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杜馬官員:將從法案中刪除「數字貨幣」概念

政策法規 觀點 鏈聞速遞 2018-07-25

俄羅斯國家杜馬金融市場負責人 Anatoly Aksakov 在銀行、基金和資本參加的的數字金融資產圓桌會上表示:

俄羅斯將去除《數字金融資產》(加密貨幣及代幣) 以及《眾籌》的法律草案中「數字金錢」和「數字貨幣」的概念。

俄羅斯,加密貨幣、ICO、挖礦和眾籌的法律地位都尚未確定。

今年 3 月,俄羅斯國家杜馬推出了三項法案,在數字經濟領域制定相關法規。這三項方案均已通過一審。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其中一項法案對數字金融資產進行了定義,包括加密貨幣和代幣,明確規定此類資產在俄羅斯聯邦境內非法定貨幣。

俄羅斯央行曾多次表示,不考慮在盧布、外幣或其他資產中使用有效的加密貨幣,因為即使可以確定所有者,也存在將可疑交易合法化的可能性。

與此同時,監管機構認為,允許使用在俄羅斯 ICO 框架內產生的代幣進行交易,但這些代幣不具備支付功能。

根據 Aksakov 的說法,現在這三項法案都是相對應的。

所有的法案都是按照統一的方法重寫的。數字貨幣這一概念在法案中不會出現。事實上,數字貨幣將被作為數字版權。

他表示,允許數字版權交易。此外,他還表示:我們採用了「加密貨幣」這個術語。

根據 Aksakov 的說法,《數字金融資產》法是廣義的,或許,還將擴散到投資平臺和眾籌領域。目前,民法修正案的法案僅限數字版權和智能合約。

他表示,這是因為它們將被用在法律關係上,不僅僅用於數字金融資產領域,也會用在其他方面。

Aksakov 還表示,要把實用型代幣和證券型代幣分開,就像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表述的那樣。

根據美國監管機構的定義,公用事業代幣用於購買服務中的一些功能和項目中的各種服務,而安全代幣是一種投資,它賦予了所有者實現投資利益的權利。

Aksakov 補充說,需要對俄羅斯聯邦稅法進行修訂,在稅法中做出一些改變,增加如何將數字版權納入稅收目的描述。也就是說,數字資產將被視為財產。他補充說,這些修正案可能會在三份法案通過之後提出。

這位杜馬委員會負責人表示:

數字權利概念的引入讓數字化領域不同的發展成為可能。現在有一系列區塊鏈的項目,分佈在不 > 同的領域,比如,知識產權領域,房地產、土地等。
同時,將從法律的角度實現稅收,將數字版權、數字金融資產歸到合適的類別。

Aksakov 說:

術語和定義的變化同樣適用於投資者和投資平臺。而目前討論的是對嫻熟、非嫻熟和專業投資者的定義。

央行將再次做出決定,允許誰購買這些代幣以及購買代幣的基金的規模。我們仍然需要從法律上對證券市場上所定義的嫻熟的、非嫻熟的、專業的投資者的定義進行修改。

而這些工作目前還在繼續。我認為,會統一這些定義。

國家杜馬委員會負責人表示,可能會將交易所運營商代幣和投資平臺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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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RIA Novosti
鏈聞編譯: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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