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日前宣判3起涉毒案件,4名被告人獲7年以上有期徒刑

嚴懲毒品犯罪 毒品 馬山縣 大化縣 南寧 上林 馬山廣播電視臺 2019-06-30

6月18日至24日,正值國際禁毒日前夕,馬山縣人民法院宣判了3起毒品案件,判處4名被告人7年6個月至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2萬元到3萬元不等的罰金。

禁毒日前宣判3起涉毒案件,4名被告人獲7年以上有期徒刑

(網絡配圖)

在覃某和許某恆非法運輸毒品一案中,覃某已經因涉毒“三進宮”,在刑滿釋放後不久,其又出資1萬元委託許某恆幫忙購買毒品,許某恆攜帶所購毒品從南寧市趕回大化縣,途徑馬山縣高速路口收費站時被警方當場抓獲,覃某也於次日在大化縣一民房租房中被抓。經鑑定,從許某恆和覃某身上查獲的毒品可疑物淨重分別為19.38克和3.14克,分別檢出海洛因和甲基苯丙胺。被告人覃某系五年內累犯和毒品再犯,依法應從重處罰,被告人許某恆歸案後如實供訴犯罪事實,依法可從輕處罰,馬山縣人民法院遂以非法運輸毒品罪判處覃某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3萬元,判處許某恆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2萬元。

禁毒日前宣判3起涉毒案件,4名被告人獲7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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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藍某鳳非法持有毒品一案中,藍某鳳此前也曾因販賣毒品罪受南寧市西鄉塘區法院判刑。出獄不久其受吸毒人員汪某所託到上林縣購買了毒品甲基苯丙胺,在此二人與吸毒人員韋某安聚集在馬山縣小都百屯某民宿房間裡欲“試毒”時被警方當場抓獲。經鑑定,現場查獲淨重為9.47克和44.53克的兩包毒品可疑物中均檢出甲基苯丙胺。馬山縣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認為被告人藍某鳳系五年內累犯和毒品再犯,但歸案後如實供訴犯罪事實,遂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處其有期徒刑7年8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

禁毒日前宣判3起涉毒案件,4名被告人獲7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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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吳某販賣毒品罪一案中,其將毒品海洛因賣給同樣販賣毒品的邱謀丹(另案處理)。在實施交易前警方已將邱謀丹控制,並目擊吳某和邱謀丹在指定地點交易的全過程。經檢驗,邱謀丹從吳某處購得20.14克的毒品可疑物中檢出了海洛因。馬山縣人民法院根據被告人吳某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後果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及其認罪態度、悔罪表現,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7年6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

禁毒日前宣判3起涉毒案件,4名被告人獲7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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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馬山縣人民法院 韋有傑 古涵 陸莎

編輯:蔣譚鮮

審核:韋紹群

監製:王宏璇

馬山縣融媒體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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