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會組成人員:採用政府購買服務 破解入園貴入園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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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快訊(記者 王姝)24日,本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分組審議國務院關於學前教育事業改革和發展情況的報告時,部分委員建議,可以採用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破解“入園貴入園難”等學前教育存在的問題。

“大力發展學前教育是非常必要的,但是以什麼為主來辦學前教育,值得很好地研究”,委員陳斯喜說,“從以往情況看,公辦園存在著效率不高的問題;單位辦的幼兒園,存在著一些不公平的問題。單位辦園必然要使用一些財政資金,得到更多的公共資源。過去許多單位都辦了幼兒園,後來都撤銷了。撤銷有幾個方面原因,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在社會存在上幼兒園難的情況下,單位的小孩可以上自己辦的幼兒園,帶來了不公平的問題。所以,在學前教育這一塊,應該更多地採用政府購買服務的辦法來興辦,不管是什麼主體興辦幼兒園,只要招收1名幼兒,政府都給予同等的資助,這樣一方面可以促進社會公平,另一方面政府也可以減輕許多負擔,至少在管理方面可以減輕負擔。政府對幼兒園也要監督,但是辦學主體也要承擔監督的責任,這樣監管就可以變一個積極性為兩個積極性”。

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委員張光榮也表示,有關部門可以針對市區公辦幼兒園資源不足,且無法在短期內根本改變局面的實際情況,研究出臺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標準和扶持辦法,“制定收費標準,對通過認定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以政府購買服務、綜合獎補、減免租金、派駐公辦教師、鼓勵教師、教研指導等方式強化財政資助和業務支持,鼓勵更多社會力量參與學前教育事業發展,以有效補充和解決資源不足的問題”。

委員陳軍也建議,積極探索利用社會力量發展普惠性幼兒教育服務的政策、途徑和方式方法,“一是以產業基金、聯合辦學、委託管理等方式,引導社會資本和教育資源開展普惠性學前教育服務;二是鼓勵企業出資,委託資質高、社會信譽好的專業幼教力量負責舉辦幼兒園,實行合同制,明確各方責任;三是對於幫助解決低收入家庭幼兒入園問題的企業和機構,應視為承擔社會責任和社會公益行為,給予相關政策優惠和表彰;四是通過政府的補貼、獎勵等一系列優惠政策,對普惠性幼兒園的園舍改造擴建、購置教學玩具、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提高辦學水平的項目要予以扶持;五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幫助普惠性民辦幼兒園降低收費標準,減少公辦幼兒園和民辦幼兒園在收費上的明顯差異”。

委員李巍也提出,“調動社會力量興辦公辦園或者公辦性質、普惠性的幼兒園。社會力量辦園不等於全是民辦的,這個概念一定要搞清楚。要引導各地出臺具體政策,支持和鼓勵機關、街道、村集體、有實力的企事業單位、高等院校大力興辦公辦園或者公辦性質的幼兒園,在為本單位、本區域居民子女入園提供便利的同時,也為社會提供普惠性服務”。

新京報記者 王姝

見習編輯 周博華 校對 李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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