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州發生多起以“治病”為由種罌粟案件 觸犯法律

罌粟 法律 達州 刑法 植物 水果 四川 大麻 毒品 中國經濟網 2019-05-16

來源:四川新聞網

四川新聞網達州5月14日訊(記者 餘開洋)以“治病”為由非法種植罌粟,沒想到卻觸犯了法律。近日,達川區公安分局查處多起非法私自種植罌粟的案件。

達州發生多起以“治病”為由種罌粟案件 觸犯法律

非法私自種植的罌粟

近日,達川區公安分局亭子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稱,該轄區一村民夏某某在種植罌粟。接警後,民警趕到現場發現,夏某某在同村村民何某某贈送的土地上種植罌粟,並已全部結果,經清點共計506株。民警立即對罌粟進行了剷除,並依法將夏某某傳喚至派出所。據民警介紹,夏某某偶然聽說罌粟殼用來熬湯很香,便去找來了罌粟種子,開始種植罌粟。根據刑法規定,種植罌粟超過500株已經涉嫌刑事犯罪,目前,夏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無獨有偶,達川區公安分局馬家派出所民警到山青村走訪農戶時,遠遠看到兩片油菜籽地中間長著疑似罌粟的果實。走進一看,果然是大大小小共計26株罌粟。經查,罌粟系村民潘某某所種,據潘某某稱,自己有靜脈曲張,聽說用罌粟泡酒可以緩解疼痛,於是在兩塊地中間偷偷種植掩人耳目。目前,潘某某已被依法治安處罰。景市派出所民警在景市鎮茶園寺村開展“六進六邊”工作時發現村民趙某某家的田地裡種了大量罌粟,民警立即將全部罌粟剷除,經清點共392株,收繳果實620顆。據趙某某交代,種植罌粟也是為了入藥“治病”。

民警提醒:長期使用罌粟止痛、當調料,會引起人體不良反應,並且驗毒會呈陽性,甚至造成毒駕等衍生違法行為。我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有明確規定: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植物的,一律強制剷除;同時規定:種植罌粟數量五百株以上的或者抗拒剷除的、或經公安機關處理後又種植的,構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應受刑事懲罰。對於種植數量較少尚不構成犯罪的,則給予治安行政處罰,在《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一條中規定:非法種植罌粟不滿五百株的,處以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並可給予三千元以下的罰款。(圖據達川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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