中既有隻在個別單位存在的問題,也有一些是共性問題,主要體現在五個方面:

第一,在加強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方面:黨性意識不強,存在“重業務輕黨建”現象,核心領導作用發揮不夠;主體責任履行不夠到位,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層層遞減;幹部擔當意識不強。

第二,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履行行政執法職責隨意性較大、監管力度不夠;專項資金使用混亂,未專款專用;違反招標投標制度,存在直接指定、應招未招、違規拆標等現象;內部財務管理不夠規範,資金使用、審批把關不嚴。

第三,在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反對“四風”方面:超額劃撥工會費,用於發放幹部福利;用下屬單位資金違規發放幹部福利;違規購買或違規使用公車;違規配發手機或支付通訊費用;在十八大後,違規公款吃喝現象仍然存在。

第四,在執行組織紀律、民主集中制和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選人用人制度執行不夠嚴格,中層幹部選拔沒有經過民主推薦等程序;人員招錄程序不規範。

第五,在推進各項重點工作方面:對區委區政府部署的部分重點工作在認識上有偏差,執行上有距離,對推進重點工作存在畏難、消極的情緒,推進力度不夠。

據瞭解,目前巡察組已把巡察中發現或收到反映的問題線索按規定移交區紀委(監委)、區委組織部等有關部門處理。各單位須在10天內製定巡察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並在2個月內完成整改工作。

各被巡察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在聽取區委巡察組的反饋意見後紛紛表示,要堅決貫徹落實區委的要求,高度重視巡察組指出的問題,嚴格履行各項職責,並紮實做好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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