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當保護傘 岳陽縣法院原執行局長昌小勇被移送司法

曾經無數次,他押解著被執行人走向法庭或監所。這一次,他卻被司法警察押解著走向監所。他叫昌小勇,岳陽市岳陽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原局長。

5月20日,昌小勇被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岳陽縣紀委監委兩天後公開通報了昌小勇嚴重違紀違法一案。經查,昌小勇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和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群眾紀律,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便利,接受他人請託,為他人在案件執行中謀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錢物;利用司法職權,以單位名義向公民、法人索要贊助、收取財物,性質十分惡劣。

父親常叮囑:不是你的東西不能要

岳陽縣紀委監委辦案人員談及昌小勇時說:最初,昌小勇也有一顆正直的心。

1988年的夏天,昌小勇通過公務員考試,層層篩選後進入司法隊伍,被分配到岳陽縣最艱苦的邊遠山區——渭洞法庭工作。在這裡,他認真工作、積極上進。

1999年的一天,當地一家竹木加工廠老闆劉厚生(化名)走進渭洞法庭訴說自己的無奈:幾年前,湖北武漢一位不良商人從他的加工廠拉走一車廠裡的貨物,3年時間分文未付,而加工廠面臨資金困難,幾十名工人等著他發工資。

接到起訴書後,昌小勇和同事3次赴武漢協調,在當地執行局的協助下,於1990年底將該案執行完畢,不但收回欠款一萬多元,而且拉回一百多件用來抵債的羊毛衫。

劉厚生留下羊毛衫,希望送給昌小勇作為答謝,被其果斷拒絕。昌小勇說,當時認定自己人生的信仰是“舉正義之劍,創公平世界”。

之後6年,昌小勇從一名普通的書記員、助理審判員,走上新牆鎮法庭庭長崗位,成為當時岳陽縣最年輕的法庭庭長。

初為人父的他,加上妻子沒有工作,開始向生活低頭。他與妻子閒暇一起創業,開飯店、打字店、建材店,開辦過葡萄園、熟食廠等等。昌小勇漸漸對金錢產生了強烈的慾望。

當時,昌小勇父親尚在人世,經常提醒他:“伢崽,這份工作來之不易,不是我們的東西,你千萬不能要啊!”父親的叮囑讓昌小勇剋制住了對金錢的慾望。

2008年,其父離開人世,昌小勇也變了。他開始收受逢年過節別人送來的小紅包,從收一條煙、一瓶酒開始,直到向當事人開口索要2.5萬元體檢費用。

經查,昌小勇在擔任岳陽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期間,違規收受執行案件當事人所送禮品禮金達到10萬餘元。

為了紅包來回奔波還被誇有魄力

2014年初,昌小勇從岳陽縣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長崗位交流到執行局當局長。

昌小勇把崗位作為撈取私利的工具,他給自己定了一個規矩:“送了情的,進度可以加快,辦法可以多想,未送情的排隊處理!”

經監察機關查明,昌小勇利用執行局長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收受他人現金人民幣共計60多萬元,涉嫌受賄犯罪。

2015年7月,在執行廣東省中山市黃某案期間,因收受申請人的紅包,昌小勇不顧路途艱辛和來回周折,與承辦人一起先後去了四趟中山市,千方百計將被執行人依法刑事拘留,使案件順利辦結。由於不知道背後的利益驅動,同事們直誇他工作有魄力、肯吃苦,昌小勇為此還暗暗得意。

昌小勇開始將黑手伸向了執行款。2018年5月6日,在辦理某銀行支行與湖南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擔保合同糾紛執行案件時,夥同另外一名執行人員侵吞10萬元執行款,昌小勇分得5萬元現金人民幣。到此時,昌小勇已前後共侵吞執行款11萬元。

與此同時,昌小勇長期與社會上一些人勾肩搭背、稱兄道弟,在一起吃吃喝喝,甚至利用職務之便為他們提供幫助,充當違法犯罪的“保護傘”。

王麻子(化名)便是被保護的代表人之一。2012年,王麻子偽造、虛構岳陽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欠其70餘萬元的債務,提起惡意訴訟。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後,昌小勇作為執行局長,明知其是惡意訴訟,還為其提供幫助,強行將被起訴方法人代表劉某司法拘留,為王麻子的訴訟欺詐行為得逞起到了關鍵性作用。在執行到位後,昌小勇濫用職權,甚至多支付5萬多元給王麻子。事後,王麻子從勝訴獲取的利益中拿出部分錢款,對昌小勇表示感謝。

2018年,王麻子因涉嫌詐騙、虛假訴訟案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十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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