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參議員提議涉及加密貨幣的犯罪活動要加重懲罰

政策法規 區塊鏈鉛筆 2018-07-25

菲律賓參議員提議涉及加密貨幣的犯罪活動要加重懲罰

暴走時評:菲律賓參議員提交一項議案,因為案件調查的流程非常複雜,建議對涉及加密貨幣的犯罪活動加重懲罰,並且沒收涉案犯罪分子的加密貨幣。雖然該國央行已經承認加密貨幣是合法支付方式,可是並不具備法幣地位。

根據 3 月 13 日菲律賓參議院新聞稿,菲律賓參議員 Leila de Lima 提交一項法案,建議涉及加密貨幣的犯罪活動要加重懲罰,因為相關調查流程很複雜。

根據參議院法案 1694 款(Senate Bill (SB) No. 1694),刑法修訂案(RPC,Revised Penal Code)描述,如果犯罪涉及“虛擬貨幣”的使用,所有犯罪活動獲得的懲罰將比普通懲罰高一個級別。De Lima 還建議沒收違法活動中使用的加密貨幣,除非來自無罪方。De Lima 說:

“由於其匿名和偽匿名特徵,執法部門也許遇到犯罪活動中所用虛擬貨幣用戶或持有人追蹤方面的困難,因此有必要對其使用提高懲罰”。

De Lima 說,這項措施的目的是根據這種新型犯罪來調整政府刑事司法體系,從而打擊愈加頻繁的加密貨幣違法活動。De
Lima 提到了偽造比特幣的銷售、加密貨幣腐敗,虛擬貨幣資金用於支付非法產品,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

“既然虛擬貨幣類似貨幣,可能性就是無限的”。

目前菲律賓央行(BSP)定義加密貨幣是“任何一種數字單位,用作交換媒介或者一種數字化儲值方式,是虛擬貨幣用戶社區共同同意創建的”。

2017 年二月份,BSP 承認比特幣是合法支付方式,強調決策並不是菲律賓政府的官方背書,也不是作為法幣地位的認可,因為比特幣不是央行發行的。之後的 2017 年十一月,菲律賓證監會宣佈了將加密貨幣作為證券的計劃。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