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男子騎車帶老婆去產檢出意外!老婆沒了,自己還被判刑

浙江一男子騎車帶老婆去產檢出意外!老婆沒了,自己還被判刑

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

頭盔戴不戴,真的差很大!

浙江一男子騎車帶老婆去產檢出意外!老婆沒了,自己還被判刑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載老婆產檢未戴頭盔出意外

老婆摔死,老公還要被判刑

2018年9月22日早上8點多,家住蕭山某小區的王某騎著摩托車載著剛生完二胎沒多久的老婆池某去醫院做產後檢查,想想沒有多少路,兩人就都沒有佩戴頭盔。

池某抱著兩個月大的兒子,側身坐在摩托車後座上,夫妻倆有說有笑地出了門。

行駛過程中,王某沒注意到前面的一個坑,駛過時顛簸了一下。隨後,王某就聽到「啊」的一聲大叫,回頭看時,老婆池某已直挺挺地倒在三四米遠的地上,手裡抱著的孩子毫髮未損,但池某後腦卻鮮血直流。王某慌了神,趕緊攔了一輛出租車把老婆送去醫院搶救。後來,池某經醫院搶救無效還是去世了。

經交警定責,王某未戴摩托車安全頭盔,行駛過程中未確保安全且在發生事故後未注意保護現場,負事故主要責任;池某未按規定乘坐摩托車,未戴安全頭盔,負事故的次要責任。老婆死了,王某也因構成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

本該含飴弄孫的宋大媽

被摔得終身需人護理

2017年11月1日下午2點左右,60多歲的宋大媽騎著電動車與小周駕駛的小轎車撞到了一起。宋大媽傷勢嚴重,當場倒地昏迷。

事故經交警定責,雙方負同等責任。宋大媽因為年紀較大,又沒戴頭盔,傷得很嚴重,顱底骨折,胸部外傷,四肢骨折等多處損傷,光是醫療費就花了13萬元。後經鑑定已構成了五級傷殘,下半輩子都需要人護理。

蕭山法院審理後認為,宋大媽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對自身的損失擴大負有過錯,應適當減輕小周的賠償責任,最後判決小周承擔35%的賠償責任,計284672.33元。

兄弟共乘一輛電動車遇車禍

沒帶頭盔的哥哥摔出智力殘疾

2015年5月27日17時左右,小楊騎摩托車接哥哥大楊下班回家。大楊認為路程較短就沒戴頭盔。行駛至蕭山某路口時,與馮某駕駛的小轎車發生碰撞。

經交警部門認定,馮某對此事故負主要責任,小楊對此事故負次要責任,大楊對此事故不負責任。小楊戴了頭盔,但因車子倒下砸到了腳,造成了左足開放性多發粉碎性骨折,大楊因沒戴頭盔,傷到了頭部,經鑑定構成智力殘疾,評定為精神九級傷殘。

兩人均起訴至法院要求賠償損失,蕭山法院審理認為,馮某對小楊承擔70%的賠償責任,而對大楊,因其損傷部位主要在頭部,其乘坐二輪摩托車未戴安全頭盔,對自身的損害的擴大也有過錯,可以適當減輕馮某的責任,故判決馮某承擔63%的賠償責任。

大楊本可以起訴小楊,要求其承擔部分賠償責任,但因為二人是兄弟,故大楊自願放棄對小楊的訴請。

浙江一男子騎車帶老婆去產檢出意外!老婆沒了,自己還被判刑

法官提醒

說到騎電動車、摩托車,時常有人不戴頭盔,有的因為嫌熱,有的因為嫌麻煩,還有的是怕破壞髮型?

法官認為,不戴頭盔最根本的原因是駕駛人並沒有把戴安全頭盔與交通安全掛鉤,其防範意識比較淡薄。事實證明,頭部是人體最脆弱、最容易受到致命傷害的部位,交通事故中,不戴頭盔的致死率遠遠高於其他因素。

頭盔,對於騎行者來說,相當於轎車駕駛員所繫的安全帶,是人們遇到交通事故後的最後一道防線。小小細節關乎生命大事!

法官提醒大家:騎行安全,一定要從「頭」做起!

法規速遞

從去年6月14日起,蕭山公安交警部門針對電動車交通違法展開專項整治行動。不論是早晚高峰還是平峰時段,在蕭山的主要路口都有交警在查電動車的各類交通違法。這次集中整治堪稱蕭山史上最嚴,五種情況將直接拘留。

1、駕駛電動車不按規定載人,經鑑定為機動車且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情節嚴重的,一律扣車並對駕駛人罰款並處拘留。

2、駕乘電動車不戴安全頭盔,經鑑定為機動車且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情節嚴重的,一律扣車並對駕駛人罰款並處拘留。

3、酒後駕駛電動車,經鑑定為機動車且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一律扣車並對駕駛人罰款並處拘留。

4、駕駛電動車闖紅燈、逆向行駛、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經鑑定為機動車且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情節嚴重的,一律扣車並對駕駛人罰款並處拘留。

5、因涉嫌駕駛電動車交通違法被查處過程中有反管理行為的,一律對反管理人員拘留,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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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蕭山法院、安行浙江

責編:侯瑋

編輯:鄭瑩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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