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徐志摩身上,張幼儀沒有獲得愛情,但在徐家她卻收穫了親情

在徐志摩身上,張幼儀沒有獲得愛情,但在徐家她卻收穫了親情

張幼儀十七歲就嫁給了徐志摩,他們倆在當時人們的眼裡是門當戶對,天作之合。張幼儀嫁到徐家時,攜帶的嫁妝據說火車皮都拉不下,是用船拉過來的。張幼儀無疑是一個非常合格的妻子和兒媳,她性格穩忍,穩重,知書達理又賢惠,能不斷求知又會理財,為人處理,待人接物,禮數週全。張幼儀非常愛徐志摩,在家照顧老人和孩子,她盡職盡責,為了趕上丈夫的步伐,她還抽出時間進行學習。

在徐志摩身上,張幼儀沒有獲得愛情,但在徐家她卻收穫了親情

張幼儀把兒媳做到了極致。她每天都起得很早,服侍婆婆梳頭、用餐和整理家務。公公張申如經常在外面談生意,要很晚才回家,她會一直等到公公回家,給他送上茶水和點心,待公公睡過之後,自己才入睡。她還會參與徐家的生意,一切在她手中都井井有條。最重要的是她還為徐家延續了煙火,生下了兒子。在徐家,張幼儀是一個非常合格,而又無人能取代的好兒媳,這也為後來的陸小曼的入主不受待見埋下了伏筆。

在徐志摩身上,張幼儀沒有獲得愛情,但在徐家她卻收穫了親情

可是張幼儀嫁給了的人是詩人徐志摩,他才情澎湃又多變飄逸。徐志摩喜歡的是美麗、浪漫而又柔情的女子,而張幼儀的賢惠能幹顯然不是他所喜歡的類型,無論妻子怎麼改變自己,也達不成他的滿意,在他的眼裡,妻子永遠是“鄉下的土包子”。徐志摩對於張幼儀只有虧欠和無情,沒有愛情。結婚後,他出國留洋,遇到林徽因,被自己的感情牽著走。把妻子叫到歐洲,不是共同生活,培養感情,而是以此為機會,要求離婚。當時張幼儀已經身懷六甲,他甚至決絕的要把孩子打掉,一點感情和同情心都沒有。

在徐志摩身上,張幼儀沒有獲得愛情,但在徐家她卻收穫了親情

徐志摩虧欠張幼儀太多,他沒有感覺,他認為她是自己追求愛情的絆腳石,他們的婚姻沒有愛情,只有包辦。可是徐父、徐母卻看在眼裡,痛在心裡,他們覺得徐家虧欠張幼儀太多,所以,在他們離婚後,他們千方百計的想補償她。

在徐志摩身上,張幼儀沒有獲得愛情,但在徐家她卻收穫了親情

首先,徐家的門永遠為張幼儀敞開著,他們認她為乾女兒,在兒子離婚後,不但算是給了張一個名分,更是把愛也給了她。其次,徐志摩的再婚必須經要過張幼儀同意才行。還有就是徐父在徐志摩和陸小曼結婚之前,把家產分為三份,自己一份,張幼儀和孫子阿歡一份,徐志摩和陸小曼一份。在她最困難的時候,徐父把海格路125號(華山路範園)送給張幼儀,使她在上海衣食無憂。徐家的這些作為,無疑使張幼儀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溫暖和關愛,雖然丈夫拋棄了自己,但徐家沒有。甚至在徐志摩和陸小曼新婚蜜月後不久,為了表達對陸小曼的不滿,徐家父母就收拾行李,北上找張幼儀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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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幼儀以自己的知書達理和對兒子的教育和培養,使自己擁有了無盡的資本,從而為自己的後半生幸福打下了堅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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