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最可愛的人”更多保障!6部門:2021年底前完成部分退役士兵養老保險補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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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軍92週年

近日,財政部等6部門聯合發佈《關於解決部分退役士兵社會保險問題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有關事項的通知》(下文簡稱“《通知》”),妥善解決部分退役士兵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未參保和中斷繳費問題,規範中央財政補助資金使用管理。《通知》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最遲於2021年底前完成部分退役士兵基本養老保險補繳工作。

《通知》在政府補助範圍、中央財政補助範圍及標準、中央財政補助資金預撥和結算、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監督檢查、有關工作要求6方面做出具體規定。

關於政府補助範圍,《通知》明確,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現役的退役士兵,在《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解決部分退役士兵社會保險問題的意見>的通知》實施前,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或參保後繳費中斷的,可以按不超過本人軍齡的年限補繳。

退役士兵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所需繳費,原則上單位繳費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個人繳費部分由個人負擔。原單位已不存在或繳納確有困難的,由原單位上級主管部門負責補繳;上級主管部門不存在或無力繳納的,由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主管部門申請財政資金解決。

關於中央財政補助範圍及標準,《通知》規定,退役士兵補繳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所需政府補助資金,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兵員大省、中西部非兵員大省、東部兵員大省、東部非兵員大省分別按照50%、40%、30%、20%的比例給予補助。1978年以來,累計接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達40萬人以上的,認定為兵員大省。

退役士兵補繳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所需政府補助資金,由地方財政承擔。退役士兵個人屬於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的,地方政府對其補繳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予以適當補助,所需資金由地方財政承擔。

《通知》明確,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實行先預撥後結算的補助方式。2019年起,中央財政根據各地工作進展情況預撥補助資金,2022年結算剩餘補助資金。鼓勵各地加快工作進度,對提前完成工作任務的,中央財政將及時結算補助資金。

《通知》還對補助資金使用管理作出明確規定,各省(區、市)財政部門在收到中央財政預撥資金預算後,應及時將資金預算分解下達到市(區)、縣(市)財政部門或安排用於省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辦理的退役士兵基本養老保險補繳工作。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應統籌使用中央和地方安排的財政補助資金,做好退役士兵基本養老保險補繳工作,對補繳所需資金不得掛賬處理,切實保障退役士兵養老保險權益。

《通知》明確,各級財政、退役軍人事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退役士兵補繳基本養老保險中央財政補助資金使用管理工作中,存在虛報退役士兵補繳人數和補助金額、擠佔挪用補助資金、貪汙浪費以及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部門和個人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此外,《通知》還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最遲於2021年底前完成部分退役士兵基本養老保險補繳工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要做好人員摸排、身份審核確認、補助資金審核申請等工作,並切實承擔起統籌協調責任。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保、稅務部門要根據部門職責,做好歷史參保記錄核查、費用補繳和徵收、參保權益確認等工作。民政部門要積極協助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等身份確認工作。財政部門要及時安排撥付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補繳所需補助資金,切實做好資金保障,會同相關部門加強資金管理,確保資金使用安全、規範、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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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軍92週年

近日,財政部等6部門聯合發佈《關於解決部分退役士兵社會保險問題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有關事項的通知》(下文簡稱“《通知》”),妥善解決部分退役士兵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未參保和中斷繳費問題,規範中央財政補助資金使用管理。《通知》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最遲於2021年底前完成部分退役士兵基本養老保險補繳工作。

《通知》在政府補助範圍、中央財政補助範圍及標準、中央財政補助資金預撥和結算、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監督檢查、有關工作要求6方面做出具體規定。

關於政府補助範圍,《通知》明確,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現役的退役士兵,在《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解決部分退役士兵社會保險問題的意見>的通知》實施前,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或參保後繳費中斷的,可以按不超過本人軍齡的年限補繳。

退役士兵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所需繳費,原則上單位繳費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個人繳費部分由個人負擔。原單位已不存在或繳納確有困難的,由原單位上級主管部門負責補繳;上級主管部門不存在或無力繳納的,由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主管部門申請財政資金解決。

關於中央財政補助範圍及標準,《通知》規定,退役士兵補繳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所需政府補助資金,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兵員大省、中西部非兵員大省、東部兵員大省、東部非兵員大省分別按照50%、40%、30%、20%的比例給予補助。1978年以來,累計接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達40萬人以上的,認定為兵員大省。

退役士兵補繳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所需政府補助資金,由地方財政承擔。退役士兵個人屬於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的,地方政府對其補繳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予以適當補助,所需資金由地方財政承擔。

《通知》明確,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實行先預撥後結算的補助方式。2019年起,中央財政根據各地工作進展情況預撥補助資金,2022年結算剩餘補助資金。鼓勵各地加快工作進度,對提前完成工作任務的,中央財政將及時結算補助資金。

《通知》還對補助資金使用管理作出明確規定,各省(區、市)財政部門在收到中央財政預撥資金預算後,應及時將資金預算分解下達到市(區)、縣(市)財政部門或安排用於省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辦理的退役士兵基本養老保險補繳工作。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應統籌使用中央和地方安排的財政補助資金,做好退役士兵基本養老保險補繳工作,對補繳所需資金不得掛賬處理,切實保障退役士兵養老保險權益。

《通知》明確,各級財政、退役軍人事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退役士兵補繳基本養老保險中央財政補助資金使用管理工作中,存在虛報退役士兵補繳人數和補助金額、擠佔挪用補助資金、貪汙浪費以及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部門和個人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此外,《通知》還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最遲於2021年底前完成部分退役士兵基本養老保險補繳工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要做好人員摸排、身份審核確認、補助資金審核申請等工作,並切實承擔起統籌協調責任。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保、稅務部門要根據部門職責,做好歷史參保記錄核查、費用補繳和徵收、參保權益確認等工作。民政部門要積極協助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等身份確認工作。財政部門要及時安排撥付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補繳所需補助資金,切實做好資金保障,會同相關部門加強資金管理,確保資金使用安全、規範、高效。

給“最可愛的人”更多保障!6部門:2021年底前完成部分退役士兵養老保險補繳

軍人保衛國家 保險保障軍人

近些年來國家對軍人、軍屬的生活保障的重視程度不斷加深。那麼,保險可以在哪些方面為軍隊建設提供風險保障呢?下面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下。

1998年

我國建立了社保性質的軍人保險制度。

2010年

我國軍隊首次引入商業保險機制,統一為軍人投保傷亡附加保險。

2012年4月2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保險法》正式頒佈實施。對軍人傷亡保險、退役養老保險、退役醫療保險、隨軍未就業的軍人配偶保險、軍人保險基金等問題做出詳細規定。

2015年8月3日

《關於推進商業保險服務軍隊建設的指導意見》出臺,對商業保險服務軍隊建設的基本原則、服務內容、保障機制和對象範圍等6個方面的15個具體問題作出規定。

2015年10月29日

《關於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和《關於軍人職業年金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對改革完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制度的管理模式、人員範圍、計算標準、轉移接續辦法等做出了規定。

2016年7月21日

《關於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融合發展的意見》提出:加強社會服務統籌,提高軍隊保障社會化水平,並明確“建立健全軍地統籌銜接的公共服務體系,逐步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軍人保險保障體系”。

2019年4月28日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解決部分退役士兵社會保險問題的意見》,要求依法合理解決廣大退役士兵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完善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和接續政策,使他們退休後能夠享受相關待遇。

編輯 冀曉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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