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收毒資、毒品“藏”快遞櫃—— 小區快遞櫃竟成“新幫凶”

嚴懲毒品犯罪 毒品 微信 刑法 平安嘉定 2019-06-30

2018年年底,一位名叫蔡姓男子前往派出所尋求幫助,他自稱剛剛吸食了毒品,擔心無法控制自己行為,於是向警方求助。隨後,蔡某被公安機關處行政拘留5日,並處社區戒毒三年。然而蔡某行政拘留剛剛結束,就再一次被“請入”派出所。而這一次,他則是因涉嫌販賣毒品罪被刑事拘留。近日,經嘉定區人民檢察院起訴,嘉定區人民法院判處蔡某拘役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今年34歲的蔡某是一名海歸碩士,前幾年因交友不慎,入了“毒圈”。2018年10月,蔡某通過網絡認識了“毒友”印某(另案處理),兩人便時常在一處“溜冰”。12月21日,蔡某通過室友小林聯繫上“有貨”的上家,並將此事告知了印某,印某隨即轉賬1000元給蔡某要求其幫忙購買毒品,蔡某收款後自己又添了1000元,一併轉給了小林。小林用這2000元購買了兩包毒品。

與以往不同的是,“上家”並未將毒品親自交付到小林手中,而是在通過微信收取毒資後,趁著夜色將毒品放入快遞櫃,小林收到通知後前往“取貨”,後交於蔡某。蔡某將屬於自己的一包吸食,後將剩餘的另一包轉交給印某,並一同蹭吸。

然而,蔡某在吸食毒品之後,自覺有異,唯恐自己不能控制自身行為,害怕之下選擇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但其只供述了自身吸毒的行為,對販賣毒品一事隻字不提。不過他未曾想到,在其行政拘留期間,警方根據線索將印某抓獲,在辦理印某吸毒案時發現了蔡某販賣毒品的行為,於是他前腳剛走出行政拘留所,後腳就進了看守所。而“上家”張某曾兩次利用快遞櫃交易毒品被判處刑罰,目前,張某案正在審查中。

利用智能快遞櫃販毒,在近年早已不是第一次出現。快遞櫃在方便老百姓收寄快遞的同時,竟不知不覺成了毒品犯罪的“新幫凶”。近日,國家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發佈的《2018年中國毒品形勢報告》提出:“‘互聯網’+‘物流’已成為販毒活動的主要方式。不法分子通過互聯網發佈、訂購、銷售毒品和製毒物品,網上物色運毒‘馬仔’,或通過物流寄遞等渠道運毒,收寄不用真名,聯絡使用隱語、暗語,採用微信、支付寶、Q幣等在線支付方式,交易活動‘兩頭不見人’。”本案中,販毒分子收取毒資後將存有毒品的快遞櫃位置和取件密碼通過手機發送給吸毒人員“取貨”,這樣即使雙方不見面也能完成交易,讓販毒分子和吸毒人員自認為利用無人收遞設備可以增加犯罪行為的隱蔽性,降低被執法司法機關查處的風險。

檢察官認為,除了民眾自身加強禁毒觀念,抵制誘惑遠離毒品之外,智能快遞櫃運營方也應該加強管理,嚴格落實實名制要求,加強對收寄物品的管控,防毒反毒,不要讓一項便民利民的服務成了滋生各類違法交易的溫床。

微信收毒資、毒品“藏”快遞櫃—— 小區快遞櫃竟成“新幫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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