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金額高達40萬!三水法院公開審理區首批涉“套路貸”詐騙案

銀行 刑法 三水法院 2019-05-27
詐騙金額高達40萬!三水法院公開審理區首批涉“套路貸”詐騙案

不僅誘騙被害人

簽訂虛高金額的借款合同,

還製造資金走賬流水等虛假給付事實?

這“套路”還真深吶!

詐騙金額高達40萬!三水法院公開審理區首批涉“套路貸”詐騙案

5月22日,三水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楊某勝、劉某、盧某霖、楊某海涉嫌詐騙三案,這是三水法院審理的我區首批涉“套路貸”詐騙案。

詐騙金額高達40萬!三水法院公開審理區首批涉“套路貸”詐騙案

庭審現場

公訴機關指控,從2015年8月開始,被告人楊某勝、劉某、盧某霖、楊某海等人借私貸名義進行 “套路貸”違法犯罪活動。由被告人楊某勝、盧某霖、楊某海等人以行業規則等為藉口,誘騙被害人簽訂虛高金額的借款合同,並在簽訂借款合同、借款收到條等憑據時故意留空出借人一欄,為偽造被害人一直未償還欠款及利息的假象作準備。

詐騙金額高達40萬!三水法院公開審理區首批涉“套路貸”詐騙案

然後,楊某勝等人制造資金走賬流水等虛假給付事實,或稱要事先扣除利息、手續費等費用,造成被害人實際上並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借款合同、銀行流水顯示的錢款。最後,在被害人沒有按時歸還本金、高額利息時,隱瞞被害人已償還或部分償還借款及利息的事實,根據走賬記錄由不同人員向法院提起虛假訴訟,要求被害人償還全額借款及利息,或者向公安機關誣告被害人詐騙,使被害人被採取強制措施,從而迫使被害人支付虛高金額合同所對應的本金和利息,以達到騙取被害人錢財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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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被告人楊某勝負責提供資金、簽訂合同、製造走賬記錄、虛假訴訟等;被告人盧某霖、楊某海負責簽訂合同、製造走賬記錄、虛假訴訟等;被告人劉某負責提供銀行賬號,協助製造走賬記錄等虛假給付事實。

截至案發,被告人楊某勝、盧某霖、劉某等人先後對被害人陸某、程某、顏某、詹某、唐某、戚某等人實施了“套路貸”詐騙行為,成功騙取400110元,未遂3600339.5元;被告人楊某海蔘與了對上述其中4名被害人的詐騙行為,成功騙取400110元,未遂322133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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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此,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楊某勝、劉某、盧某霖、楊某海與他人共同詐騙被害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將擇期宣判。

編輯|三水法院微信編輯小組

部分圖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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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亮小黃花,

提醒自己不要被“套路貸”套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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