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積縮水3.97平,陽臺變露臺!瀋陽業主質疑遠洋地產:銷售欺詐

來源:遼瀋晚報

“合同裡寫的163.97平方米,也是按這個面積交的錢,兩年多時間,直至我們自己發現,開發商始終沒有告知我們花163.97平方米的錢買了160平方米的房子。多交錢不說,房證也辦不下來。”

遠洋大河宸章小區幾名業主反映2016年在該小區買頂樓期房,面積163.97平方米,開發商承諾業主南陽臺有上蓋,陽臺價格按房價一半計算,業主按此面積交了房款,但如今房產部門辦不下來163.97平方米的房證,只能辦160平方米房證。

“瀋陽銀基新世紀置業有限公司”稱合同裡的陽臺應該是露臺,沒有計入銷售面積,不允許改裝,而且業主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業主質疑開發商銷售欺詐,質問合同裡的陽臺哪裡去了?為何房屋面積少了3.97平方米?購房多付的房款如何處理?房屋無故少了陽臺影響居住效果應該如何解決?

開發商對此拒絕接受採訪。

面積縮水3.97平,陽臺變露臺!瀋陽業主質疑遠洋地產:銷售欺詐

入住發現面積少3.97平方米

“遠洋大河宸章”小區位於富民橋五里河公園附近,袁先生在2016年以10600元/平方米的價格購買了該小區六樓頂樓一戶住宅。

“面積是163.97平方米,當時銷售人員說,南陽臺是半封閉式的,以後可以根據需要自行封閉,這部分面積只按照室內房價的一半收取,相當於贈送了半個陽臺。”袁先生稱。

購買了另一棟6樓頂樓的王女士也印證了袁先生的說法:“當時售樓員說陽臺一共七八平方米,只收一半的錢,我想能送幾平方米的面積挺好,於是也沒有選擇160平方米的戶型,多花了將近5萬元買了這個戶型。”

房子鑰匙下來後,王女士打算裝修,她到正在裝修的鄰居家參考,通過聊天,她得知自己的房屋面積竟然縮水了近4平方米,“我當時到戶型一樣的鄰居家看了看,她說他家面積是160平方米,我當時就納悶,我家為什麼是163.97平方米呢?少了3.97平方米的面積去了哪裡?怎麼會多花了將近5萬元錢買了160平方米的房子?”

帶著這些疑問,王女士在小區內和其他業主溝通交流,結果王女士發現小區裡陳先生和袁先生等一共6戶業主都存在相同的問題。

對此,他們找到開發商討要說法,但半年多時間對方遲遲沒有給業主滿意的答覆。

買房說陽臺 交房變成露臺

這幾位業主稱,在他們發現問題後,多次找到位於小區門前的“遠洋地產”交涉,對方稱室外的部分不是陽臺,是露臺,露臺沒有計入銷售面積,供業主無償使用,先期測量出現了誤差,多量出了近4平方米。

業主表示無法接受“遠洋地產”的這種說法,對方已經給自己造成了損失和麻煩。因為原來看中了可以封閉的陽臺,然後選擇了這個房子,但是合同中的陽臺變成了露臺,性質發生了改變,而且不允許業主改變外觀,這和當初買房子時銷售員的說法截然不同。

“原本打算將陽臺封閉起來,放在陽臺的傢俱都買好了,現在說不讓封了,而且還不是我們的了,這實在讓人難以接受。”幾名業主稱。

對於測量誤差的說法,幾位業主也不認可,如果“遠洋地產”知道有誤差為什麼不主動告知業主?幾位業主通過私下自行溝通才得知自己買的房子縮水了3.97平方米。

“遠洋”拒絕接受採訪

幾位業主表示了自己的擔憂,王女士稱自己的房子是貸款買的,多交了近5萬元錢,不單單是要向開發商討要自己多花的這些錢,這些年多出的利息怎麼算?購房的契稅多花的錢怎麼算?以及物業費、取暖費等等一系列的問題。其他業主表示房子這兩年已經升值,原來多交的3.97平方米的錢和如今同等面積的價錢有很大差距,是要按照什麼標準來賠?還有業主表示如果早知道是露臺,不讓封閉,自己當初也不會選擇這個戶型,給自己的居住和日後出售都帶來了麻煩。

記者就此與遠洋大河宸章小區門前的“遠洋地產”工作人員溝通,一位工作人員記下記者的問題後,上樓請示領導,等待了10多分鐘後,一位左姓的負責人來到一樓,稱沒有必要和媒體對此解釋,拒絕接受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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