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探徐翔案詳情:徐翔曾與王巍“反目”'

"

本報記者 錢鋒 北京報道

8月7日,昔日“私募一哥”徐翔的妻子應瑩發文再提離婚,聲明因要求甄別涉案查封財產"所有手段都無法求解的情況下”,申請與徐翔解除婚姻關係。這令徐翔案重新回到公眾輿論的視野。

徐翔王巍尋求合作的,是那些有資金困難和有強烈資金需求且盤子小、基本面好的上市公司。

具體減持時間,徐翔一般會讓上市公司在高送轉除權日前後開展。減持、定增王巍、徐翔或竺勇會與上市公司簽署協議,徐翔等人收到分成款後,銷燬雙方簽署的協議。

徐翔王巍合作的案例中,上市公司均是將管理費、分成款匯入王巍指定的賬戶後,王巍再根據徐翔要求以現金方式轉給徐翔。

2014年下半年,徐翔得知王巍私自收取上市公司的錢,便不再與王巍合作,後改由竺勇負責與上市公司接觸。

徐翔控制的股票市值加現金約200億餘元,控制的他人證券賬戶資金量也較大。王某某、胡某操縱他人證券賬戶,是直接受徐翔指令下單,使用的是其自有資金。周某某、徐某、應某某、楊某某、王某某等人操縱的他人證券賬戶,是由徐翔下指令,但賬戶資金是他們的,獲利後二八分成。徐翔還直接分管多名交易員。

此外,《中國經營報》近日獲知,澤熙徐翔案分案上市公司原董事長或實控人判處緩刑,沒收非法所得並處罰金。

徐翔等人操縱證券市場系列案在2017年及2018年兩度列入兩會兩高報告。《中國經營報》梳理徐翔等人操縱證券市場系列案發現,徐翔等人進行信息操控,故意、有節奏地控制信息的發佈,其中人為製造較多。

證監會出具的證監函證實:徐翔王巍等具有利用信息優勢操縱證券市場的主觀故意,其利用信息優勢拉抬股價的行為,及王偉林李非列等人控制發佈利好信息的行為,影響了13家公司的股票交易價格和交易量。

涉案期間,徐翔王巍利用信息優勢,使用澤熙產品及控制的證券賬戶,在二級市場連續買賣涉案公司股票拋售獲利,共計買入3713 995 357股,賣出3829 955 016股(含送股),累計使用人民幣424億餘元。徐翔等人實際非法獲利共計約93.38億元,持有東方金鈺定向增發股票143 645 942股(1.44億股,截止到2015年8月18日)。其中徐翔組織實施了其中全部13起證券交易操縱行為,在二級市場競價交易及大宗交易接盤後在二級市場拋售獲利49.78億元;徐翔單獨獲取大宗交易減持分成款2123765900元(約21.24億)元;王巍積極參於8起證券交易操縱行為,在二級市場競價交易獲利6.45億元。竺勇參與5起交易操縱行為。徐翔王巍竺勇三人共同獲取大宗交易減持分成款15.91億元。

案發後徐翔被公安機關抓捕歸案,王巍和竺勇到公安機關指定地點接受調查,並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徐翔竺勇所獲贓款全部被追繳,王巍所獲贓款部分被追繳。

徐翔三人的合作

2010年10月,華麗家族前董事長王偉林為解決資金困難,決定減持華麗家族股票套現,讓華麗家族時任副總裁、財務總監、董祕金鑫找人接盤。同年11月的一天,經金鑫介紹,王偉林和徐翔王巍見面,徐翔答應接盤。徐翔王巍合作的第一家上市公司便是華麗家族。

徐翔王巍尋求合作的,是那些有資金困難和有強烈資金需求且盤子小、基本面好的上市公司,由王巍出面與這些公司的老闆商談具體業務,基本談好確定下來後,徐翔才出馬。直到2014年下半年,徐翔得知王巍私自收取上市公司的錢,便不再與王巍合作,後改由竺勇負責與上市公司接觸。

