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一時嚴”為“一直嚴”

政務監督 時政 中國紀檢監察報 2017-05-01
變“一時嚴”為“一直嚴”

本報訊 “我嚴格執行廉潔從政有關規定,不用公款報銷或者支出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個人辦公用房為8.4平方米……”在雲南省昭通市鎮雄縣紀委日前召開的十二屆二次全會上,11名鄉鎮(街道)、縣直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進行了述責述廉。

與此同時,該縣碗廠鎮召開村黨總支書記述職述廉會議;彝良縣鐘鳴鎮召開鎮村幹部述責述廉大會,45名鎮村幹部向大會述責述廉……

既晒成績,又自我揭短亮醜。昭通市今年通過推進述責述廉市、縣、鄉三級全覆蓋,有效強化了對領導幹部的監督,形成了一級做給一級看、一級帶著一級乾的格局。

如何把“述”的壓力從場內延伸到場外,變“一時嚴”為“一直嚴”,使紀委的監督作用得以凸顯?昭通市專門制定印發了相關工作實施方案,對述責述廉的對象、範圍、內容、程序、要求等進行細化和規範,力求述責述廉工作制度化、常態化。

該市將述責述廉報告和民主評議結果記入個人廉政檔案,抄送組織部門;針對存在問題,建立整改臺賬,對賬銷號。該市要求,民主評議總體評價得分在70分以下的述責述廉對象,在下一次大會上繼續述責述廉,並報告上次述責述廉後對存在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連續兩次民主評議總體評價得分在70分以下的述責述廉對象,按程序給予組織處理。(朱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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