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個警示牌難阻東昌湖“野泳者”

游泳 聊城 不完美媽媽 京杭大運河 聊城晚報 2019-07-11

7月3日一早6時許,城市中大多數人還在沉睡時,趙勇和同事已經在東昌湖沿線轉了一大圈。這一次,他們依然是聯合景區綜合治理工作人員勸說數百名“野泳愛好者”上岸。

進入夏季尤其是暑期,全國各地發生的溺亡悲劇不時見諸媒體,這個時節,包括趙勇在內的東昌湖派出所民警,又開始了和景區管理單位聯合進行的24小時不間斷巡邏,其目的很簡單,就是為了勸阻他們在危險水域戲水、游泳等行為,避免溺水事故發生。

對此,藍天救援隊救援人員任鑫軍介紹說,因為政府、社會、景區、民間公益組織等的共同努力,溺水事故的發生正呈明顯下降趨勢,這是個可喜的現象,然而與此同時,仍有部分市民或家長沒有足夠的防溺水安全意識,並因此導致溺亡悲劇的發生。


不聽勸阻

東昌湖數百名“野泳者”執意下水

200個警示牌難阻東昌湖“野泳者”

在東昌湖,野泳者不聽勸阻遊向深處。

提及那些常年在危險水域游泳,且不聽勸阻的市民,東昌湖風景區綜合治理大隊的工作人員都止不住搖頭嘆息。

然而,即便是這樣,每年進入溺水事故高發的季節,他們依然聯合東昌湖派出所民警,在金龍廣場、荷香島、東昌湖沿線親水處、沙灘浴場南臨消防泵站處、金鳳廣場、百花島等關鍵區域及運河沿線24小時不間斷巡邏,一遍又一遍地苦勸那些在危險水域游泳的市民上岸。

3日凌晨4時40分許,一位晨泳市民已在南關橋附近水域下水,雖然民警一再喊話讓其上岸,但對方依然繼續前遊,絲毫沒有上岸的意思。

相比這位市民的執著,與此地相隔不遠的遊船碼頭,成群結隊“野泳愛好者”的牴觸情緒更讓人著急,雖然景區工作人員和民警一再表示,此地是最為危險的一處水域,但剛剛下水的他們,依然遊向深處,而且還“怒懟”勸說者的好意。

景區工作人員表示,為了防止溺水等意外事故的發生,他們早前在此處安放有欄杆、警示牌,甚至是監控設備,但這些設施卻無端被人破壞,“野泳”現象也屢禁不止。

眼看著上百名“野泳者”從各個方向下水,陸續遊向深處,該工作人員眉頭緊皺,他說,這些相對專業的“野泳者”大多救生設備齊全,幾乎都會在腰間拴著救生浮球,可是,其他市民有時會受其影響,自認為此處水淺,並無危險,便跟隨其後下水,結果往往會因為不熟悉水域情況,而導致意外事故發生。而這,也是他們最為擔心,也最不願看到的結局。

不過,讓大家略感欣慰的是,最近以來,隨著景區沙灘浴場的免費開放,大多數家長都會帶孩子去往該處游泳、戲水,所以,景區危險水域附近已經比較少見孩子的身影了。


溺水易發

200個警示牌可以警醒到誰?

200個警示牌難阻東昌湖“野泳者”

此類警示牌,東昌湖風景區至少有200個。

200個警示牌難阻東昌湖“野泳者”

警示牌背後,常常有野泳者換衣下水。

3日5時許,東昌湖遊船碼頭,不少“野泳者”陸續脫衣下水,他們懸掛隨身物品的柵欄上,一塊寫有“水深危險 禁止游泳”的警示牌靜靜地釘在那裡。

據瞭解,東昌湖由8個湖區和20餘塊水面組成,水深約3—5米;京杭運河(城區段)全長17.5公里,平均水深2—3米。湖河水域開闊、水情複雜,是落水、溺水等安全事故易發、多發地。

事實上,聊城市旅遊發展集團在東昌湖、運河沿線多處設置了安全警示牌,提醒市民“水深危險 禁止游泳”。而且,在原來區域設置的180個警示牌上的基礎上,又製作了20個警示牌,安置到沙灘浴場等重點區域,通過各種方式提醒市民、遊客不要到東昌湖、運河等水域游泳,自覺遠離危險水域。