按照徐翔三人的要求,由13家上市公司董事長或實際控制人操控公司發佈利好信息的時機和內容,然後由徐翔、王巍、竺勇利用合謀形成的信息優勢,通過實際控制的證券賬戶擇機進行相關股票的連續買賣,與上市公司共同操縱股票交易價格和交易量,並在股價漲至高位時進行拋售,從中獲利。

在徐翔王巍長達4年的與上市公司合作過程中,多數由王巍主動去尋找上市公司談。談判主要是四個方面,一是要求上市公司做好業績,二是要有高送轉分配方案,三是要求上市公司配合發佈利好消息,四是向上市公司提出其可以拉昇股價。前兩項內容徐翔王巍一定會向上市公司董事長提出。在減持過程中王巍也介紹一些“項目”注入上市公司以“做好基本面”,配合徐翔為上市公司高位減持。

徐翔與王巍合作的原因,是因為最初徐翔對如何做好上市公司基本面配合減持等等不瞭解,而王巍手中有很多有減持需求的上市公司資源可以介紹給徐翔。

在上市公司減持過程中,為了高位套現,雙方均獲取較大利益,僅靠徐翔在二級市場大量買入拉抬效果不明顯,這時王巍和徐翔都會要求上市公司配合發佈利好消息。一邊是徐翔在二級市場拉抬股價,同時上市公司陸續公佈利好信息的雙重影響下,所有的利好信息都會被擴大,造成上漲的態勢,引發市場炒作熱點,導致股價大幅上漲。

對於發佈利好信息的時間節點,王巍和徐翔都要求越快越好,因為王巍和徐翔二人找的利好信息都是近期的市場熱點,如果不及時發佈,這些熱點持續的時間不會太長。等下一波點的時候再發布,就對股價的拉昇毫無意義。

對於具體減持時間,徐翔一般會讓上市公司在高送轉除權日前後開展。每次減持或定增王巍會與上市公司簽署協議,徐翔對此知情。徐翔王巍合作的案例中,上市公司均是將管理費、分成款匯入王巍指定的賬戶後,王巍再根據徐翔要求以現金方式轉給徐翔。

另外,王巍還通過控制的浦某、董某某等證券賬戶購買股票,以拉抬股價。

竺勇與徐翔則是從2013年年底開始合作,由徐翔下達股票買賣的具體指令,竺勇按徐翔的要求,提供王某某、竺某某,夏某某及其本人的四個證券賬戶,由竺勇提供本金,按徐翔指令買賣股票,收益按比例分成。

澤熙系

徐翔的澤熙系公司均以上海澤熙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為基礎,下設研究部,財務部,市場部,同時,徐翔又控制了親友鄭素貞和以澤熙公司員工以及員工親友名義開設的證券賬戶,注入自有資金進行證券交易或者要求他人按其指令進行證券交易。

2009年至2015年,徐翔成立上海澤熙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澤熙資產管理中心等13家有限責任公司以及合夥企業,通稱澤熙公司,由徐翔實際控制,發行“澤熙1期”至“澤熙12期”、“澤熙增煦”、“瑞金1號”等澤熙產品,進行證券投資。在妻子應瑩配合下,以親友鄭素貞(母)、澤熙員工韓某、員工親友潘某某等人的名義,開設大量證券賬戶,供徐翔控制、使用。指令應瑩、胡某、王某某等人具體操作;徐翔還與周某某、應某某、楊某某、徐峻及竺勇等人約定,由他們自籌資金,以本人及親友名義開設證券賬戶,而後根據徐翔指令買賣股票,獲利與徐翔按比例分成。通過上述方式,徐翔實際控制了近百人的證券賬戶。

徐翔王巍借用他人名義開設證券賬戶,以自有資金進行證券交易,或者要求他人按其指令進行證券交易。徐翔實際控制139個證券賬戶,涉及76個自然人和1個合夥企業。胡某等76人的證券賬戶系應徐翔要求開立並由徐翔使用,並根據徐翔指令進行股票買賣。王巍則實際控制50個證券賬戶。

