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徵男子緩刑期間賭博被拍視頻遭敲詐18萬,報警後敲詐者栽了'

儀徵 揚州 法律 揚州網警巡查執法 2019-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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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徵男子緩刑期間賭博被拍視頻遭敲詐18萬,報警後敲詐者栽了

2018年3月,儀徵的劉某外出賭博被人拍下視頻,拍攝者謝某向其索要高額“封口費”。受到要挾的劉某遲遲不敢報警,並向謝某妥協,分多次付給其近18萬元的“封口費”。直到後來,劉某實在無力承擔下去,才報警求助。

為什麼一個小小的視頻有這麼大的“威力”,讓劉某甘心被謝某要挾?劉某到底在擔心什麼呢?

緩刑期間賭博 沒想到被人拍下了視頻

2017年9月,劉某因犯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期執行一年六個月,緩刑考驗期從2017年9月開始計算。2018年3月的一個下午,還在緩刑考驗期的劉某應邀和朋友賭博。不一會,謝某也來了,並在一旁觀看。

到了晚上,打完牌的劉某正要和朋友離開,突然,謝某跟到二人身後,並小聲問他們,“緩刑期間出來打牌,怎麼處理?”一聽這話,劉某和朋友都驚出一身冷汗。他們知道,剛才打牌的時候一定被謝某留下了證據。

劉某及其朋友和謝某一起上了車。在車上,謝某給劉某看了剛才打牌的視頻,並威脅道:“如果不解決,就把視頻傳到網上或去派出所報案,你們緩刑期間,肯定吃不了兜著走。”同時,謝某向劉某及其朋友各索要20萬元“封口費”。

一番討價還價,劉某及其朋友決定給謝某30萬元,讓其刪除視頻。

先後支付近18萬元 不堪重負之後打算報警

第二天,劉某及其朋友就湊了10萬元交給謝某。到了4月底,因為實在湊不齊30萬元,劉某又找到與謝某熟識的朋友前去說情,希望能少一點,不過被謝某拒絕。之後,劉某又再次找到謝某,軟磨硬泡,謝某才終於肯鬆口,願意減5萬元。“談妥”之後,劉某交代朋友,千萬不要再找謝某談錢的事情了,也不要把謝某敲詐的事情聲張出去,否則——謝某撂下話了,30萬一分都不能少。

劉某分三次共支付給謝某17.97萬元“封口費”。為了將此事瞞住,避免被收監,劉某和妻子已將家中的首飾、汽車、手機等都變賣籌錢。到了9月,不堪重負的劉某告訴謝某,打算報警告其敲詐。

誰知這下輪到謝某慌了。

他不想讓劉某報警,因為他知道自己也是前科累累,最近的一次,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刑,2016年11月才剛刑滿釋放。如果五年內再犯罪,罪責也不會小。於是,謝某找到中間人,轉而向劉某說情,讓其不要把事情鬧大,並且同意把錢分三個月退給劉某,每月6萬元。

沒過幾天,謝某就還給劉某6萬元現金。不過,此時劉某已經不想再為這個“不定時炸彈”膽戰心驚了,遂報警求助。

案件終審:獲刑五年半並處罰金十萬元

到案後,謝某對自己的敲詐勒索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此案由邗江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邗江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謝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揭發他人違法行為為要挾,索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因其曾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在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繫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綜合考慮後做出一審判決:被告人謝某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一審宣判後,謝某不服,向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經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原判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程序合法,應予維持。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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