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加密貨幣市場監管:一個「打地鼠遊戲」

政策法規 SEC CFTC ICO Coinbase 鏈聞速遞 2018-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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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富的誘惑讓越來越多的投資者將目光投向了加密貨幣和 ICO,也吸引了很多詐騙者。

非盈利機構反釣魚工作組(Anti-Phishing Working Group)估計,自 2017 年年初以來,約有價值 12 億美元的加密貨幣被盜。上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獲得了一項緊急法院命令,叫停 Titanium 區塊鏈基礎設施服務公司進行的 ICO。SEC 稱,該公司涉嫌詐騙約 2100 萬美元。

監管機構對於非法不當行為如此關注以至於 SEC 甚至推出一個虛假的 ICO 網站,發行 HoweyCoins,以證明投資者非常容易受騙。其中 Howey 源自 Howey Test,1946 年最高法院案件中,法庭提出用 Howey Test 來判斷是否為「證券」。

但是打擊虛擬貨幣中的欺詐行為幾乎已經成了監管機構和聯邦檢察官的「打地鼠遊戲」,即在欺詐事件徹底冒頭前對其採取措施。

監管困境

當局面臨的挑戰是,加密貨幣非常新,以至於它們不能很好地與數十年前通過的法律相對應,這些法規需要時間修訂以發揮應有的作用。

彭博社報道說,聯邦檢察官正在與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合作,以確定交易商是否在操縱比特幣、以太幣和其他加密貨幣的價格。與欺詐計劃或個人投資者遭竊不同,操縱市場這種行為觸及了虛擬貨幣市場的核心。這意味著價格可能不會反映真正的價值,而是被那些追求利潤的投資者人為地推高或壓低。

SEC 的管轄範圍只包括用於幫助公司融資的投資,比特幣基本不屬於這一類。相反,該機構一直在關注利用 ICO 籌集資金的公司,其認為通過 ICO 募資與向投資者出售股票或債券是一樣的,因此必須遵守複雜的證券註冊規則。

CFTC

CFTC 可能在加密貨幣中的交易監管方面比較容易些。布魯克林聯邦地區法院法官 Jack B. Weinstein 在 3 月份做出的一項裁決認為,虛擬貨幣是在市場上以統一的質量和價值進行交換的「商品」,因此它們符合《商品交易法》中的定義。這意味著意圖欺騙投資者或操縱商品價格的交易可能會受到民事和刑事起訴。

這是美國法院首次將加密貨幣認定為商品的裁決。其他法院是否會同意是尚未可知。被告肯定會對以違反商品法為由而遭受的指控提出質疑。他們很可能會爭辯,認為虛擬貨幣是交換媒介,而不是像黃金或小麥這樣的商品。

即使商品法適用,證明操縱也很困難。政府必須證明交易者意圖人為地影響價格。曼哈頓聯邦地區法院曾經解釋說:

進入市場進行交易時知道這會扭曲市場市價不是操縱。意圖而並非知識,才會將合法交易轉化為操縱。

證明被告試圖推高(或壓低)加密貨幣價格的另一項挑戰是,與股票不同,加密貨幣不是在集中式的交易所進行交易的。僅僅是簡單地收集交易信息對於試圖證明操縱的檢察官和監管機構來說也是一個挑戰。而且,虛擬貨幣可以在地球上幾乎任何地方進行交易,因此即使存在可疑訂單,交易者也可能超出美國監管的職權範圍。

儘管如此,聯邦檢察官仍擁有兩項強大的武器,而這些武器對於 SEC 和 CFTC 這樣的金融監管機構來說是不可用的:郵件和電信欺詐法規。這些法律涵蓋欺詐和涉及貴重財產的欺詐計劃,其中包括像比特幣和以太幣這樣的無形資產。

主動迎向監管的 Coinbase

雖然加密貨幣交易公司經常稱自己為交易所,但它們並未在 SEC 或者 CFTC 註冊,並且也沒有提供像股票和商品交易中投資者獲得的那種保護。如果政府認真對加密貨幣市場進行監測,則需要要求交易公司遵守交易法規,其中包括大量的交易記錄保存條款。

也許考慮到未來監管加強的必然性,加密貨幣交易所 Coinbase 正在與 SEC 協商註冊為經紀公司的事宜,以便它可以在遵守證券法的同時交易像比特幣這樣的資產。該公司可能會創建所謂的「替代交易系統」,用於購買和出售加密貨幣和代幣。這樣做會需要公司遵守資本和客戶保護的要求,接受 SEC 和金融業監管局(Finra)的監管。 Coinbase 的客戶只能交易在 SEC 註冊過的資產,以便未來讓加密電子貨幣遵守聯邦證券和商品法中註冊和公開要求。

儘管成為經紀公司的代價很高,但 Coinbase 能以此作為營銷點,告訴潛在客戶他們在 Coinbase 上交易更安全。就像汽車公司一直在宣傳它們的安全措施一樣,經紀公司可以提供更好的客戶保護,客戶可能也願意為此付費。

隨著加密貨幣的價格劇烈波動,抱有惡意目的的企業激增,美國國會最終可能會指定一個機構來負責監管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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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Peter J. Henning
鏈聞編譯:G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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