尤其是在遊客居多的沙灘浴場,還設置了LED大屏幕滾動播出預防溺水等安全提示,建設了瞭望塔與高音喇叭,對游泳者超出安全範圍予以提醒。

然而,即便是這樣,依然警醒不了一些“野泳愛好者”,仍然有不少人為了圖方便,抱著僥倖心理選擇就近下水。而整個東昌湖水域,唯一可以“合法”游泳的地方就是沙灘浴場。

提及這些,任鑫軍講述了一件自己親身經歷的一件事,也正是這件事讓他感嘆,預防溺水悲劇的發生,提升市民安全意識是重中之重。

任鑫軍說,幾年前,自己和隊友接到求助去打撈一位溺水者,在此過程中,出事水域仍有人不顧安全私自下水游泳,在向對方說明利害並勸其上岸後,卻遭到拒絕,“安全意識如此淡薄,視自己生命安全如兒戲,很是讓人不解”。

而對於“野泳者”口口聲聲所說的“專業”,任鑫軍表示,有時候事故的發生和游泳技術並無太大關係,在野外水域游泳,水草可能纏住你的腳、碎石可能劃破你的腳、淤泥可能陷住你的腳,這個時候,縱使游泳技術再高超,也終究無法施展,從而導致溺亡事故的發生。


悲劇背後

救援隊員不忍直視家屬之痛

200個警示牌難阻東昌湖“野泳者”

聊城市旅發集團組織溺水救援演練。

原本非常喜歡游泳的任鑫軍,越來越不喜歡下水了。作為藍天救援隊成員的他,每次執行溺水救援任務時,都恨透了那些奪命的水庫、池塘、河流。

最近一段時間,任鑫軍正和隊友商議著去各個鄉鎮、村莊做一次全面宣傳,宣傳的主題就是“父母在,不野遊”。在他製作的小視頻中,多數鏡頭都給了溺亡者的家屬,“他們哭幹了眼淚,哭啞了嗓子,還不甘心地張著嘴,卻已經發不出任何聲音”。

任鑫軍說,看到這樣的場景,他和隊友心裡都像針扎一樣疼,每次都是這樣,毫無例外。

眾所周知,溺水事故死亡率高,很多時候甚至來不及施救,因此常被稱作是夏季、暑期的“頭號殺手”。

為此,藍天救援隊聯合聊城市青年志願者協會新設計的宣傳海報上,除了紅字醒目標明救援電話之外,還清楚地寫明瞭中小學生防溺水“六不準”和對父母“四告知”,也就是不準私自下水游泳;不準擅自與他人結伴遊泳;不準在無家長或老師帶隊的情況下游泳;不準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準到無安全設施、無救護人員的水域游泳;不準不會水性的學生擅自下水施救以及跟誰去、到哪去、去幹啥、何時歸。

讓任鑫軍備感欣慰的是,正是有了政府、社會、學校、民間力量的共同努力,他們接到的溺水救援任務也在呈明顯下降趨勢,越來越多的市民群眾,尤其是未成年人開始提高安全意識,自覺遠離危險水域。

事實也的確如此。

聊城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提供的數據顯示,2018年,全市110指揮平臺共接報溺水警情18起,其中,當年7、8、9三個月共接12起;2019年上半年接報溺水警情7起。相比往年,這些數據同樣也呈明顯下降趨勢。

對此,任鑫軍坦言,希望這個數據最終下降為零,每個救援隊員都無事可做。這是心願,更是祈禱眾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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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水後,黃金3分鐘救援或可生還

說起自己的救援經歷,藍天救援隊隊員任鑫軍仍記得幾年前的那次“小幸運”。

同樣是一個夏天的時候,他和朋友在閘口運河附近的樹蔭下休息,距離他們不遠處有三個十六、七歲的孩子,正準備下水游泳。很快,其中一個突然扎進河中,不多時便開始掙扎。意識到情況不對,任鑫軍和朋友趕緊跳入水中,繞到孩子身後,將其拖上岸邊。

大約十幾分鍾後,受到驚訝、臉皮蒼白的溺水少年情緒有所緩和,此時,任鑫軍狠狠地訓斥了他和另外兩個同夥,並嚴肅告知他們,再也不要在如此危險的水域游泳。

遺憾的是,救援中,像這樣的“幸運”並不多。那麼,溺水之後,有沒有所謂的黃金救援時間呢?

