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蘇蘇
當代互聯網,只需一個精準的情緒引爆“炸彈”,大眾輿論便勢不可擋。
4月17日,網曝電視劇《飄洋過海來看你之異鄉人》停機告知書。劇方控訴楊爍片酬高達8750萬,在政策嚴打天價片酬的高壓下“頂風作案”,因楊爍方不肯下調片酬,導致電視劇項目《異鄉人》被迫停機。隨後,楊爍方否認“不同意降低片酬就罷演”,並表示堅決擁護國家廣電總局對影視行業的管理規定。
一時間,網民迅速去繁就簡,挑出#楊爍索要天價片酬致劇組停工#的直給訊息,在“明星高片酬”這個自帶燃點的情緒當口,成功收割大面積的話題和流量,喧囂四起。
而在這個人人均為自媒體的網絡時代,有些信息和邏輯似乎更需冷靜觀望後再做思考:一個商業大製作的電視劇劇組開機兩個月後停工,只是因為一個演員的高片酬?
時間線還原“天價片酬致劇組停工”
既然雙方各執一辭,我們不妨通過公開信息和對當事方的一手調查,梳理“天價片酬致劇組停工”整個事件幾個關鍵性時間點,還原始末過程:
2017年下半年,演員楊爍收到《異鄉人》商務合作邀請。
2017年9月22日,廣電等相關部門下發《關於電視劇網絡劇製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見》(下稱《意見》),提出“全部演員片酬不超過總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員不超過總片酬的70%。”
2018年8月11日,《異鄉人》投資方,也是此次公告方之一的中影及優愛騰三家視頻平臺聯合業內六家影視公司宣佈共同抵制天價片酬:對採購或製作的所有影視劇,單個演員的單集片酬(含稅)不得超過100萬元人民幣,其總片酬(含稅)最高不得超過5000萬元人民幣。
2018年9月4日,楊爍方與上海紅圈影業簽訂《服務合同書》《補充協議》《製片人委任合同》,雙方在這三份文件中達成一致:楊爍出演《異鄉人》中的“路洋”一角,片方向其支付片酬共計8750萬元。
“限薪令”之後,對於這種片方既抵制天價片酬,又默認同意天價片酬存在的情況,《異鄉人》方解釋為“由於貴我雙方共同的疏漏”,這個說服力實在不太強。
2018年10月20日,楊爍進組;24日,電視劇《異鄉人》在蘇州舉行開機儀式。
2018年11月9日,廣電頒佈《國家廣播電視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文藝節目管理的通知》,這份《通知》規定與上文《意見》的內容基本一致,而相較《意見》的施行力度更強。
2018年11月29日,楊爍正常拍攝了30多天,在《異鄉人》劇組逾期未支付二期勞務款項的情況下,暫停工作。楊爍方工作人員向網娛觀察獨家爆料稱,至今,楊爍拍攝全程僅收到片酬的百分之十作為定金,並且楊爍方已自降片酬。
2018年12月12日,因未能依雙方合同約定收到片酬,楊爍方給《異鄉人》片方紅圈影業發去了《關於〈異鄉人〉合同履行事宜的通告》。
2018年12月29日,上海紅圈影業發佈《異鄉人》停機公告,稱停機原因為楊爍與片方在8750萬的片酬上無法達成一致。
2019年1月29日,上海紅圈影業聯合中影發佈聯合公告,強調楊爍不肯履行相關規定導致項目停機。
2019年4月17日,停機四月有餘的《異鄉人》劇組停機告知書再次曝光,兩份(分別是2018年12月29日和2019年1月29日)蓋有紅圈影業、中影股份公章的公告指出,楊爍片酬高達8750萬違反了廣電的相關規定,而楊爍方不肯下調片酬履行相關規定,導致雙方意見不一,合作的電視項目《異鄉人》停機。
以上為“楊爍方不同意降低片酬就罷演”事件全程。按照紅圈影業的公告,從10月24日開機,到12月28日因與楊爍方未就片酬達成一致,被迫停機,《異鄉人》已經拍攝了兩個多月。一邊是“限薪令”,一邊是《合同法》,到底是楊爍不願意降低片酬導致劇組停工,還是出品方以“限薪令”為由拒絕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片酬?
