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廣高速事故造成8人死亡,事故3名負責人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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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8日晚7時10分許,二廣高速益陽段2046-2048約2公里南往北方向間斷髮生4起交通事故。4起事故共造成8人死亡,11人受傷,涉及23臺車輛。調查發現,該路段的經營業主單位和承包事發路段養護作業的共3名負責人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犯罪。

8月29日,益陽桃江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黃某剛、李某輝、李某民3人作為被告人受審。該案當庭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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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8日晚7時10分許,二廣高速益陽段2046-2048約2公里南往北方向間斷髮生4起交通事故。4起事故共造成8人死亡,11人受傷,涉及23臺車輛。調查發現,該路段的經營業主單位和承包事發路段養護作業的共3名負責人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犯罪。

8月29日,益陽桃江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黃某剛、李某輝、李某民3人作為被告人受審。該案當庭未宣判。

二廣高速事故造成8人死亡,事故3名負責人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犯罪

△圖源自視覺中國

二廣高速事故發生後,省高警局益陽支隊馬跡塘大隊協助桃江縣公安局依法對該案件進行偵辦。經查,發現經營業主湖南利聯安邵高速公路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稱安邵公司)養護管理人員黃某剛、李某輝,承包事發路段養護作業的張家界市道路橋樑開發建設總公司(以下稱張家界路橋公司)管理人員李某民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犯罪。

經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益陽支隊馬跡塘大隊調查後,出具的交通責任事故認定書,並經益陽支隊複核。認定安邵公司與張家界路橋公司共同承擔次要責任,其中在共同次要責任中,安邵公司承擔較重責任,張家界路橋公司承擔較輕責任。

對於檢察機關的指控,黃某剛、李某輝、李某民3人均表示已經盡到了自己的職責。對於交通事故認定書,他們也表示了不認可。李某輝的代理人認為,交通責任事故認定書不能等同於省政府對於本次事故的調查報告。要等到調查報告出來之後,才能做最後的結論。

對此,桃江檢察院出庭的公訴人認為,兩家公司執行的養護和管理很明顯是一種生產作業,因為3個被告人沒有履職導致8人死亡的後果,他們的履職情況和後果有因果關係,所以應當承擔刑事責任。交警部門是從交通事故方面去鑑定兩個公司在這個重大事故之間的責任,安委會是從生產安全區鑑定兩個公司的生產責任。具體到本案當中,本身就是交通安全事故,屬於生產交通範疇,兩者在責任認定是完全成立的,沒有哪個法律規定交通部門對事故鑑定有主體不符的問題。

瀟湘晨報記者周凌如實習生朱鑫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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