對此,任鑫軍解釋說,溺水是意外死亡的常見原因,溺水者如果無人施救,往往幾分鐘內就會發生死亡,因此抓住黃金搶救時間至關重要。一般來說,溺水之後的黃金救援時間為三分鐘,一旦發生溺水事故,救援人員應該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也就是說,當救援人員出現時,溺水者不可胡亂抓抱營救者的手、腿、腰等部位,一定要聽從救援人員的指揮,否則不僅自己不能獲救,反而增加救援人員負擔。

快速將溺水者搭救上岸後,要判斷患者是否有呼吸、心跳、意識,如果沒有,則需要立即清理患者口腔異物,進行人工呼吸,吹五口氣,然後按壓進行心肺復甦,同時撥打120急救電話。如果發現患者還有呼吸、心跳,在撥打120的同時,還要注意給予患者做好保暖。溺水者清醒後,可給少量開水、糖姜水等熱飲料,切勿為了抗寒而喝酒。

任鑫軍提醒,掌握心肺復甦技能很重要,一旦發生溺水,現場開展心肺復甦術,能為生命贏得寶貴的搶救時間。

他山之石

他在西湖游泳,被罰了三次

2017年的時候,杭州一條“大伯西湖游泳,被罰了三次”的新聞引發當地市民熱議。

新聞中說,早在2004年,杭州就已出臺規定,禁止在西湖游泳,違者將面臨罰款。也正是因為這個規定,杭州的龔大伯被西湖管委會根據《杭州市西湖水域保護管理條例》罰款150元。

根據調查,西湖管委會發現龔大伯並不是第一次被罰。2015年12月13日和12月18日,龔大伯都因擅自在西湖游泳分別被罰款50元和20元。雖然龔大伯事後向西湖法院起訴,要求撤銷被告西湖管委會對其作出的罰款決定,但最終結果是,法院審理後認為,西湖區管委會處罰決定適用法律正確,裁量幅度範圍得當,駁回原告龔大伯的訴訟請求。

可以說,這個案例以及《杭州市西湖水域保護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讓東昌湖風景區綜合治理大隊的工作人員心生羨慕,他們坦言,如果聊城的東昌湖也有如此法律法規做後盾,那麼,不只聊城形象得以提升,還會降低溺水意外事故的發生,從而保障市民的生命安全。

7月3日,見景區工作人員和民警苦勸“野泳愛好者”無果後,一位圍觀市民碰巧也提及到杭州西湖的先進管理經驗。

這位上了年紀的市民坦言,自己居住在附近,如果天氣情況良好,他幾乎天天到東昌湖邊休閒散步,“天天都能看到在禁遊區游泳的人,甚至很多都是上了年紀的老年人,看著他們越遊越遠,我都替他們捏一把汗,畢竟這不是正規游泳的地方,很容易發生危險。”

因此,這位性格直爽的市民建議聊城也可以出臺相應法律法規,禁止市民在東昌湖、運河等水域擅自游泳,以便打造文明聊城,同時減少意外的發生。全媒體記者 趙豔君

記者手記

政府埋單,為孩子補上“游泳”這一課

前段時間,家有中小學生的家長都注意到了一則通知,其內容大致是我市將繼續普及中小學游泳運動,今年計劃培訓2250名,培訓對象依然為三年級以上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也就說,今年仍然以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方式,繼續在全市中小學開展普及游泳工作,進一步探索建立普及游泳運動、提升游泳教學公共服務的長效機制,努力使廣大青少年學生掌握游泳技能,具備生存、救急能力。

事實上,因為發現青少年意外溺亡的悲劇不斷,江蘇省連雲港市東海縣人民法院寫成了一份司法建議,寄給教育部,建議全國中小學生增加游泳課程,“確保他們不至於因缺乏游泳等最基本的生存技能而意外夭亡”。

曾有救援隊員感慨地說,每次接到任務到現場救援,最後卻只能眼睜睜地看著一個又一個的鮮活生命逝去,望著悲痛欲絕的家屬,他們的心都像針扎一樣疼,甚至有隊員把一腔怨恨都撒在了那些水庫、池塘身上。

必須承認,親水是孩子的天性,炎炎夏日到水中嬉戲,享受難得的清涼,是許多孩子的夏日最愛,如果一味禁止反而會讓孩子們產生逆反心理。因此,從生存技能教育的角度來看,東海縣法院司法建議:“在中小學階段強制開設游泳課,像掃除文盲一樣掃除‘泳盲’”,非常必要。”

據瞭解,在日本、澳大利亞等國家,幾乎從孩提時代開始,孩子接受到的教育就是不怕水,去適應水,學習游泳的技巧。具體到國內,很多城市也開始陸續出臺普及中小學生游泳教育實施方案,在海南,2020年游泳將成為小學必修課。

顯而易見,面對屢屢發生的溺水悲劇,政府已然採取措施,開始從源頭和根本解決問題,儘早幫孩子補上“游泳”這一課。

當然,防學生溺水從來都不只是教育管理部門一方的責任,還應獲得包括學生家長在內的社會各界更多重視。唯有學校、社會、家庭形成合力,才能及時為孩子們補上游泳技能這一“短板”。

全媒體記者 趙豔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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