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兩名廳官做出逮捕決定

雲南 西雙版納 傣族 福建閩南網 2019-06-07

[閩南網]

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發佈,雲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委原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刀勇(副廳級)、國有資產運營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劉崗(副廳級)做出逮捕決定。

雲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委原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刀勇(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雲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雲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刀勇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雲南省國有資產運營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劉崗(副廳級)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由雲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雲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劉崗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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