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民辦實事 今年全省支持1萬名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企業就業

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9年為民辦實事實施方案的通知》和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於印發2019年支持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企業就業項目實施細則的通知》安排。今年,我省繼續組織實施支持1萬名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企業就業為民辦實事項目。

據悉,該項目採取省財政適當補貼、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支持1萬名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到我省戰略性新興產業骨幹企業、十大綠色生態產業企業和市縣所屬的其他企業以及經營管理規範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就業,鼓勵用人單位積極吸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就業。

未就業的甘肅生源普通高校畢業生(我省藏區畢業生可放寬至普通中專學歷)和有意願在甘肅就業的新疆、西藏籍少數民族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鼓勵用人單位優先招聘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城鄉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和就業困難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已簽約就業單位但又解約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須提交《就業報到證》原協議單位(具有人事檔案管理權限)出具的《解約函》或《解除勞動合同協議》原件(原《就業報到證》不需再調整改派)。已享受省財政生活補貼招聘的畢業生,不再納入此次招聘範圍。

運行管理規範、經營狀況良好、企業規模較大的我省戰略性新興產業骨幹企業和市州、縣市區所屬企業,重點支持我省十大綠色生態產業企業。畢業生有就業意願的科技型、創新型和新興經濟領域、新業態的小微企業,以及經營管理規範、經省級認定並取得營業執照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也可納入。用人單位要儘可能為招聘的畢業生提供與其專業技能匹配、技術含量較高、適宜成長成才和職業發展的崗位。

據瞭解,省財政對通過本項目招聘的畢業生給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補貼,補貼期限為3年。招聘企業與畢業生依法訂立勞動合同、繳納各項社會保險並按時足額發放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報酬。招聘企業可按有關規定申請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和職業培訓補貼。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招聘畢業生訂立勞務合同,畢業生按照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勞動報酬、社保繳費問題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雙方約定履行。

通過本項目招聘至企業的畢業生,可由用人單位所屬市州或縣市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免費提供人事檔案託管服務,在辦理戶籍手續、職稱評定、工齡確定等方面,享受與國有企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按照依法訂立的合同進行管理,享受補貼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隨意解除與畢業生訂立的勞動(勞務)合同,並允許畢業生按規定參加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層服務項目、脫產研究生等招錄(聘)考試。補貼結束後,用人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應積極吸納留用已招聘的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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