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父母嫌棄我是女兒把我送人,如今我丟下兩兒子走人!

野媽奔騰 野媽奔騰 2017-10-20

我是被養父母領養的,在我剛出生的時候,親生父母想要生兒子,嫌棄我是女兒,就把我送了出去。

我們那兒有種說法叫招弟,就是不能生養的人家,領養一個女兒過來,好好疼愛,就會招一弟弟來。

養父母把我抱過去的第二年,就生了個大胖小子。

養父母家是真窮,窮到什麼地步,窮到小時候能吃上一個雞蛋就是很幸福的一件事。

有天早上,我睡意朦朧間,聽見養母叫弟弟吃雞蛋,我一聽有雞蛋吃,趕緊爬起床,可到了廚房,卻發現只有一個雞蛋,我急忙把弟弟的搶過來,說是一人一半,弟弟立馬就哭了。

當年父母嫌棄我是女兒把我送人,如今我丟下兩兒子走人!

養母一把搶了回去還給弟弟,說你是姐姐,要讓著弟弟,跟弟弟搶雞蛋吃不知羞,不記得那年我幾歲,只知道那個記憶一直殘留至今。

以後的時間裡,我一直都是不受待見,就連過年時候的新衣服也是別人穿剩的,可是弟弟卻每年都有新衣服穿,因為這事我偷偷流眼淚,養母佯裝不知。

我經常被養母罵,說我這個姐姐白當了,一點都不疼弟弟,我只不過大他兩歲,為什麼要承擔這麼多,活要做多好幾倍,他卻什麼都不用做。

知道自己是領養的,是上初中那年,養父母為我上學的事在家吵架,養父說孩子聰明,多上點學好,養母卻說又不是親生的,我們把她養大就不錯了,她親生父母都不管,我們已經算厚道了。

養父說不管你答不答應,這孩子必須上學。後來養父腿摔傷了,在家休養,養母一天到晚指桑罵槐,我就主動提出自己不想念書了。

當年父母嫌棄我是女兒把我送人,如今我丟下兩兒子走人!

初中沒畢業,我16歲就跟著別人一起出外打工,一開始是在飯店幫人洗盤子。冬天手都凍破皮了,刺骨的疼,我們飯店的廚師看我這樣,幫我買凍蒼膏,平時對我也挺關照,他比我大10歲,我一直都叫他哥,兩年時間相處下來,我愛上了他,他也喜歡我。

雖然沒到領證的年紀,但我還是懷孕了,養父母說你長大了,以後事自己做主,就沒再過問我的事,沒辦法,當時什麼都不懂,就這樣懵懵懂懂地做了母親。生下女兒後,婆婆也沒說什麼,只是臉色不太好看。

有次上廁所的時候,我不小心偷聽到她和兒子在說,你得想辦法生個兒子再結婚。說不清當時是什麼心裡,只是有一絲悲涼,兒子,兒子,又是兒子,難道兒子真的那麼重要麼?

當時可能有點蠢吧,覺得別人能生兒子,我為什麼不能生兒子,不就生個兒子嗎,有什麼了不起。

當年父母嫌棄我是女兒把我送人,如今我丟下兩兒子走人!

二年後,我又懷上了,還是雙胞胎,三個月找熟人做的產檢,婆婆一聽兩個帶把的,高興得跳起來,老公也是一臉興奮,兩人對我180度大轉變,好吃好喝伺候著,婆婆甚至還幫我洗內衣內褲,老公回家也是變著法兒做菜品給我,幾乎每天都是不重樣的四道菜,每道菜都精心配置,科學又營養。

突然之間,我覺得自己像女王一樣被重視,那是我人生中最美的時光,我從來不知道,我會如此重要。

可生下兒子後,一切都變了,公婆老公所有的重心都轉移到孩子身上,有時候我太累了,喂孩子吃奶就睡了過去,一家人都過來指責我,喂個奶也不用心,萬一孩子堵住鼻孔悶死了怎麼辦?(那段時間新聞裡剛播了新媽媽餵奶把小孩悶死的一篇報道)。

我氣不過和他們吵了起來,喂個奶還能死,你孫子也太嬌貴了吧,我生女兒的時候怎麼不見你們關心半句?你孫子我帶不了,要帶你們自己帶。

說完我拿了衣服就走,女兒哭著說,媽媽不要離開,公婆也過來攔我。我操起桌上的一把水果刀,你們再攔一下,我立馬死在你們家。他們都怕了,我流著淚走出家門。

我不知道我為什麼要呆在這樣的家裡,我不喜歡這樣的生活,走在無人的街頭,我只想大哭一場,一個人找家旅館,好好睡上一覺。

此刻,我只想為自己活,我不想再做傀儡,成為重男輕女的犧牲品,這個家,我不會再回去了,孩子原諒我,我不是好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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