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條中添加罌粟殼熬製的調料 鎮江一對夫妻雙雙獲刑

罌粟 麵條 毒品 面片湯 揚眼 2017-05-27

揚子晚報網5月25日訊(通訊員露丹 曉靜 記者張凌發)鎮江丹徒區一家麵店為了吸引顧客,居然在麵條中添加罌粟殼熬製的調料。一名司機尿檢被查出陽性後,感到非常冤枉,懷疑是麵條中添加了東西。當地媒體的記者為此以身試毒,終於揭開了麵店的黑幕。5月23日下午,鎮江丹徒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這起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麵店的老闆和他的妻子,雙雙獲刑。

今年3月上旬,鎮江市交警部門對各轄區內的客車和貨車司機進行了一次集中性尿檢。在這次檢測中,校車司機巫師傅尿檢反應呈陽性,疑似吸毒後駕駛機動車。一看到檢測結果,巫師傅當時就懵了,再三澄清自己從沒碰過違禁品:思來想去,巫師傅開始懷疑是否與連續三天吃了同一家麵店裡的麵條有關。為了弄清事實真相,當地媒體的記者也前往這家麵店吃麵,結果也被檢出陽性。4月10號上午11點多,丹徒警方和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來到了這家位於丹徒區辛豐鎮上的麵館。這家麵館的湯料經快速檢測儀檢測後,樣本呈陽性,麵湯中含有罌粟成分。

警方調查瞭解到,被告所使用的罌粟全都來自諫壁農貿市場,2016年9月,徐某某以200元的價格,從一位乾貨批發商趙某店裡,買了一袋罌粟殼,隨後與醬油、八角等配料混合,熬煮成特製的麵湯調料。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食品安全法》,徐某某和王某某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被告人王某某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被告人徐某某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主審法官認為,罌粟是國家明令禁止的食品添加劑,長期食用不但容易成癮,還會造成慢性中毒,損害人體神經系統。(編輯:曹盧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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