按照我國現行法律常識,合同效力是由《合同法》規定的,屬於法律層面,有強制性,而廣電總局發佈“限薪令”是行政干預範疇,“限薪令”不應高於《合同法》。再者,既然楊爍與片方的合同在前,簽訂合同,必然是雙方就片酬達成了一致,開拍之後,出品方根據“限薪令”要求楊爍接受降薪已違反雙方事先的合同約定。
只能說,商業社會裡,在商言商,尊重契約,是基本素質。目前,由“停機糾紛”產生的損失屬於經營風險範疇,雙方責任劃分也應按照合同約定確定。
製片管理是門學問,
劇組停機沒有這麼簡單
既然釐清了“限薪令”與《合同法》之共存現狀,那麼,也有必要細究一下“楊爍索要天價片酬,導致劇組停工”的事實邏輯。
因為《異鄉人》劇組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勞務費,楊爍現今僅收到10%的片酬定金,後續再無回款。也有同組工作人員爆料,該劇組在同期也有拖欠其他演職人員工資的情況發生。
如此,在劇組資金週轉出現問題,無法支撐全組運作的情況下,項目停機後劇組“取巧”地穿上“限薪令”的保護衣,轉移重點,混淆視聽,將一部商業大製作的項目風險甩鍋給演員,又在如此當口,利用網絡大眾對“明星高片酬”的敏感心理,試圖“帶節奏”,這波操作還真的不太好評價。
另一方面客觀看來,天價片酬是一種市場行為,是否理性可以討論。而一部商業大製作項目的製片、統籌管理也是一門高深和需要經驗累積的學問,前期預算制定,風險預留儲備,項目每個部分花多少錢,都要在開機前佈局完善。項目開機兩個月停機,原因也是複雜的,不應該道德綁架給“演員片酬”來背鍋,也不必汙名化演員。
其實,這種情況並不是第一次發生,當影視項目出現問題,首先被人詬病和炮轟的,總是演員。
去年11月,電影《冰封俠:時空行者》上映口碑觸底——“劇情無序、不知所云”。片方在局勢不利之後,以“自損”的方式主動吸引關注,並親自下場手撕主演甄子丹,指其宣傳期完全不配合,否認參與過該片,“極力撇清與《冰封》的關係”。但事實上,由於製片方對影片3D特效和動作場面的過分追求,劇組在資金使用、整體調度、拍攝計劃上都疏於掌控和管理,這種無序狀態延續良久,才導致整個項目的崩盤和失控。
更早以前,電視劇《楚喬傳》剛剛開播,就陷入了摳圖、抄襲、假人等質疑的輿論漩渦,趙麗穎、竇驍都遭遇大面積抨擊,後來,竇驍不得不在多個場合多次迴應《楚喬傳》“摳像”:劇組由於製片計劃不當,其他工作人員調配不開,“實在是沒有辦法”。
前不久,#宋仲基劇組被舉報#這一詞條也跟著上了微博熱搜,乍一看還以為是宋仲基被舉報了,點進去才發現事情緣由。原來是宋仲基、張東健、金智媛合作的新劇《阿斯達編年史》劇組遭到超時舉報,沒有遵守工會訂立的68小時拍攝守則,提出告發的工作人員表示製作公司未與他們籤勞動合同,超時工作也未獲得額外津貼。宋仲基這個被點名可謂莫名其妙。
綜上,演員作為身在臺前的項目代表,觀眾也應該學習把市場行為和道德評判區分開來,將市場上出現的所有亂像都歸因於演員,這是明顯的事實誤判和越位的道德審判,不能由“前者”推及“後者”,更不能把板子全打在演員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