澤熙系公司共發行過十幾期澤熙產品,除澤熙2-5期對外公開募集外,其他均是自有資金。徐翔控制的股票市值加現金約200億餘元,控制的他人證券賬戶資金量也比較大。王某某、胡某操縱他人證券賬戶,是直接受徐翔指令下單,使用的是其自有資金。周某某、徐某、應某某、楊某某、王某某等人操縱的他人證券賬戶,是由徐翔下指令,但賬戶資金是他們的,獲利後二八分成。

徐翔還直接分管多名交易員,北京上海的兩地交易都是由徐翔下單或下指令讓員工下單。交易部人員使用他人賬戶下單,交易情況及澤熙產品的交易情況全部由徐翔指使操縱。使用澤熙產品大宗交易接盤,先由徐翔與對方談好交易時間,股票名稱和數量、價格後,然後由姚某、徐某等人操作。

竺勇自2012年以來,幫助徐翔投資證券市場,洽談運作投資項目。

判決認定

根據青島中院徐翔案一審判決,2010年至2015年期間,徐翔單獨或夥同王巍等人,與華麗家族、東方金鈺等13家上市公司董事長或實際控制人(均另案處理)合謀,擇機發布“高送轉”、引入熱點題材等利好消息的披露時機和內容,徐翔王巍等人利用基於上述合謀形成信息優勢,使用澤熙產品及其控制的證券賬戶,在二級市場進行涉案公司股票的連續買賣,拉昇股價。上市公司股票價格拉昇後,徐翔用澤熙產品及其控制的證券賬戶以大宗交易的方式接盤上述公司股東減持的股票。上述公司股東將上述大宗交易減持股票獲利部分按照約定的比例與徐翔等人分成。徐翔等人收到分成款項後,銷燬雙方簽署的協議;或雙方在共同認購涉案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後,以上述方式拉抬股價,拋售股票獲利,或實現股票增值。

期間,徐翔王巍利用信息優勢,使用澤熙產品及控制的賬戶,在二級市場連續買賣涉案公司股票拋售獲利,共計買入3713 995 357股,賣出3829 955 016股(含送股),累計使用人民幣424億餘元。徐翔等人實際非法獲利共計約93.38億元,持有東方金鈺定向增發股票143 645 942股(截止到2015年8月18日)。其中徐翔組織實施了其中全部13起證券交易操縱行為,在二級市場競價交易及大宗交易接盤後在二級市場拋售獲利約49.78億元;徐翔單獨獲取大宗交易減持分成款2123765900元(約21.24億)元,持有東方金鈺定向增發股票1.436億多股;王巍積極參於8起證券交易操縱行為,在二級市場競價交易獲利約6.45億元。竺勇參與5起交易操縱行為。徐翔王巍竺勇三人共同獲取大宗交易減持分成款15.91億餘元。

青島中院一審認定,徐翔與王巍、竺勇為牟取非法利益,與他人合謀,利用信息優勢連續買賣,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和交易量,犯罪數額和違法所得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犯操縱證券市場罪,系共同犯罪。其中徐翔系主犯,但鑑於其有坦白情節,自願認罪認罰,所得贓款全部被追繳,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理,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10億元;王巍參與8起犯罪,系主犯。鑑於其自首情節,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對從輕處罰,但其犯罪數額及違法所得數額特別巨大,案發後部分贓款未追回,依法不適用緩刑,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10億元;竺勇系從犯,有自首輕節,自願認罪認罰,所得贓款全部被追繳,依法應對其減輕處罰,並適用緩刑,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5000萬元。三人違法所得人民幣93億依法上交國庫。徐翔通過瑞麗金澤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非法持有的東方金鈺股票及孽息依法上交國庫,隨案移送的涉案財物依法處置。

(編輯 孟慶偉)

"

相關推薦

推薦中...