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央行:保證金融機構遠離加密貨幣業務

央行 安全 政策法規 BlockValue 2018-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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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央行希望保證銀行與其他金融機構遠離加密貨幣業務。

在三月初發布的一份報告中,法國銀行(Bank of France)建議禁止保險公司、銀行與信託公司“參與加密資產活動的存款與貸款業務。”該銀行還提議禁止向除“最知情的投資者”外的公眾推銷“加密資產”儲蓄產品。

該報告對這項技術做出了簡要概述並提出了嚴格的監管規定,表示加密貨幣不構成貨幣並強調它們不是法定貨幣。

相反,該文件將其稱為網絡攻擊、洗錢以及恐怖主義融資的媒介。

報告作者稱:“這些加密資產幾乎不承載任何價值。”

他們進一步表示:

“這種能夠使大多數加密資產作為生產及轉讓手段的匿名性特徵就會帶來被用戶犯罪目的(在互聯網上非法出售購買服務或商品),或用於洗錢及恐怖主義融資目的的風險。”

與其他評論一樣,這份報告認為近來“加密資產價格”的上漲屬於類似於 1634 到 1637 年期間荷蘭“鬱金香狂熱”的一種“投機泡沫”。

至於中央銀行建議的監管框架,報告中指出,其最優先需要去考慮的事情就是制定反洗錢(AML)與打擊恐怖主義融資的措施,而這將通過擴展歐盟第四反洗錢指令來實現。

公眾保護

報告中還表示了對投資者保護及“網絡風險”的擔憂,並提醒監管機構注意加密貨幣行業“各類活動的蓬勃發展”可能會破壞金融市場的穩定。

報告中提出的第一個建議就是“對在實體經濟和密碼資產之間相互關聯的領域提供的服務進行監管”——這就意味著加密貨幣交易所應當被視作支付服務提供商,並應受相應法律要求約束。

該銀行接著建議嚴格監督加密資產投資,包括上述禁止銀行、保險公司和信託公司處理加密存款和貸款業務以及與儲蓄產品相關推廣的禁令。

但報告中寫道,其同意法國證券市場監管機構——法國金融市場監管局(AMF)的建議,即不應向公眾推銷加密貨幣衍生品。

在報告結尾,該銀行向全球監管機構發出了呼籲,呼籲其制定“國際級”措施來監管加密資產,並認為缺乏協作會破壞任何國家層面開展行動的效力。

報告總結道:“考慮到加密資產的非物質性以及使用互聯網相關技術來促進跨境服務,國家法規的不均勻性可能會妨礙對眼前風險的全面監督。”

原文鏈接:https://www.coindesk.com/frances-central-bank-keep-financial-institutions-crypto/
原文作者:Annaliese Milano
編譯作者:Cl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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