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品公司”套路:免費評估收藏品 拍賣實為騙取保證金

來源:正義網

正義網南通5月30日電(記者陸曉妹 通訊員葛明亮 金建偉)只要是藏品,公司的鑑定專家都會給出超出心理預期的高估價;當時沒交“保證金”,後續必定用話術“窮追猛打”,直至錢騙到手。2018年10月,江蘇省南通市崇川區檢察院起訴了一起以拍賣收藏品為名騙取被害人六十多萬元保證金的案件。

以免費鑑定和評估收藏品為幌子吸引被害人

劉某豐現年35歲,老家在河北保定市,後到江蘇南通發展。2018年4月,劉某豐瞭解到拍賣行業能賺錢,就想開一家藝術品公司。但是,批准拍賣業務的營業執照只有“北上廣”和一些省會城市能辦到,南通當地辦不了。失望之餘,劉某豐便退而求其次,用他人的身份辦了一張營業執照,業務範圍是藝術品徵集、預展、製作,正式成立了南通百藏藝術品有限公司(簡稱南通百藏公司)。

公司成立後,劉自己擔任總經理,喊來了老同事王某某擔任總監,劉讓妻子劉某筠擔任公司督導負責財務。領導配齊,還必須有人幹活兒。劉某豐通過招聘網站招募並僱用了張某某、江某、耿某某等人作為公司業務員,入職後進行培訓,傳授“話術”。

名為藝術品公司,實際上還是搞的詐騙那一套。根據劉某豐提供的手機名單,業務員到處打電話宣傳,稱南通百藏公司可以對客戶持有的古董、字畫、錢幣、郵票、瓷器等藏品進行免費鑑定和評估,並能幫客戶拍賣藏品,以此將被害人吸引過來諮詢、投資。

謊稱可以幫助拍賣 籤合同騙保證金

被害人到達公司之後,相關業務員先熱情接待,接著由王某某、劉某豐假扮鑑定專家為客戶鑑定藏品,估出虛高的價格,再謊稱公司可以幫助客戶進行拍賣,並以此為由誘騙客戶交納數千至數萬元不等的保證金。

如果有客戶持觀望態度,沒有當場交保證金,“B方案”就開始實施,由業務員冒充“北京百藏天下文化有限公司總部”工作人員,進行電話回訪,謊稱有買家看中該客戶的藏品,讓客戶儘快去南通百藏公司交納保證金。為了凸顯誠意和正規,公司還和客戶簽訂合同,拍賣成功則收取百分之十二的佣金,不成功退還八成保證金。

事實上,南通百藏公司既沒有拍賣資質,也沒有委託拍賣被害人的藏品,在北京的“總部”更是子虛烏有,種種說辭都是為了一個字,騙。

2018年6月,來自南通的被害人祝明(化名)接到南通百藏公司的業務員電話,問他需不需要拍賣藏品,可以免費鑑定。祝明手裡有枚民國時期的銀元,是他爺爺傳下來的,正好想拍賣。去了公司,業務員拍下銀元的照片,“鑑定老師”王某某說最少能賣二十多萬,先要交保證金12800元。祝明猶豫不定,先回了家。第二天,業務員打電話說有人看中祝明的藏品,讓他趕緊去交保證金。祝明很動心,想著銀元能賣到二十多萬,就向親戚朋友借了錢交了保證金,簽了合同。後來,南通百藏公司的業務員又打電話說銀元可以拍出更高價格,要再交14000元保證金,祝明沒錢便沒有交。到了7月中旬,祝明打電話給王某某和業務員,都是關機狀態。祝明感覺被騙,去派出所報案。

截至案發,以劉某豐為首的詐騙團伙共騙取四十多名被害人共計人民幣六十多萬元。得款後,劉某豐、王某某、劉某筠將該筆錢發給公司成員作為工資和提成,還用於償還個人債務以及用於生活開銷。經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劉某筠、王某某於2018年7月16日被抓獲歸案,劉某豐次日落網,其餘幾名犯罪嫌疑人先後投案自首。

民間收藏品中介機構要監管、約束

2018年9月20日,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以劉某豐等11人涉嫌詐騙罪移送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這是該院歷史上首次辦理收藏品領域的詐騙案件,承辦檢察官為此實地走訪了南通當地的幾家古玩收藏品交易市場,瞭解收藏品銷售和拍賣的流程,並查閱了大量資料,彌補專業知識短板。為了辦好後續的類似案件,該院還派出檢察官去上海和安徽等地檢察機關學習辦案經驗,通過交流學習,指導司法辦案。

在案件審查中,劉某豐等人的律師對罪名提出異議,認為是合同詐騙罪而非詐騙罪,希望為當事人爭取較輕處罰。對於這點,承辦檢察官在開庭時進行了透徹說理。“合同詐騙罪符合詐騙罪的所有構成要件,但更具特殊性,關鍵要看合同在整個詐騙過程中扮演什麼樣的角色,起了什麼樣的作用。”

檢察機關認為,南通百藏公司雖然同被害人簽訂了委託買賣合同,但該合同並不是犯罪嫌疑人直接用來騙取財物的手段,合同僅是掩蓋其詐騙行為的方式;涉案几名被告人所在公司既沒有履行合同能力,也沒有履行合同的意思表示。最後,該案以詐騙罪起訴。

2018年12月28日,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對劉某豐等人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一年不等,劉某豐等人提出上訴。2019年5月29日,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除兩名被告人在二審過程中積極退贓獲得部分減刑,其餘被告人均維持原判決。

除司法辦案之外,承辦檢察官認為該案涉及的社會治理問題更應當重視和解決。

本案中,共有四十多名被害人在南通百藏公司交了保證金,清一色老年人,多的被騙五萬元,少的也有一兩千塊。檢察官指出,老年人在投資收藏品市場時,自身專業知識欠缺,對最新的市場行情不瞭解,加之收藏品定價沒有統一標準,產生“信息不對稱”的情況,容易讓一些不法分子用虛高的“鑑定價格”哄騙。檢察官特別指出,對南通百藏公司這樣的新興民間收藏品中介機構,政府和職能部門必須研究其發展、營銷、組織文化等行業特點,細化監管、規範制度,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專業指導、規範作用,在鼓勵市場競爭的大前提下,約束收藏品中介機構的“灰色”行為,減少負面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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