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八旬老人為賞花竟在家種罌粟 現全被剷除

罌粟 渭南 植物 毒品 刑法 華山網 2019-05-03

4月27日,渭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崇業路派出所社區民警在轄區走訪時,發現一小區居民窗戶外的多個花盆裡竟然種植著一片正開花的罌粟,民警立即展開調查。經瞭解,種植戶是一名80多歲的老人,老人表示種植罌粟是為了欣賞其盛開的花朵。民警對老人進行了批評教育,指出罌粟是一種毒品原植物,非法種植罌粟是違法行為。老人認識到毒品危害,當場配合民警剷除了罌粟,並表示今後絕不再種植。

警方提示:罌粟是我國明令禁止種植的毒品原植物,不管非法種植的數量多少和目的如何都不允許,一律應予強制剷除。對此,我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規定:種植罌粟數量五百株以上的或者抗拒剷除的、或經公安機關處理後又種植的,構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應受刑事懲罰。《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一條規定:非法種植罌粟不滿五百株的,處以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並可給予三千元以下的罰款。(陝臺渭南站記者 杜鵬 通訊員 赫永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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